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以“破財消災”為由詐騙近30萬,韶關一“神婆”獲刑5年

金羊網訊 記者張文,通訊員黃健婷、何莉平報道:2016年年末的一天,一名神情猶豫的女子來到韶關樂昌市一派出所報案,這名朱姓女子稱自己1年多前在當地“問神”的時候,被“神婆”騙走9萬元。民警深入瞭解情況後認定,這是一起迷信詐騙案,隨後對案件進行立案偵查。

日前記者從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經過“神婆”雷某英從2009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間,利用封建迷信思想,詐騙朱某等10餘人財物共計29萬餘元。“神婆”雷某英也因此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萬元。

擔心亡夫“帶走”女兒,女子“破財消災”

事發一年多前,朱女士的丈夫在一場事故中去世。感覺諸事不順的朱某經朋友介紹,來到據稱非常“靈驗”的“神婆”雷某英家中“問神”。雷某英經過一番所謂的“儀式”之後,對朱女士說道,“你來太遲,來早點你老公就不會出事了”。

雷某英隨後又準確說出了朱女士的兩個哥哥和女兒的小名。一連串的“神機妙算”讓朱女士趕到非常驚訝。繼而“神婆”雷某英又說,朱女士已故的丈夫、公公都來了,就站在旁邊,丈夫很喜歡小女兒,要將女兒一起“帶走”。“神婆”的話讓朱女士非常心慌。

這時候,雷某英表示,如果朱女士想幫女兒躲過這場“劫難”,就需拿出9萬元用以“消災”。由於內心恐懼和擔心,朱女士表示想花9萬元做公益事業積德除災。“神婆”並不同意,稱朱女士必須馬上將錢給“大神”,否則女兒就會被亡靈帶走。她隨後還安排人帶朱女士去銀行取款,取款後又囑咐朱女士不要向其他人透露此事,否則將不靈驗。

“消災”後,朱女士見女兒一直平安無事,便對“神婆”的話更加深信不疑。直到一年多後,朱女士的大哥偶然得知此事,確定妹妹被所謂的“神婆”騙了。後經家人多番勸說,朱女士才決定前往派出所報案。

“神婆套路”遭拆解

辦案民警通過走訪和查閱以往的案件資料發現,自2012年起就陸續有人報案稱被“神婆”詐騙,但因缺乏充分證據,這些案件一直沒有告破。經比對,民警確定這一系列案件的嫌疑人都指向同一個人——朱女士被騙案件中的“神婆”雷某英。

偵查期間,公安機關又陸續接到湯某、姚某、鄧某等人的報案,他們都表示被“神婆”詐騙損失了錢財,公安機關遂對此類案件進行併案偵查。至檢察機關將此案移送樂昌市人民法院起訴為止,犯罪嫌疑人雷某英涉嫌詐騙數額已接近30萬元。

樂昌市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雷某英於2009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間,在位於樂昌市坪石鎮的住處內,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思想,虛構事實,詐騙朱某等10餘人財物共計29萬餘元。

樂昌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雷樹英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思想,虛構能為他人消災、保平安等事實,多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樂昌市人民法院一審一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雷樹英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萬元。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雷某英不服判決,上訴至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韶關市中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維持,故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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