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毆打辱罵他人,構不成輕微傷,該怎樣處理?

南邵太傅


這個問題應該分兩個方面來解釋。

第1個是毆打的問題,

第2個是辱罵的問題。

毆打的問題,因為構不成輕微傷。一般連治安案件都構不成,公安一般會協調一下,賠禮道歉解決。

辱罵的問題,如果情節比較輕微,應該也不會給予過重的處罰。但如果因為辱罵造成嚴重的後果,可能會被治安拘留,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希望上述觀點對你有所幫助。

鄒玉傑律師


很多人可能陷入一個誤區,認為只有構成輕微傷,才會處理。其實不然,只要有毆打行為,查證屬實的話,一樣可以處罰,並不需要造成輕微傷的後果。

毆打他人,從法律上講屬於行為犯,也就是說只要證實實施了打人行為,不論其是否造成對方受傷,都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1986年制定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曾經規定,顯著輕微的傷情如果達不到輕微傷,就無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因此,在當時傷情鑑定就是認定毆打行為必不可少的證據,因傷情鑑定時限較長,導致公安機關無法及時處理打人者,造成簡單的治安案件無法及時結案。

2005年制定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取消了“輕微傷”的行為後果,對於明顯不構成輕微傷的毆打他人行為,在採集相關證人證言、調取現場監控,對打人行為查證屬實的,無需傷害鑑定,就可以依法作出治安管理處罰。


當然了,輕微傷的後果影響處罰的輕重。

  • 毆打他人,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 毆打他人,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這裡的情節較輕,一般是指沒有構成輕微傷或者主觀過錯比較小。

(瞭解、諮詢更多的法律知識,請關注我的頭條號“律法學道”,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律法學道


這就要看被打人的家庭背景了!

如果被打的人有後臺,不要說被打,就是被罵,派出所也能拘留人!

如果被打的人是沒什麼背景的普通人,如果沒什麼傷的話,那就忍了吧!報警也沒沒什麼用!


陽光燦爛13967


可以到周口中心醫院找耳鼻喉科醫生,弄個耳膜穿孔就可以了


懦弱無能的人


現在村裡的惡霸很壞,欺負人。


鳳凰于飛1613


輕傷不下火線……反擊唄。


快樂牛虻


一耳光就是罰五佰拘留5一10天,還要留下案底。


清江獨行客


按當今法律,需要的是證據,事實沒用的,被罵侮辱,打了又不見傷,對方承認的話,也就口頭教育一下而已,自認倒黴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