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區女子插足他人家庭不悔改,故意開車撞人被批捕, 你怎麼看?

宋吉福


插足他人家庭不悔改 故意開車撞人被批捕

近日,涉嫌故意開車撞人的汪某某,被包河區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汪某某與路某的丈夫胡某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今年8月13日,胡某某與汪某某在酒店約會時被路某當場撞破,路某遂與汪某某產生矛盾,雙方互相辱罵,矛盾逐漸升級。 同年9月13日10時許(中秋節),路某給汪某某發短信挑釁,進行辱罵,汪某某也回覆辱罵性的信息給路某。為解決雙方矛盾,當晚7時許,汪某某前夫丁某來到胡某某所住小區找胡某某商談,此時汪某某也開車來到該小區路口,發信息讓路某出來跟她見面並辱罵路某。路某將信息截圖發給胡某某看,胡某某將此事告知了丁某,丁某遂打電話將汪某某訓斥一頓,聲稱回家收拾汪某某(丁某與汪某某離婚後未離家)。汪某某接丁某電話後情緒失控,打電話給胡某某,讓胡某某把路某帶出來,並聲稱要與胡某某同歸於盡。當晚7時24分,路某與其姐姐和母親在南淝河路與當塗支路交口發現汪某某駕駛的白色豐田轎車,路某遂上前站在汪某某駕駛的車前找其理論。汪某某駕車故意撞向擋在車頭前方的路某,路某被撞倒後汪某某將車剎住。路某母親和姐姐見狀上前想拉住車子,此時,汪某某明知路某還在車輛前方,但慌亂之下她還是踩了油門,開車從路某身上壓過。路某生命垂危被急送醫院救治,汪某某逃離現場後報警自首。

案件思考:不顧社會道德和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與有婦之夫苟且破壞他人家庭幸福本已有錯,可是該案犯罪嫌疑人汪某某不思悔改,竟開車將對方撞傷,造成對方生命垂危,汪某某的行為不僅令人鄙夷更令人可恨。雖然她必將因自己的犯罪行為受到法律的懲處,但由此反射出的社會道德的弱化還是讓人感到深深的憂思。


飛翔詩話


往往小三比結髮妻子還囂張跋扈!朝三暮四的最後沒有好結果!不自愛自重!家花真不如野花香嗎?!黃,毒,賭粘上一樣都過不好日子!


用戶15339541907f


愛情有時候,沒有對錯。這個還不是真正的愛情。採取這種極端做法就是傻瓜找死。正確處理矛盾,是社會人的底線。為什麼文化普遍提高,還有這麼多法盲?


易林堂


故意殺人罪。遇到這樣的事、罵和吵。你就輸了。不吵不鬧去法院起訴是最聰明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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