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起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欠債,能否讓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問題:本人給某公司供貨,與公司法人簽了欠條。公司是由夫妻二人註冊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現在本人起訴法人和公司。一共欠了本人300多萬。法人個人財產是100萬。公司註冊資金是160萬。公司固定資產400萬。

1.可不可以起訴個人,讓公司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此公司債務人很多,如果公司宣告破產,財產如何分配?其他沒有起訴的債務人,是否也能分到資產?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1、您給公司供貨,與公司之間形成合同關係,公司未按合同支付您的款項,您當然可以起訴公司;公司法人給你出具的欠條,一般來說是願意承擔公司債務的一種體現,因此你將法人個人和公司一起起訴是正確的,讓雙方對您的債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如果公司宣告破產,則須依法通知其他債權人,若沒有優先的情況如抵押權等,則各債權人按照債權的比例分配。

3、您這種情況,訴訟基本上贏面較大,為了保證判決的執行,建議您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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