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房地產研究院院長 業主既沒有權利隨意不交物業費,物業也沒有權利停業主的水。如果物業隨意停水,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首先說說供水關係。這種關係是業主和供水公司之間的合同關係,物業公司屬於這種合同的案外人。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影響業主用水。物業公司採用停水的方式逼迫業主交物業費,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因此給業主造成了損失,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物業認為業主不交物業費,合法的方式只能是提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然後根據判決結果來行駛自己的合法權利。法律明明已經給物業提供了明確的維權途徑。物業沒有權利隨意追繳物業費。而對業主而言,因為樓頂漏水就停交物業費,可能也是不妥的。畢竟一碼歸一碼,首先得確定物業有沒有修理的職責,然後才能確定怎麼合法的發起維權。 分享到: 關鍵字: 停水 物業 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