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铁肩担道义 执行暖人心— —邢台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

为了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民生权益,邢台县人民法院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庄严承诺。

申请执行人张某在某工厂工作一年,但该工厂无故拖欠其半年工资,后张某向邢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该工厂支付张某工资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按判决履行其应尽义务。

2018年3月29日,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并来到主办法官办公室,情绪非常激动,哭诉自身生活困难,子女上学交不起学费。承办法官意识到此案标的额虽然不大,但是意义非凡,它不仅关系到人民法院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更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承办法官仔细翻阅了执行卷宗,调阅了审理卷宗,充分运用了查控系统,认为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只是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积极履行判决。基于这种情况,承办法官约谈了被工厂法定代表人李某,向其送达执行手续,从法理情理两面向其做工作,督促其履行法院判决,否则会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如果情节严重会按“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语重心长告知李某,现在黑名单措施很严厉,会影响到其子女的教育甚至前程,咱们做父母的可不能这么糊涂,而且人家给你干活,付人家工钱是应该的,如果你拖欠人家工资,其他工人会怎么想,你的工厂还能干吗。李某听后沉默了一会,马上打电话给会计,让其将钱送过来,并对承办法官说:“感谢你告诉我这些,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不给法院找麻烦。”

申请执行人张某领到纠纷款后,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的说:“太感谢你们,我没想到咱们法院这么快就能把钱给要回来了,效率真高啊!”

该案件不仅维护了法律权威,提高了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且起到了普法宣传作用,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了司法权威,同时也感受到了司法温度。(王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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