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 曲江分局再次查处四宗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11月14日至22日期间,曲江分局查处了三宗野外用火行为。11月25日至26日,曲江分局再次查处四宗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曲江分局马坝派出所查处一宗野外用火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张某石处以行政处罚。

11月25日,马坝派出所接辖区红袖章巡防队员报称在曲江区马坝镇新村陶马墩有人燃烧杂草,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堆杂草正在燃烧,未见放火行为人。民警随即将火扑灭,并进行走访排查。经调查,放火行为人系马坝镇新村村民张某石。张某石对在曲江区马坝镇新村陶马墩村边燃烧杂草的行为供认不讳。张某石的行为违反了《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命令。目前,张某石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曲江分局附城派出所查处一宗野外用火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胡某处以行政处罚。


曲江分局再次查处四宗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11月25日,附城派出所接辖区红袖章巡防队员报称在曲江区马坝镇龙岗村委的一厂区内空地,胡某未经许可燃烧空地上的杂草。经现场勘察,发现该厂区空地上确实有燃烧杂草的迹象,且燃烧杂草位置的一侧就是一片山头,极易引起山林火灾。经调查,胡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胡某对其在厂区空地内违规用火燃烧杂草的行为供认不讳。胡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已被曲江公安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曲江分局小坑派出所查处一宗野外用火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张某玉处以行政处罚。


曲江分局再次查处四宗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11月25日下午,小坑派出所民警在小坑镇旧升压站附近巡逻时发现不远处有浓烟升起,迅速跑向起烟的位置,发现一处菜地旁边的空地正在燃烧杂草,现场发现一名妇女在焚烧杂草,民警当场进行制止,果断采取措施将火熄灭,并传唤该妇女到分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查,该妇女叫张某玉,其对在“禁火令”期间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供认不讳,小坑派出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曲江分局沙溪派出所查处一宗野外用火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张某玉处以行政处罚。


曲江分局再次查处四宗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11月26日,沙溪派出所接辖区红袖章巡防队员报称:在曲江区沙溪镇大宝山矿业凤凰山下菜地内有人燃烧杂草。民警到场后发现一堆杂草正在燃烧,现场有一名妇女,民警当场进行制止,果断采取措施将火熄灭。经查,该妇女叫张某娇,其对在“禁火令”期间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供认不讳,张某娇的行为违反了《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张某娇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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