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寶玉大婚後,襲人為何被攆?

林瑋盈


人過一輩子的,黛玉死了,寶玉對襲人更依賴了。

晴雯被趕出大觀園的時候,寶玉雖然也懷疑襲人告密,但是沒有證據也就算了。即使寶玉抓住了襲人告密的證據也不會咋樣。寶玉曾經說過:“罷了,再別提這事,別弄的去了三個,又饒上一個。” 又說:“從此休提寶玉和寶釵大婚後,襲人被攆出賈府,嫁給了蔣玉函。那麼襲人何時,被何人攆出賈府?

小說裡是寶玉出家後,因為襲人和寶玉沒過明路,不算是寶玉的妾,所以薛姨媽建議王夫人把襲人嫁出去。

潤楊認為,襲人是在寶玉出家前被寶釵趕出賈府的。

寶玉此生認準了和黛玉以及襲人等兩三個

起,全當他們三個死了,不過如此。況且死了的也曾有過,也沒有見我怎麼樣。”

寶玉不是睚眥必報的人,他對任何人都抱有善念,認為任何人犯錯,都是無心做錯。當初賈環如此,現在襲人也是如此,所以他對襲人依然依賴如初。

黛玉死了,寶玉被迫娶了寶釵,寶玉對寶釵只要尊敬沒有愛,所以他對襲人更加依賴了。

寶釵是一個務實的人,寶釵可以容忍寶玉心裡想著黛玉這個死人,卻不能容忍寶玉公然親近襲人這個活人,冷落自己。

襲人雖然對金玉良緣盡心盡力,但是寶釵婚後,襲人不知不覺間,搶了寶釵在寶玉心裡的位置。寶釵可以容忍寶玉和鶯兒在一起,因為寶玉的心不在鶯兒身上。寶釵不能容忍寶玉和襲人在一起,是因為寶玉的心在襲人身上。寶釵要拉回寶玉,就必須趕走襲人。

寶釵的心機襲人不懂。

寶釵要趕走襲人自然不用自己親自出馬。她讓母親通過薛蟠或者薛蟠的朋友,給襲人和蔣玉函做媒。

寶玉和蔣玉函是朋友,自己心裡已經有了出家的打算,不能誤了襲人一輩子,所以他同意襲人出嫁。

王夫人因為襲人和寶玉沒有過明路,而且寶玉婚後,襲人的事就由寶釵做主了。因此也同意襲人出嫁。

襲人雖然不願意離開寶玉,但是沒有辦法,只能屈服。襲人沒看明白是寶釵攆走了她,她還把寶釵當做好人,賈府落敗後還奉養過寶釵一段時間。


潤楊的紅樓筆記


在第四十六回“尷尬人難免尷尬事,鴛鴦女誓絕鴛鴦偶”那一回,當時鴛鴦因為賈赦要討她做小的事生氣在園子裡散心,恰遇著平兒和襲人倆跟她開玩笑,恭喜她,於是鴛鴦說了這樣一段話:

鴛鴦又是氣,又是臊,又是急,因罵道:“兩個蹄子不得好死的!人家有為難的事,拿著你們當正經人,告訴你們與我排解排解,你們倒替換著取笑兒。你們自為都有了結果了,將來都是做姨娘的。據我看,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你們且收著些兒,別忒樂過了頭兒!”

是的,襲人自以為有了結果了,可是最後的結果她還是得離開賈府,嫁給蔣玉菡。作者在寫襲人的時候,其實一直把她放在尷尬的位置,她是晴雯眼裡的西洋哈巴狗,專門會在王夫人面前搖尾乞憐,得了二兩銀子月銀的實惠,卻沒有名正言順的把身份定下來。所以說一直未過明路。未過明路就只有王夫人知道,其他人雖然也都知道,但是那不算。就像現在一對年輕人沒領結婚證就擺了喜酒,大家都知道你結婚了,可是法律不認啊,若真有事你還是算未婚。

等到寶玉和寶釵結婚了,襲人仍舊沒有過明路,仍舊只是王夫人心裡為寶選的那個妾,沒有秉明賈政把手續給辦了。後來寶玉出家了,襲人就像府裡許多別的丫頭一樣,到了一定的年齡要打發出去嫁人,她沒有資格再留在賈府。如果她跟寶玉是過了明路的,那麼即使是寶玉出家了,襲人也是應該留在賈府守著一輩子的,但是現在她連這個資格都沒有。不是尷尬又是什麼?


蘇小妮


在《紅樓夢》程甲本中,寶玉大婚之後,襲人並沒有被攆。她是在寶玉出家之後,出賈府另嫁了蔣玉菡的。

寶玉出家之後,寶釵襲人王夫人等人自然是哭得肝腸寸斷,襲人本來已經心情奇差,結果又聽到人說,寶玉如果不回來,便要打發屋裡的人都出去,一急之下就昏過去了,請了大夫來了之後,又做了一場夢,夢裡的寶玉已經是和尚模樣,說自己已經不認得她們了,夢完之後,襲人做了一番思量,其實從這裡我們就可以看出襲人出府嫁人的原因了。

她首先想到的是,賈寶玉之前想把玉拿出去,被她揪住的事,她從這一點上看出來賈寶玉對她對寶釵都沒有情義了,換言之,賈寶玉是鐵了心要出家了,也就是再也不會回來了,她待在賈府的話,也是等不回來賈寶玉的。

其二,她想到的是她自己是王夫人派來服侍寶玉的,拿的是王夫人從自己的月例錢中拿出來的二兩一吊,當時趙姨娘和周姨娘的月例就是二兩,她們每人有兩個丫鬟,丫鬟的月例的500錢,兩個人就是一吊,可見襲人受到的就是姨娘的待遇。但是又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雖則襲人拿著這個月例錢,但是終究沒有明言就是寶玉的屋裡人,因此襲人就犯了難:如果賈府打發她出去,她要是為寶玉守節,那就是叫人笑話,畢竟身份未名;如果不守吧,想到寶玉從前對她的好,又有些不忍,後來又想著不如死了算了。

說實話,一個人有了這樣的心態,一多半還是惜命的,其實襲人如果真的要死,也不是不能死的,像鴛鴦、司琪等人,說死就能立刻死了,哪有左思右想的,高公在這裡還是用了曲筆的,也就是說襲人懷有必死之心,但瞻前顧後,最後終於沒死,也是真的。

王夫人對於如何處置襲人,也是有點犯難,服侍寶玉的丫鬟們大的許配出去,小的讓去服侍寶釵,但是襲人到底難辦,於是跟薛姨媽商議,兩人也是為了襲人到底沒有過明路兒,其實叫筆者說,給了二兩一吊的月例還不算明路嗎?王夫人還在那害怕打發襲人出去,襲人會尋死覓活——其實也是多餘操這份心了,襲人哪有真要死的意思。

還是薛姨媽看得準,讓叫襲人本家的人來,給襲人找一門正經親事,多陪嫁點東西,再好好地勸勸,襲人一定還是同意的。果然薛姨媽去寶釵房裡勸解了一番,襲人是什麼態度呢?

“襲人本來老實,不是伶牙利齒的人,薛姨媽說一句,他應一句,回來說道:‘我是做下人的人,姨太太瞧得起我,才和我說這些話,我是從不敢違拗太太的。’”

再薛寶釵一勸,也就勸好啦——接著家裡就找著了蔣玉菡,對襲人一說,襲人又是什麼心態呢?當然又再一次想到守著又被人笑話,死了又枉費了王夫人的一片好心,就想著乾脆回家再死好了——諸位讀者朋友,筆者在此再重複一次,人一旦起了猶疑之心,這所謂的必死之意總是實現不了的。

襲人於是就先回了家,看到哥哥把嫁妝都辦得挺好的,這下死在哥哥家也不好了;又想著到了蔣家再做打算,再等過了門,看到蔣家上下都對她很好,尤其蔣玉菡在第一天晚上(當然襲人肯定是誓死不從的)非常潘驢鄧小閒地“閒”了,於是襲人也就“俯就”了,第二天一看,哎呀原來是寶玉的舊交蔣玉菡,這下相信姻緣天定了——既然都是天定,人還犟得過天嗎?襲人自然要順從天意,況且蔣玉菡對她越發溫柔體貼,弄得襲人更沒有了死的理由——這世上的事,正如原文所說,凡事只要有“不得已”三字,那自然是做不成義夫節婦的。


潯陽鹹魚



《紅樓夢》中,襲人被攆,已經是在第一百二十回,此時寶玉已與寶釵成婚一年有餘,她之所以被攆,原因有四:

一、寶玉出家了。寶玉出家,了斷紅塵,讓王夫人、寶釵、薛姨媽等人又急又痛,此時賈府已經敗落,寶玉既已出家,就不需要那麼多丫鬟伺候,所以王夫人就要把大丫鬟放出去配人,此前,襲人雖已被內定為姨娘,但此事賈母和賈政都不知,沒有公開,就還算大丫鬟。

二、王夫人畏懼賈政。襲人雖一心想著寶玉,但到底不是名正言順的屋裡人,王夫人即便想留下她,又怕賈政責怪。八十回以前,趙姨娘想替賈環把彩雲要過來,就被賈政以賈環、寶玉年紀尚小為由拒絕。

王夫人也是想到了這一點,所以當初定襲人為姨娘時,未與賈政商量,就私自做主了。此時要是因為把襲人留下,而把以前的事翻了出來,難保賈政不會責怪王夫人,所以於情於理,襲人都不會在王夫人預留之列。


三、薛姨媽之力。寶釵未嫁與寶玉前,薛姨媽還曾向王夫人誇過襲人,對襲人晉升為姨娘之事,也表示了讚賞,而一旦寶釵嫁了進來,且有了身孕,薛姨媽就不得不為寶釵著想了。賈府人多嘴雜,襲人與寶玉的種種親密,必定有傳到薛姨媽耳朵裡過。

現在寶玉已經出家,薛姨媽就沒有再讓襲人留下來的理由,所以她極力勸說王夫人,“只要姐姐叫他本家的人過來,狠狠地吩咐他,叫他配一門正經親事,再多多地陪送他些東西。”說服了王夫人,又去勸襲人,那麼襲人就是不想走,也不得不走了。

四、從判詞來看,襲人離開賈府也是必然趨勢。後四十回雖是高鶚續寫,但讓襲人與蔣玉菡結合,是符合曹雪芹原意的。書中第五回,曹雪芹給襲人的判詞是: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


結合第二十四回,蔣玉菡把茜香羅贈給寶玉,寶玉將自己腰上的松花汗巾回贈給他,可知判詞中的“優伶”是指蔣玉菡無疑,因為那條松花汗巾正是襲人的。雖然不知在原稿裡,曹雪芹是讓襲人以何種方式離開賈府的,但蔣玉菡的戲子身份,註定他是娶不到好人家的女兒的,襲人被攆,或是出於上頭給賈府施加的壓力,或是出於寶玉出家前對寶釵與蔣玉菡的關照,襲人最後與蔣玉菡的結合,就如她那年抽到的花籤一樣:桃源又是一年春。

注:本文依據通行本百二十回紅樓進行解讀。


少讀紅樓


“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這是襲人的判詞。


看原著得知她憑藉處世為人和心機被王夫人推上了準姨娘的寶座,可結局依然是寶玉寶釵大婚後,她被許配給了戲子蔣玉函,攆出了賈府。


原因有幾個:


一、形勢所逼


全書開篇就定下基調,賈府內囊已盡。


雖經歷了烈火烹油之繁華,但後手不接。


年租逐年減少,人丁稀少且子孫不肖。


陸續只見鳳姐輾轉找鴛鴦借當、當手鐲之類,賈母飲食減免、王夫人裁員,上層都在設法儉省。


一直到元春勢敗賈府被抄家,樹倒猢猻散,連鳳姐寶玉等一干人都自身難保,襲人雖是貼身丫鬟,外嫁也不足為奇了。




二、身份尷尬


襲人會做人,溫柔和順,賈府上下都敬服她,可謂人心收割機。


她會做事,兢兢業業 ,恪盡職守。


怡紅院幾乎是她在當家,以至於她一回家,如何打發來看病的醫生,一屋子人都搞不清。


她會說話,善抓時機 。


她曾在王夫人面前一番進言,表忠心、講原則、高舉男女大防旗幟,讓王夫人感愛不盡。


一回去不但賞了她2兩月例銀子,定下了準姨娘的基調,還抄撿了大觀園,攆出晴雯等非襲人派,清理了門戶。


她雖然得了二兩月銀的實惠,大家也都知道,卻沒有名正言順地把身份定下來。


就像結婚擺酒卻沒打證,法律上是不算數的。


即便寶玉寶釵大婚後,賈政也沒表態把手續給補辦了。


因此,襲人到了年齡還是要打發出去嫁人,沒資格再留在賈府。


且她原本是賈母派給寶玉的,後為了坐上姨娘的位子,反戈相向投靠了王夫人。


所謂一僕不侍二主,賈母為此曾當眾打壓她。


有了寶釵做兒媳,王夫人不需要她,寶釵對她也不敢放心,家有此妾太勞神。


雖然寶玉有情,奈何上層無意,因此襲人的身份如雞肋更尷尬。


而賈府的明眼人也能看出襲人的用心,不太會親近她。若她跟寶玉是過了明路的,即使寶玉出家,她也該守在賈府一輩子。



三、世事難料


計劃趕不上變化,晴雯再想不到會擔了虛名,含冤而死。


襲人也料不到,即便趕走了千伶百俐的晴雯,自己也未能與寶玉廝守。


所謂世事難料,第四十六回“尷尬人難免尷尬事,鴛鴦女誓絕鴛鴦偶”,鴛鴦因賈赦要討她做小,恰遇著平兒和襲人倆跟她開玩笑。


於是鴛鴦說了這樣一段話:“兩個蹄子不得好死的!人家有為難的事,拿著你們當正經人,告訴你們與我排解排解,你們倒替換著取笑兒。你們自為都有了結果了,將來都是做姨娘的。據我看,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你們且收著些兒,別忒樂過了頭兒!”


果然應驗了她的話,襲人被迫嫁給蔣玉函。


若她跟寶玉是過了明路的,即使寶玉出家,她也該守在賈府一輩子,何至於嫁人?


又竟然會嫁給伶人蔣玉函。


與如今當明星不同,才貌雙全的蔣玉函身在清朝,伶人屬於“下九流”職業,行業地位最為低下,只怕還不如小廝。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又何止襲人不能遂心如意呢?只感嘆造化弄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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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課堂


文 / 攬秋實,不絕

原著前八十回還沒有寫到襲人離開賈府,到續書的第一百二十回才根據前文十二釵又副冊襲人的判詞設的情節。

襲人作為賈府四大丫環之一,寶玉身邊第一重要、各房奶奶姑娘俱看重的人物,在太虛幻境卻只是又副冊,並且位列第二,在晴雯之後。

可想而之,雖然作者與批者在文章的字裡行間對她是讚譽有加,稱賞不絕,從最終的排位來看,作者對她的為人與處事方式,還是有極大意見的。 襲人的判詞是:

畫著一簇鮮花,一床破席,也有幾句言詞寫著: 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 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

其實,以畫暗示人物的話,一簇花一床蓆就夠了,刻意標出一床“破席”,可知作者對她與寶玉偷試雲雨情後又嫁他人這件事,心有厭意。

程乙本寶玉參加會試之前跟寶釵的丫頭鶯兒說:

“你姑娘既是有造化的,你跟著他,自然也是有造化的了。你襲人姐姐是靠不住的。只要往後你盡心伏侍他就是了,日後或有好處,也不枉你跟著他熬了一場。”

後叔侄三人考完出來,在“登龍門”門口人群擁擠中,寶玉就不見了。 襲人在夢裡看到寶玉隱約是個和尚,對她說:

“你不是我的人,日後自然有人家兒的。”

似乎一切都是命數。此後在王夫人與薛姨媽的商議下,襲人由孃家嫁與蔣玉涵。這過程中,襲人是極不情願外嫁,一心要為寶玉守節,甚至想以死完結。

只是先頭不想害賈家,沒死,後來看哥嫂對她好,不想害哥嫂,又沒死,最後看蔣玉涵溫柔體貼,更是紅汗巾的原主人,還是沒死成。

所以,“賢襲人”是在為了所有人好的前提下,好了自己,很襯她前期塑造的形象。



續書者畢竟只是為了完書售賣,功利心的前提下,再加上文字功底差異、人生歷練差異、創作情懷差異,都使得後四十回嚼之無味,像個打不出的噴嚏,癢癢恨恨的在鼻腔。

續書者有著明顯的封建儒士的節烈情懷,所以曾與寶玉試過雲雨情的襲人外嫁這裡,他幾經轉折想表達襲人從一而忠的節婦精神,又找出莫名其妙死不成的理由,甚至搬出杜牧諷刺桃花夫人的詩:千古艱難惟一死,傷心豈獨息夫人!

不管怎麼說,續書人的這種填坑精神值得一讚,原作者挖了多少坑,續作者就填多少坑,不分青紅皂白內裡何物,紮緊口袋好扛了去賣。

並且還不忘留下兩個孩子,以完成封建思想的傳宗接代大任。前八十回沒有生出一個孩子來,結尾高鶚幫忙生了兩個,還都是兒子,寶玉出家之前留一子賈家,香菱死之前留一子薛家,真是完美。



不提續書,我們結合前八十回來分析題主的問題:寶玉大婚後,襲人為何被攆?

第一:

我們假設寶釵的確嫁給了寶玉,金玉良緣成真,黛玉出局。那麼聰明如寶釵,她現在的第一掣肘是誰?當然就是襲人了。

寶釵作為正房寶二奶奶,可以做寶玉妾室的有兩個人選,一是襲人,一是鶯兒。雖然作為賈家來說,一妻二妾並不多,但是在寶釵穩重溫和的面具下,她的權力慾望極重,從她一個暫居親戚家的未出閣姑娘,願意配合探春李紈管理賈家就可以看出一絲跡象。

寶釵身上揹負著振興薛家的重任,入宮失敗本來對自視極高的她就是不小的打擊,更是愧對全家人的期盼,在這種心理下,她才會配合母親與姨娘實行金玉良緣計劃,嫁給她本瞧不上眼的表弟寶玉。

寶釵羸了黛玉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獲得了賈家上下的好口碑:大氣,穩重,溫和,賢良(關於才氣這一點,個人認為黛玉勝於寶釵),可是她的這些優點在襲人身上全有,不光如此,襲人本是賈母房裡出來的,身份不低,在作下人的時候更是得王夫人看重,閤府皆知。

又加上襲人自寶玉小時候就服侍他,對他脾性習慣瞭如指掌,他們兩人在一起就像是生活多年的夫妻,寶釵更像是介入者,怎麼著都尷尬。



第二:

襲人跟寶釵在性格與為人方面,可以說是同一類人,都是務實主義,利己思維。開始兩人的聯手,目標非常明確,一致針對黛玉。

寶釵毫無疑問是為了擊潰木石前盟,襲人在與寶玉有了雲雨情之後,已經將自己內定為寶玉的姨娘了,所以寶玉的正妻是誰直接關係到她下半輩子的幸福。

襲人認為黛玉行動愛惱,小性,刻薄,會轄制寶玉,如果在她底下做妾室,肯定沒好日子過。再者,黛玉的靠山是賈母,雖說足夠尊貴,但畢竟年事已高,暮年無多了。

一旦賈母逝世,賈府內府當家人就是王夫人,誰都看得出來,王夫人更中意自己的外甥女兒做兒媳,黛玉作為一個孤女生活在賈家,將是內外無助。寶釵坐靠薛王兩座山,無論是自身還是將來襄助寶玉為官為仕,都可碾壓黛玉。

所以襲人不顧黛玉自小來賈府生活的情誼,不顧寶黛的情意,投靠了寶釵。

但這種聯盟,只能算是為利而聚的朋黨關係,你擇的友軍越強大,一旦她變成敵人就越可怕。“寶玉”這個人是她們兩人合夥謀奪來的財物,到了“分贓”的時候,襲人的劣勢就顯現了,寶二奶奶只想與你一九分成,你偏偏不自量力,佔了五五,不削你削誰?



第三:

賈雨村出場之初的一首詩大家都還記得:

玉在匱中求善價,釵於奩內待時飛。

為了這兩句詩,一直多有爭端,說是寶釵後來嫁了賈雨村,因他表字時飛。

我們先拋開這種猜測,不把寶釵嫁雨村,只說這兩人的共同點:外形敦厚朴實,博學多才,圓融通達,擅長手段,會邀買人心,入世思想,對權和利有極高的慾望…… 那麼釵於奩內待時飛就很好理解了,這是作者的背面敷粉手法:我一直誇你誇你,其實在誇你的字裡行間早把你罵了個臭死。

只要我們看清賈雨村是怎樣對待葫蘆廟的小沙彌後來的門子時,就能知道寶釵是怎樣對待襲人的了。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中,雨村接到薛蟠打死馮淵搶奪香菱的案子時,他剛通過賈政的協助復了職,雨村剛上任,有了前車之鑑,本想好好辦理這件案子,所以一聽原告的話就要拿人犯。

這時是旁邊的門子給他使了眼色,這才有了後面密室談話,過程我們就不再多說,只看事情完結之後賈雨村的行事,先向賈政表功還了人情,再打發了門子:

此事皆由葫蘆廟內之沙彌新門子所知,雨村又恐他對人說出當日貧賤時的事來,因此心中大不樂業。後來到底尋了個不是,遠遠的充發了才罷。

雨村充發門子一是因他知道這件案子的始末,二是門子知道大老爺過去的貧賤往事。這二點襲人之於寶釵,都有。

寶釵如何上位如何擠走黛玉,襲人是聯手人,寶釵坐在寶玉床前為他繡肚兜、她三天兩頭的半夜來怡紅院長坐、她不是請襲人去打絡子,就是讓鶯兒來幫寶玉打絡子……這些襲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並且每次只要寶玉與黛玉單獨在一起,寶釵或襲人就會出現,自然是有告密的人,寶玉對黛玉的表白心跡時是襲人無意中親耳聽到的,也因此在王夫人那裡告了隱狀,害死了長得像黛玉的晴雯。

當寶釵成了正規的二奶奶後,這個知情人就像身邊的一根刺,時時讓她不自在,就像雨村的:心中大不樂業。



第四:

襲人與黛玉是同一天生日,這是寶玉和寶釵都知道的事,她不走,以後每年過生日,寶玉都會想起黛玉。


攬秋實不絕


不論是原著,還是各版本的影視作品,襲人離開賈府並不是被攆出,也不是在寶玉大婚以後,而是在寶玉離家後,襲人的名分處於一種尷尬地位,不得已離開賈府。

襲人是賈府中比較成熟、對上也善於察言觀色的丫頭,她能摸透主子內心所想,也能做出博取主子好感的行為,在賈府是深得主子喜歡的大丫頭。

在第六回 賈寶玉初試雲雨情 劉姥姥一進榮國府,寶玉夢遊太虛幻醒來後,將夢中警幻所授雲雨之情告訴襲人,並強要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在把貞潔看得比生命還重要的古代,襲人並未推脫,因為襲人明白賈母已將自己與了寶玉的,即使如此,亦不為越禮。與寶玉偷試一番後,寶玉自此視襲人更比別個不同,襲人可說是籠絡住了寶玉的心,按寶玉平日對待府中姐妹等女孩的態度、行為,豈能拋棄襲人。

對王夫人,襲人也有一套討好王夫人的手段。利用王夫人對寶玉的愛護,《紅樓夢》小說中雖然沒有太多襲人向王夫人密報的描寫,僅從第三十四回 情中情因情感妹妹 錯裡錯以錯勸哥哥,寶玉因為金釧之死,被父親賈政暴打後,襲人主動去見王夫人,在王夫人問及寶玉被賈政笞撻的原因時,襲人一席話說到了王夫人的心坎上上,原話為:“論理,我們二爺也須得老爺教訓兩頓。若老爺再不管,將來不知做出什麼事來呢。”“二爺是太太養的,豈不心疼。便是我們做下人的伏侍一場,大家落個平安,也算是造化了。要這樣起來,連平安都不能了。那一日那一時我不勸二爺,只是再勸不醒。偏生那些人又肯親近他,也怨不得他這樣,總是我們勸的倒不好了。今兒太太提起這話來,我還記掛著一件事,每要來回太太,討太太個主意。只是我怕太太疑心,不但我的話白說了,且連葬身之地都沒了。”“如今二爺也大了,裡頭姑娘們也大了,況且林姑娘寶姑娘又是兩姨姑表姊妹,雖說是姊妹們,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處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懸心,便是外人看著也不象。一家子的事,俗語說的‘沒事常思有事’,世上多少無頭腦的事,多半因為無心中做出,有心人看見,當做有心事,反說壞了。”因為這些,王夫人對襲人也是另眼相待,用自己的月例補貼襲人,暗中已將襲人當作寶玉房裡人了。在賈府這樣看重顏面的大家族,豈肯將寶玉房中的人趕出府去。


就如寶玉在夢遊太虛幻看到的金陵十二釵副冊所看到,襲人的判詞為: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堪嘆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襲人與寶玉無夫妻之緣。當寶玉離家出走後,襲人在賈府的位置就變得尷尬了。襲 人雖算作寶玉屋裡人,但到底沒有過明路兒行禮儀,而且賈政也並不知道王夫人暗中將襲人收做寶玉房中的事。經薛姨媽與王夫人商量,為讓襲人家裡為其找一門好人家,賈府也賞賜了不少銀兩,命中註定,襲人嫁給了蔣玉涵,也是寶玉一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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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以為,要想深度回答這個原因,還得從“花襲人”這個名字的深層寓意說起。

寶玉取其姓氏“花”,聯繫到“花氣襲人知晝暖”。而曹公筆法多樣,明,暗,喻,擬,伏..等等輪番上陣。

明顯“花襲人”此名是以詩意的說法,矇住讀者們的眼睛。

襲人在大觀園眾人的口碑是“賢襲人”,但是襲人卻與當時未滿十三歲的寶玉巫山雲雨,可謂:監守自盜,此處“賢”字是對其,最深刻的諷喻。


襲人貌樸詞拙,王夫人被其所惑,逐晴雯,芳官,四兒,令一眾無辜的丫鬟受辱,晴雯更是因此含恨而亡。

由此可想“花襲人”,這個名字最深的寓意是中間那個襲字。

襲者,襲擊的意思。所謂;出其不意,攻其不備也。

寶釵多次試探花襲人,看出襲人是個“有識見”的丫頭。

慢慢在閒言中套問他年紀家鄉等語:留神窺察其言語志量,深可敬愛”

於是二人心有靈犀,隱隱結成聯盟。

而在晴雯死後,寶玉被賈政日夜逼著讀書,襲人在房中也清閒起來。

忽一日思及日後的終身,想老太太的意思必是黛玉無疑,她覺得黛玉的性格尖刻,日後必不好相處。

而此時又逢尤二姐新亡。自己心氣甚高,卻出身寒微,一生只能屈為偏房,再加上未來的準“二奶奶”黛玉之尖刻,尤二姐之慘死,香菱之不幸,等因素重重衝擊之下,大大了刺激了花襲人內心的不安。

也令她不得不為日後的幸福,做出更為深遠的打算。

於是她放下針線,前往瀟湘館,以言語說起香菱之不幸,又說起猶二姐悲慘的遭遇,籍此試探黛玉的態度。

而黛玉是何等玲瓏剔透一個女子,她當然明白襲人的心思。

於是她說道:

這也難說。但凡家庭之事,不是東風壓了西風,就是西風壓了東風。

黛玉之所以這樣答言,無非也是為了日後不受威脅自保的話而已。而襲人卻過度解讀了黛玉這番言語。

從此,她堅定地跟看著“渾厚”的寶釵站在了同一條戰線上。



也正是這個錯誤的判斷,導致了她最後被逐的悲劇。

因為寶釵和她自己是同一個路子的人,而且強中自有強中手,寶釵讀書識字,腹內經緯自然比她更高一著。

寶釵順利成為寶二奶奶之後。心機深重,曾暗算了晴雯,又曾經以劍峰掃黛玉,且又善於裝“狐媚”寶玉的花襲人,無疑使她芒刺在背。

襲人有一顆日後“爭榮誇耀”之心,寶釵有“好風憑藉力,送我上青雲”之志。

這正是:一山難容二虎之勢。

以寶釵“鎮山太歲”之霸氣,必然容不下對她虎視眈眈的花襲人。

驅逐襲人,也在意料之中。

可憐,花襲人為了成為寶玉的偏房,機關算盡,甚至謀奪了晴雯的性命,到頭來也不過是為他人做嫁衣裳。

聰明反被聰明誤,如果她不事事那麼主動。又或者,如果她更聰明一點,能看透黛玉純良的本性,必不會遭致被驅逐的命運。


愛情,對於女子,尤其是古代的女子而言,如同古代的男人對江山和權利的追求一種激烈。

為了利益結成同盟,而在利益謀取成功之後,“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花襲人與寶釵深刻地演繹了這一幕的殘酷無情。

讀(紅樓夢),常忍不住掩卷長思。

想緣分之事真不必強爭。

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看花襲人之遭遇,便深諳這句俗語之真諦!


圖源自網絡,侵刪。


書燈幽見


襲人嫁給蔣玉涵是不是在寶玉大婚以後,這一點並不能肯定。但卻可以肯定,襲人嫁人,也並不是被攆。而是有可能是下面兩種情況。



一,寶玉婚後,被拍賣。這是賈家被抄的情況下發生的。王子騰病死後不久,元春病死,賈家失去了保護傘,由於在朝堂站隊不準,賈府被抄。家中主子或充軍,或斬首,或收監,家中僕人,則被拍賣。



民間有種說法,寧娶大家婢,不要富家女。因為大戶人家的婢女,見多識廣,比那些富家女孩兒要有見識,有心胸,會謀算,襲人作為寶玉身邊第一人,氣度,修養自是非同一般。在拍賣會上,定是十分搶手。

蔣玉涵雖是戲子,可是在忠順王爺,北靜王爺面前得過寵的,眼界自然不低,可是鑑於身份是下九流,過於低下,婚配並不容易,高不成,低不就的,蹉跎下來。後來因緣巧合下,襲人被蔣玉涵買去。做了蔣玉涵的妻子。



二,被迫下嫁的情況。我們知道,一直到80回,襲人雖然被王夫人默許為準姨娘,卻仍然沒有被過明路,一直名不正言不順的混著。而在過去的大家族中,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那就是在男子大婚前,為了不給新嫁娘添堵,將與男主子有過肌膚之親的婢女處理乾淨,或多給銀錢,讓其外嫁,或配給府中地位較高的奴才。



寶釵一般情況下,只要不觸及她個人的利益,他都是比較寬厚豁達的。可是如果關係到以後婚姻的和諧,他是不是還會保持一向的作風?更何況不需要他出手,她只要保持沉默就行了。。



即使寶釵能夠容得下襲人,作為一個處處為女兒著想的寶釵的母親薛姨媽呢?欣賞一個人是一回事,接納一個人給自己女兒添堵是另一回事。不要怪薛姨媽心窄,任何一個為女兒著想的母親都會這樣。

襲人是王夫人暗許的準姨娘,按說王夫人應該站在襲人這邊,可是當與襲人打擂臺的是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呢?這種情況下,襲人還會有勝算嗎?



寶玉很有可能既心疼襲人終將被嫁的命運,又不放心襲人以後的生活,於是親自出馬,江西人嫁給了自己的好友蔣玉涵。


萍風竹雨123


賈府的規矩,到了一定年紀,沒被收房就要許配下人。小廝到了年紀,也要由府裡作主,配給婚姻。七十回裡,管家林之孝就開了單子,有八個二十五歲的單身小廝要解決婚姻問題。

但規矩是人定的。到了年紀的丫頭,也有不出去的,像鴛鴦發誓不去、琥珀正在生病、彩雲也染了“無醫之症”。

襲人已經領著姨娘的月例。雖然說沒過了明路,王夫人在逐晴之後已經彙報了賈母,而趙姨娘也告訴賈政寶玉有了屋裡人,幾個主要主子都心裡有數,不明說也是“知之為不知”罷了。

已經是屋裡人,就沒有隨便攆出去的道理。夏金桂鬧成那樣,薛姨媽要賣香菱,也被寶釵指為“媽可是氣的糊塗了”。王熙鳳那樣吃醋,要打發賈璉的屋裡人,也得“尋出不是來”。而賈珠的侍妾離去,更是“天天只見他兩個不自在”,李紈被鬧得受不了才打發出去的。

寶玉的結婚對象是寶釵,寶釵一向欣賞襲人,而襲人也很佩服寶釵。她們兩個早就惺惺相惜,應該不存在吃醋、容不下的問題。而婆婆王夫人、丈夫寶玉,都對襲人沒有反感,也不會攆她離開。


說到底還是自己想走。襲人早就說過“難道作了強盜賊,我也跟著罷”。她跟著寶玉,是有條件的。當然說這話的時候,襲人是想著寶玉肯定不會作強盜賊的。

但是!“強盜賊”不止是平安州搶薛蟠貨物的強盜,這三個字有著更廣泛的含意。賈政打寶玉的時候,已經預言他“弒君殺父”。這裡寶玉的罪過,僅僅是結交優伶、不喜讀書,最多加上賈環進讒的“逼淫母婢”。那麼再往後,寶玉年紀漸長,需要擔負家族責任的時候,他的躲避就成為更大的罪狀。


這不能怪賈政。即使放到今天,父母收入豐厚,兒女“啃老”也是常事;但如果父母沒有收入、身體不好,兒女還不肯去工作養家,就天理難容了。寶玉就是做出這樣“天理難容”的事情,使襲人對他徹底失望,才會主動離開。

至於離開的辦法,也很簡單。反正家裡已經恢復,出錢贖回就是了。當初襲人曾經以此威脅過寶玉,“無故平空留下我,於你又無益,反叫我們骨肉分離,這件事老太太、太太斷不肯行的”,以骨肉分離來要挾,賈家迫於面子,只好放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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