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 三原:10個鎮(街道)派出監察組組建完成並掛牌

10月18日上午,在陣陣掌聲中,三原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王西明與渠岸鎮黨委書記蒙小衛共同為“三原縣監察委員會派出渠岸鎮監察組”完成揭牌儀式。這也揭開了三原縣監察委員會派出鎮(街道)監察組正式履職的序幕。鎮機關全體幹部、各村“兩委會”主要負責人、村監會主任等共同見證了這一特殊時刻。

三原:10个镇(街道)派出监察组组建完成并挂牌

根據省市紀委監委關於監察職能向鄉鎮(街道)延伸的統一部署,三原縣紀委監委積極行動,紮實推進,按照《三原縣監察委員會向鎮(街道)派出監察組的實施方案》,10月18日,全縣10個鎮(街道)監察組全部組建完成並掛牌。

據悉,三原縣監察委員會向10個鎮(街道)派出監察機構,名稱為“三原縣監察委員會派出××鎮(街道)監察組”,與鎮(街道)紀(工)委合署辦公。設組長1名,幹部2名。監察組組長由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兼任。

監察組根據縣監察委員會授權開展工作,向其負責並請示報告工作,按照管理權限依法履行以下職責: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公職人員涉嫌職務違法進行調查;根據監督、調查結果,依法對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或者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發現上級管轄的公職人員的問題線索,及時向縣監察委員會報告;協助縣監察委員會開展調查工作;完成縣監察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監察組在開展工作過程中,可以採取談話、詢問、查詢、調取等不限制被調查人人身、財產權利的調查措施; 需要採取其他調查措施的,應報請縣監察委員會組織實施,鎮(街道)監察組配合。

監察組成立後,監察組組長要採取不同形式,有計劃、分批次與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內設機構負責人、村(社區)“兩委會”主要負責人和監委會主任等重點監察對象見面,通報省市縣對監察職能向鎮(街道)延伸工作有關要求。重申鎮(街道)監察組的職能職責和主要任務,對監察對象廉潔履職提出要求,使其曉政策,明要求、知敬畏,層層傳導壓力,營造自警、自律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氛圍。同時 在縣監委的領導和指導下,以完善規章制度、明確職責定位、整合工作力量、強化隊伍建設,擦亮監督“探頭”,打通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最後一公里”,為推動全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做出新貢獻。(三原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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