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與宋教仁案有關的一干人犯,之後又遭遇了什麼呢?

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日,國民黨代理理事長,三十一歲的青年政治活動家,宋教仁遭暗殺。臨死之際還向世凱進言,“望總統開誠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權”。

與宋教仁案有關的一干人犯,之後又遭遇了什麼呢?

孫中山於二十五日由東京趕回上海,並親致輓詞:作民權保障,誰非後者。為憲法流血,公真第一人。

宋案發生以後,袁世凱裝腔做勢地下了一道嚴緝兇手的命令。二天之後,也就是二十三日,有一古董商人王阿發提供線索,上海流氓應桂馨有僱兇殺人嫌疑。捕房根據線索捉到應桂馨,第二天,又在應宅捉到正凶武士英。且在應宅中還搜出應桂馨與內務部秘書洪述祖往來的密電本及函電,以及五響手槍一支。

這些證據已充分表明,國務總理趙秉鈞是這次暗殺的主使者,而大總統袁世凱似乎亦無法洗清干係。

三月二十六日,有以國務院名義的通電至各省“據應夔丞(桂馨)23日函稱,滬上發現一種監督政府、政黨之裁判機關,宣告宋教仁、梁啟超、袁世凱、趙秉鈞、汪榮寶等之罪狀,特先判決宋教仁之死刑,立即執行”。這個電文的用意當然是很明確的,欲將國人的視線轉移到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所謂的“裁判機關”上去。說他袁世凱、趙秉鈞也在將被暗殺的名單之內呢。頗有以此起到混淆事實的感覺。

與宋教仁案有關的一干人犯,之後又遭遇了什麼呢?

這個時候,趙秉鈞提出要辭職。袁世凱許其請假,後來趙一再續假。最後趙秉鈞被調任直隸都督。

宋教仁被槍殺之後,趙秉鈞千方百計想擺脫與自己的干係。他向外界發表談話,聲稱他與宋教仁是最好的朋友。他說“遁初(宋教仁)經常住在我家裡,彼此無話不談。他離京時欠下5000元的債,就是我替他償還了的”。對於洪述祖,他說是唐紹儀介紹過來的。談到他自己時,他說“我四十歲就是一個消極主義者,五十歲更是一厭世主義者”。

然而,證具就擺在那裡,洪述祖是他的機要秘書。無論他如何表白也是難以洗脫干係的。

清帝退位的時候,趙秉鈞曾充當如戲臺上“華歆”華太尉的角色。也不會是一個“厭世主義者”所當為的。

洪述祖與袁世凱也有直接的聯繫。袁曾通過洪述祖致電應柱馨,許以“毀宋酬勳位”。

與宋教仁案有關的一干人犯,之後又遭遇了什麼呢?

這時,國民黨方面建議組織特別法庭來處理宋案。袁世凱極力表示同意,並要“窮究主名,務得確情,按法嚴辦”。暗中卻指使司法總長許世英以“不合編制”加以阻止。

四月二十四日,當應桂馨和武士英被移交到上海地方檢察廳接受看管,殺人真兇武士英,在獄中不明不白死亡。七月二十五日,應桂馨在一夥流氓的幫助下逃出牢獄。他卻公然跑到北京,要求袁世凱給他“勳二位”、現金五千萬。袁世凱派軍政執法處偵探長郝佔一把他刺死。

感覺到袁世凱兔死狗烹、殺人滅口手段太辣的趙秉鈞,亦曾打長途電話抱怨袁世凱:“應桂馨如此下場,今後誰敢替總統辦事?”

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七日,時任直隸都督的起秉鈞,死於食物中毒(一說“中風”),而洪述祖在逍遙法外幾年後,於一九一九年四月五日,以主使殺人罪被處以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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