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聘请专业律师打官司,而律师收取费用后,在法庭上一声不吭,该律师是否失职?

阿杰将要帅呆


律师在参与庭审活动中,话多话少不是评判律师是否尽职的参考标准,笔者相信如果只有律师一人出庭,一言不发的律师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如果说律师根据案情需要,惜字如金,在法庭上表达意见时话语较少,这倒是有这个可能。

当事人作为一个法律小白,遇到纠纷聘请专业律师为其提供代理服务,其最终目的就是希望代理律师将其官司打赢。作为当事人一方,就大多数人而言,其评判律师是否尽职,就是看该律师是否为其打赢打赢官司,如果官司赢了什么都好,如果官司输了,哪怕该律师法庭上说的再多,恐怕该律师在其心目中也存有失职之嫌。

因为一场官司的输赢,取决于很多因素,很多官司的案情错综复杂,不是那种非黑即白一眼就可以明辨是非的简单情形(比如说套路贷中的虚假流水,有流水就能证明借款是属实的吗),官司的最终结果既有事实、证据、法律规定滞后、不完善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官、律师认知及对法律理解存在偏差等主观方面的原因;当然也存在某些审判人员依仗手中职权枉法裁判的极端情形。

因此评判一个律师在代理活动中是否尽职,仅凭律师在庭审活动中发言的多寡就枉下结论未免有点过于武断了。对于某些当事人来讲,认为律师都是靠嘴皮子吃饭的,我花了大钱请你,你却惜字如金、一声不吭,肯定是觉得该律师太不尽职。作为专业律师来讲,开庭是要完全遵循法庭诸如证据交换、证据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进行的,审判活动的整个进程完全是要在法官的主持之下有序进行,完全不能等同于两个泼妇骂街,谁滔滔不绝、嗓门高,气势上占上风谁就是获胜方。相信言多必失这个成语很多人都不陌生,君不见在很多案件中,当事人把不住嘴,一时逞口舌之快,夸夸其谈,结果是漏洞百出,被对方占了先机,结果却是嘴巴痛快了,官司却遗憾落败。

所以,评判一个律师是否尽职,是不是一个好律师,真的没那么简单,不等太过于表面,因为你毕竟是局外人,不了解这个行业的属性,就像魔术一样,明明我们亲眼看到的,但它就是假的。


先见律师


确实有这种情况,特别是劳动纠纷,本人亲身经历过。刚刚接触律师时,他信誓旦旦的保证,有80%以上把握,催着签合同交钱,因为签的是普通代理,律师要求签约后一次性付清。这样,基本上全屏律师的良心了。

那个律师的专业度不高,也许是为了给我造成一种假象吧,在开庭前交流案情时,完全不按法律规定解释,很多有悖法律常识的地方,一概说是司法实务就是如此。

开庭时,律师基本上不说话,发言时也是慢慢念给书记员记录,根本谈不上辩论。质证阶段,对方提交的证据全部认可,很多明显造假的也不提出来,甚至在二审阶段,我们曾经明确告诉他需要当庭提出的,他也不说,唯一比较积极的就是压着我们不让说话,好几次当事人自己实在听不下去了,忍不住发言补充,法官和对方都没有异议,律师反而失态的大喊,“你别说话”

再说证据,一个自称专业打劳动官司的律师,连出勤天数都算不准,明明我方自己算的清清楚楚提交给他了,开庭时对方算的不一样,他在不征求委托人意见的情况下,当场自作主张认可对方算的天数。明明是标准工时,他故意按每周出勤小时数计算,这周多那周少,还跨月累计,总之就是让你看不懂。如果不是低能,就是被策反了。

开庭当天朋友圈里晒礼物,说是客户送的,恰好公司代理人当天包里也有一样的东西。

如果这种律师还不算奸细,低能是不至于到这种地步的。说到底还是这个行业的性质造成的。不否认大多数律师都是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的,但是在劳动行业,律师往往更愿意抱企业大腿,谋求法律顾问的位置,相比个人劳动者,企业似乎更稳定,也更有利可图。就像HR有招聘黑名单一样,他们担心因为帮劳动者打赢官司而上了企业黑名单,毕竟劳动者没有组织,企业有。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这种普通代理模式下,律师只管出工,没有任何衡量考核,输赢都一样,这相当挑战人性。如果是企业员工,没有领导,没有绩效考核,没有末位淘汰,甚至没有考勤要求,而工资分文不少,我不相信会有人兢兢业业恪守本分。律师这个行业就是这样,绝大多数都是合伙人,几个有证的凑在一块,租个办公室就开张了,互相之间没有关联,各干各的,谁也管不了谁,至于律协,更是个摆设,即使他管用,你也证明不了律师有错,业余的打专业的,你要是能干倒律师,一开始还用得着请他们帮你打官司吗?同样的行业还有出租车,凡是缺乏管束的行业都会无法无天,当初跟滴滴闹,各地一呼百应,轻易聚集起几百辆出租车围攻客运处,就是因为他们不受管束。


想要熊猫898


依我之见一一如果庭上受托律师在代表当事人‘’陈述丶示证丶质证丶辩论丶最后陈述‘’等法庭审理的这些实质环节‘’从始至终都一声不吭‘’的话,那么,该律师的‘’一声不吭‘’的行为,是严重的违反《律师法》的不作为的失职行为,也是违反双方所签合同的‘’违约‘’行为,如果该案因该律师的‘’一声不吭‘’不作为而败诉的话应予以惩罚性赔偿的行为。

为什么这样讲呢?

一,刑事诉讼和民商事诉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专业技能技巧性工作。涉案当事人依法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就是希望专业律师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为委托人在庭审中服务;

根据我国当前‘’以庭审为中心‘’诉讼体制改革的推进,其要点是‘’有证庭上举丶有疑庭上质丶有理庭上讲‘’,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在的案件胜负如果诉讼各方均依法处理案件(而非私下违法勾兑),往往均应当将在法庭‘’陈述丶示证丶辩论‘’作为重中之重,予以高度重视,那么专业律师在庭审中适时的‘’发声‘’也可以说‘’胜负在法庭‘’:

一一如果律师在法庭上该代表陈述而不陈述,法庭又如何知道事实真相?

一一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对错靠的就是双方手里的证据,而受托律师你手里就有对方不利的证据,你为什么不出示?

一一在质证时,明明对方出示的证据有严重问题,甚至可能是‘’假证据‘’,你为什么不当庭揭穿?

一一对案件的法律事实丶证据丶法律适用对方明明歪曲事实丶出示假证据丶曲解法律,你为什么不利用你的专业知识技巧开腔说话?

一桩明明你的当事人是‘’胜诉‘’的官司,因你专业律师从始至终的‘’一声不吭‘’,难道不是你律师的不作为造成的吗?

二,根据我国现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受托律师依法受理案件后,应当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技能依法勤勉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这当然包括依法在庭审中代表当事人‘’陈述案情丶出示证据丶质疑对方证据丶辩护辩论和最后陈述‘’,而本案例中‘’专业律师从始至终一声不吭‘’的不作为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律师法》的应当受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予以的警告丶吊销证照的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三,当事人当初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并依法支付了律师服务费,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受托专业律师依法‘’依合约‘’理应为当事人在‘’庭审中积极陈情丶示证丶辩论‘’,而现在却在法庭上应该做上述工作而不做,却‘’从始至终一声不吭‘’,难道不是严重的‘’违反合约‘’的行为吗?根据合约对价关系该律师事务所依法应退还所收当事人的‘’法律服务费‘’。当事人有权以该律师事务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造成的民事损害的诉讼。


唐先明75443043


有三个问题:什么律师叫好律师?什么律师是当事人喜欢的律师?官司输了,律师是好律师么?

个人想说: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并不相同。

第一,好律师打官司也会输,也有可能不能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因为立场不同、出发点不同,就决定了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律师好坏,关键在于是否切实在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是否尽职尽责,是否敬业诚实。

第二,诉讼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滔滔不绝、口若悬河未必就是据理力争,相反,如果言简意赅、点到即止、一语中的也可以在诉讼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像《大话西游》中唐僧一般反复向法官哼唱《only you》一般的代理意见,最终结果未必对当事人有利。

第三,诉讼规则与庭审效率要求律师发表代理意见时,应当适当规避长篇大论式的论断。诉讼律师不是以庭审发表代理意见的字数收取费用的,签署委托合同之后,代理律师会根据案情确定诉讼方案与代理意见,庭审过程中,代理律师完全可以根据既定策略与庭审变化适时调整方案即可,而不是在法庭上发表冗长重复的意见,尤其是已经发表过的意见切记反复强调。

第四,代理律师一言不发,案子赢了还是输了呢?如果赢了,以无声胜有声,着实高手;如果输了,也可以跟代理律师沟通败诉原因,是否跟之前沟通意见有所出入。律师聘请之后,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高枕无忧,因为真正的合作才刚刚开始。一名负责任的律师会跟当事人在庭审前后都保持沟通。沟通得当,庭审时的沉默也有可能是既定的策略;沟通不当,沉默往往会给人落下“无力招架”的口实。


柳基伟律师


得了吧、与其各位律师在这里咬文嚼字“一字不说”款款而谈,说一些空的没的,不如真来看看如果倒霉,遇到这种律师该怎么办。

律师不负责,这事儿还真不少。而且也是事实:事前款款而谈,庭上惜字如金、遇强则缩的律师也不占少数。要么下定决心,终止和律师的合同,更换律师,要么只能自己认倒霉在庭上多操心,律师不说的,只能自己努力了。

再说一点,本来这点应该放最先说的。和律师签合同之前,认认真真多看几遍,有不懂的、不明白的、尽管问。尤其是关于资费方面,多问几句不吃亏。

每次和律师沟通的时候,最好能留下记录,音频也好,视频也好。免得以后有纠纷口说无凭。

最后,律师的资质参差不齐。决定聘用之前,一定要了解该律师擅长哪方面。

愿所有律师都有优良的业务操守、职业信誉和对得起职称的业务能力。


狗王的头为啥那么大


我觉得,您对中国的律师有误解。中国的庭审,是由法官主导的,法官有问题,律师才会回答。

可能您见过电视上的律师们,一个个头顶白发,口若悬河,一副对方不闭嘴就誓不罢休的样子,那是西方的庭审,西方的律师。

中国的庭审,证据是庭前交换的,疑难问题,经过庭前会议,也解决得差不多了,正式的庭审,形式远大于实质。律师在庭审中,只要言简意赅,顺利的回答完法官的提问,基本上就完成出庭任务了。

我国的诉讼,律师发挥作用的时间往往在开庭之前。争议解决方案的设计、证据的搜集、事实的归纳概括、法条法理的整理、诉讼文书的撰写等等,都必须于开庭前完成。也就是说,评价中国律师的好坏,主要看他责任心怎么样,对你的事情上心不上心;他的专业能力怎么样,回答你的问题是不是果断干脆,设计的解决方案,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满足你的需求。

综上所述,评价中国律师的好坏,最重要的标准,不是他庭审期间话语的多少,而在于他承诺了你什么,做了什么,最终兑现了什么。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


税务律师何威


一言不发的律师是不存在的。所谓的”一言不发”,可能是当事人感觉律师说得比较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客观地讲,律师代理当事人打官司,说话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也不是判断律师是否合格与敬业的标准。

判断律师是否合格与敬业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是否认真履行了代理人的职责,能否积极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践中一个案件的判决结果与众多因素有关,比如法律规定、案件的事实、提交的证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充分性,对方当事人的证据情况、审理程序、法官个人的业务水平、主观认识、职业道德以及开庭情况等等。

所以,律师是否合格要看整个代理过程中能否积极而充分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能仅仅看在开庭过程中的说话多少和判决结果。


兰州成律师


这位提问者还是把判决书和主要证据发上来,大家看看吧,具体情况不了解的评论,有点想当然。律师都知道,当事人说的话,可信度有多高,赢了官司找律师投诉的也大有人在。我碰见一个案件,胜诉了,认为律师费高,各种闹要求退费,找了很多让你哭笑不得的理由。如,为什么对方律师是特别授权,你是一般代理。法官不让我说话,你为什么不争取(你说的和案件没有关系的事情,肯定法官制止你),为什么你开庭说话少,对方律师滔滔不绝,你有个材料让我自己去法院送的,我交钱了为什么要我去,别人的案件3个月结束了,你为什么快一年才下判决(何时开庭,下判决,真的不是律师决定的),有一次打电话你没有接(开庭,不是开完回了吗)等等等等,真是让你无语,最后……,没办法退了部分。其实,律师80%的时间是收集证据,20%是书面材料,立案,开庭。代理是个整体的过程,不要只看一点。即使败诉了,再接受案件时,律师已经给你分析了可能性,并且也尽力了,也怨不得律师,毕竟,判决结果不是律师能决定的,律师的作用尽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所以,看看判决书,胜诉还是败诉,再评论吧。


用户51536237992


请律师的前提是自己觉得自己懂的少,律师懂的多。其实一个人请律师,根据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就知道自己谁输谁赢了。(法官公正的情况下)而律师在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中,也基本能判断出官司的输赢程度。能赢的案子,赢了时,人自然会尊重律师;不能赢的,律师输了,人会根据律师在庭前庭后及开庭时提供的服务与自己的付出来衡量律师;能赢的却输了,人自然会骂律师无能。不能赢的却赢了,人会夸律师厉害,但背地里人的价值观会重新调整。


理想与现在


首先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现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受托律师依法受理案件后,应当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技能依法勤勉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这当然包括依法在庭审中代表当事人‘’陈述案情丶出示证据丶质疑对方证据丶辩护辩论和最后陈述‘’,而本案例中‘’专业律师从始至终一声不吭‘’的不作为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律师法》的应当受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予以的警告丶吊销证照的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从另一方面看,代理律师一言不发,假设该官司打赢了,那就是以无声胜有声,说明律师是个高手;如果输了,还是需要当事人跟代理律师积极沟通败诉原因,是否跟之前沟通意见有所出入。
需要提醒的是,律师聘请之后,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此高枕无忧,这只是合作的真正开始。一名负责任的律师应该要跟当事人在庭审前后都保持沟通。沟通得当,庭审时的沉默也有可能是既定的策略;若沟通不当,那么该律师就是极大的失职与不负责任。
如果您对法律方面还有别的疑问,也欢迎私信,我们律师会给大家免费解答!
【私信】“关注”律问问头条号,私信回复“咨询”,免费解答法律问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