06.03 麻陽:飲用水水源保護單行條例獲批

懷化新聞網訊 6月1日,筆者從麻陽人大常委會獲悉,為更好地保護好、治理好麻陽的綠水青山,加強城鄉飲用水水源安全管理,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安全,《麻陽苗族自治縣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經湖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批准,預計今年下半年可施行。

制定單行條例是國家憲法、立法法及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民族自治地區的一項重要權利。麻陽為保護好飲用水水源,於 2015 年啟動條例制定工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經過認真起草、反覆討論、徵求意見、學習借鑑和上級部門的指導,條例草案於 2017年12月22日經縣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

據麻陽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舒業介紹:條例結合麻陽實際,對鄉(鎮)、村的飲用水水源進行具體化、可操作的保護,以示與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的區別,在保護的禁止性條例中也結合麻陽實際進行具體的規定。比如在保護的基礎性條款中一個是對25度以上陡坡地的禁止開發,再一個對保護區內禁止採砂、採石、取土、採礦。同時還對錦江河全流域進行了一般性保護,這個也是跟省裡條例不同的地方。

據瞭解,《麻陽苗族自治縣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共三十七條,明確了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合理劃分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鄉 (鎮)、村飲用水水源保護範圍,細化了保護措施、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向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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