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 山阴交警大队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冬季交通安全重点监管

在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山阴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科学调整勤务,合理安排警力,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监管,努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突出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监管。一是采取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境内重点道路监管,重点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着力减少和消除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和管控力度,在对隐患路段进行合理整改的基础上,通过加大巡逻密度、分时段定点管控等手段有效控制交通事故发生。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针对农村道路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过往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以及摩托车进行逐台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事故发生率。

三、深化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监管。一是强化源头监管。以各中队辖区为单位,分别派民警深入县内客运企业,召开车主、驾驶人会议,通报典型交通事故案情,宣传讲解安全行车常识,督促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坚决把好客运车辆出站第一关。二是强化路面动态监管。在重点路口设置临时检查卡点,重点加强对出入县城的客运车辆进行逐台检查,对发现的客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并抄告客运企业,确保路面动态管控到位。

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针对各类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是针对恶劣天气气候特点,对驾驶人广泛开展恶劣天气天气下安全行车常识宣传教育。二是深入农村,重点针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和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通过走村串户开展宣传,着力提高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利用电视、“双微”平台、手机短信向社会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进一步提高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实现路畅民安工作目标。

通讯员:王鸿雁 裴新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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