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仙遊鯉城一學校食堂採購外包裝無標籤食品 被罰8000元

東南網莆田7月25日訊(通訊員 鄭雲林)莆田仙遊縣鯉城街道某中學食堂經營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7月25日,仙遊縣鯉城市場監管所對該學校食堂負責人張某送達處罰書,沒收其被暫扣的333瓶食品罐頭,並處以罰款8000元。

5月30日,該所依法對鯉城街道某中學的食堂進行檢查,發現333瓶食品罐頭,外包裝上無標籤。該學校食堂負責人張某經營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當即被立案調查。

經查明,該中學的食堂內擺放經營的333瓶食品罐頭是從一推銷人員處購進的,已聯繫不到。這批食品罐頭的進價是3元/瓶,售價為5元/瓶,總貨值共是1665元,未曾銷售出去,因此沒有獲利。張某建立的進貨臺賬不齊全,無法提供這批食品的相關進貨單據,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該局於當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二款的規定,開具仙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改正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其他合格證明制度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執法人員已責令張某改正此違法行為,並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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