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聊過天“見過面”,他還是被“女友”騙了60多萬元

紅網時刻12月4日訊(記者 鄭濤 胡豔 通訊員 王俐 周萃)花費60餘萬元,談婚論嫁的“女友”竟然是個男人,這讓磊磊(化名)無法相信。而根本無力償還錢款的“女友”駱某林經過多次思想鬥爭,最終決定主動到派出所投案。今天,記者從長沙市嶽麓區檢察院獲悉,該院以涉嫌詐騙罪對駱某林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做出判決。

為騙錢,他“變聲”女性

據駱某林供述,他一直沒有什麼經濟來源,於是就想通過網上交朋友詐騙別人的錢用。

2017年2月,駱某林在玩遊戲時認識了磊磊,兩人相互加了微信。駱某林告訴磊磊,他是一個1988年的女孩,從事網絡主播工作、長沙人、未婚、名叫彭珊蓉。

之後兩人經常聊天,並在網絡上以男女朋友的身份開始交往。此後,駱某林開始以缺錢用、家人借錢、生病、購物、旅遊等等各種名義向磊磊要錢。據其供述,從2017年2月到2019年5月,駱某林共收取磊磊網絡轉賬60餘萬元。

因詐騙罪 獲刑十年

“我們在微信上除了文字聊天就是我用聲卡變聲和他語音聊天,期間我們也談到過結婚的問題,我還假裝我父親的聲音和他以及他的家長通話,目的就是讓他相信我並給錢給我。”駱某林供述,2017年和2018年,磊磊還曾多次到長沙來找他,他都是以各種理由不和磊磊見面,實在沒辦法推脫時,他就假裝是彭珊蓉的弟弟與磊磊見了面,磊磊竟也沒有懷疑。

直到2019年7月,磊磊才發現端倪,於是找到駱某林要求還錢。事情敗落卻根本無力償還的駱某林經過多次思想鬥爭,最終決定主動到派出所投案。

“我騙的錢都是自己開銷用了。我開始只是想騙點錢用,並沒有想到可以騙這麼多錢,後來因為自己沒有考慮後果,而且錢又來得容易就繼續騙磊磊的錢,我知道錯了……”駱某林後悔不已。

目前,嶽麓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駱某林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駱某林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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