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特殊活動費一案判決結果出來了,韓國政府態度大轉變,朴槿惠又要失望了嗎?

有史有詩


沒有希望,何來失望?!自從2017年朴槿惠律師團集體辭職後,朴槿惠的案件已經不能用正常的程序來審定了。例如按照正常的法定程序,朴槿惠在首爾看守所的羈押期已經超過韓國法律規定的最終期限,但是韓國法院與韓國檢方反覆的“踢皮球”,從親信干政案到現在的國家情報院受賄案,都被髮回二審法院重審,已經沒有審理朴槿惠公推案的“爽利”了!

根據韓國《韓民族日報》消息,就在11月18日,韓國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議員李哲熙向韓國法務部問詢何時將朴槿惠重新收監。當時的韓國法務部回覆:現在還完全沒有討論或決定過什麼。並且繼續補充如果讓朴槿惠收監需要考慮相關醫院專科醫生、首爾拘留所醫務官的意見以及治療經過是否需要繼續療養等問題。

但韓國法務部對朴槿惠不收監的決定並不符合韓國法律的規定,雖然韓國法務部是依照《關於刑罰執行及收容者待遇的法律》規定來執行對朴槿惠不收押的決定的,但是該規定只是執行短期的治療和療養,例如幾天,並沒有涉及幾個月治療和修養的規定。不過韓國法務部還是執行了朴槿惠主治醫生金陽秀的建議,沒有考慮讓朴槿惠出院,可以說韓國法務部是非常照顧朴槿惠的。

但是這樣“和諧”的局面並沒有維持多久,在韓國大法院審理朴槿惠國家情報院受賄案時,韓國大法院認為在二審中被認定位無罪的國庫損失嫌疑和賄賂嫌疑都應該被視定為為有罪,這與韓國檢方的上訴書基本一致。

在韓國總統文在寅希望改革韓國司法體系及韓國法務部與韓國檢方“摩擦”的情況下,再加上文在寅總統欽定的法務部長曹國已經因為腐敗醜聞下臺以及曹國的妻子鄭敬心已經被韓國檢方批准逮捕,這些是否預示著韓國檢方與韓國法務部、青瓦臺的“摩擦”正在發生變化,有利的一面正在向韓國檢方傾斜呢?!這可能就是朴槿惠案反映出的問題,這也決定了朴槿惠沒有辦法來影響自己的案件。

因此,現在朴槿惠的案件已經成為青瓦臺、韓國法務部與韓國檢方鬥爭的工具。既然朴槿惠的案件已經超出法律的邊界,朴槿惠已經沒有能力影響案件本身,那麼朴槿惠有什麼可失望的呢?!


昨思今明未武


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朴槿惠對現在的韓國政府不抱有任何希望,朴槿惠從來沒有奢求文在寅會放過她,從來沒有奢望文在寅會特赦她,從來沒有奢望文在寅會讓她自由,就談不上失望,對於韓國大法院的行為,朴槿惠不但沒有感到沮喪,反而笑臉相迎,鄙視地笑了!

就在昨天(11月28日)上午,韓國大法院第二部門對朴槿惠的“國情院受賄案”做出叛軍。判決如下:在國情院賄賂嫌疑中,朴槿惠有罪;在國情院國庫損失嫌疑中,朴槿惠有罪,此兩點和二審有衝突,在二審中,這兩點均視為無罪,因此,韓國大法院第二部門要求重新審理,將案件駁回到首爾高等法院!

朴槿惠國情院受賄案,是指在朴槿惠擔任韓國總統的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期間,三名前國情院院長賄賂朴槿惠,在三年的賄賂中,朴槿惠一共受賄35億韓元(月2000萬人民幣),這35億韓元都是國情院特殊活動經費,朴槿惠被彈劾下臺之後,韓國檢方就指控朴槿惠受賄,此案件是朴槿惠所涉案件中的三大案件之一!

在“國情院受賄案”的二審判決中,韓國法院的判處朴槿惠5年的有期徒刑,罰款27億韓元,要求朴槿惠把這27億韓元還給韓國。法院作出這樣的判決之後,韓國檢方的第一反應就是不公平,認為朴槿惠的刑期應該增加,而不是減少,就提起上訴,要嚴懲朴槿惠!

韓國大法院院長金命洙是文在寅的親信,韓國總檢長尹錫悅是文在寅的親信,金命洙和尹錫悅唱戲,如尹錫悅所願,駁回重審。既然是朴槿惠有更多的罪名,在接下來的審判中,朴槿惠的刑期會有所增加,國情院受賄案的刑期可能是7年,可能是10年,可能是12年!

面對即將增加的刑期,住在聖母醫院的朴槿惠會有何感想呢、朴槿惠非常淡定,面不改色,沒有發怒,反而笑了,因為朴槿惠知道,在文在寅沒有卸任韓國總統之前,韓國檢方怎麼指控,韓國法院怎麼判,都是文在寅說了算。在文在寅的復仇計劃中,文在寅希望朴槿惠把牢底坐穿,希望朴槿惠在監獄中待一輩子,早已想到的結果,朴槿惠不會獨自傷悲!

朴槿惠目前最期待的,是黃教安,黃教安才是朴槿惠的救星,自由韓國黨才是朴槿惠的救星,朴槿惠只對黃教安和自由韓國黨抱有希望,黃教安和自由韓國黨沒有敗,朴槿惠就不會失望,只要黃教安和自由韓國黨不倒,朴槿惠就有平安出獄的機會!韓國檢方認為,朴槿惠受賄,朴槿惠沒有受賄,韓國檢方沒有證據,朴槿惠沒有那麼多資產,朴槿惠的資產大多數都是朴正熙留下的,數字對不上,朴槿惠需要一個真相!

就韓國的局勢而言,沒有人彈劾總統文在寅,朴槿惠要想出獄,只有等,等到2022年,2022年是韓國的大選,是韓國換屆的時候,這一年,才是決定朴槿惠是否能夠重獲自由的時間!


老鱷魚觀天下


出現這種結果應該在朴槿惠預料之中,不存在失望之說,因為朴槿惠早就“不相信韓國法律”,既然連希望都沒有,何來失望?

朴槿惠在還未定罪的情況下,被拘押6個月。好不容易盼到拘押期滿,然而檢方一份延期申請,讓朴槿惠失去了重獲自由的機會。

朴槿惠認為大法院的嚴謹與權威,被檢方“衝擊”地蕩然無存。那麼做再多的努力,又有何意義呢?於是朴槿惠解散了律師團,從此拒絕出庭、拒絕申辯。

並且搞笑的是,大法院還勸柳榮夏律師說:“就算延長了拘押時間,也不代表朴槿惠有罪。還是冷靜一下,抓住申辯的機會。”

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既然暫時無罪,那延長拘押就毫無道理。退一步講,即便後面被判有罪,再拘押也不晚。


從這點來看,朴槿惠失去信心並非沒有道理,說明她對檢方的能量看得透徹。後面事態的演變,也印證了朴槿惠的判斷。

2019年8月29日,大法院駁回了“親信干政”案的二審判決,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11月28日,大法院又駁回了“國情院進貢案”的二審判決,發回重審。

這兩件案子被駁回的潛臺詞就是,大法院認為32年判罰輕了,要給朴槿惠加刑。

在朴槿惠案最終判決前,大法院發生了一件大事。大法院院長梁承泰被檢方指控犯了濫用職權等40多項罪名。


其中一項罪名就是梁承泰利用手中職權,干預朴槿惠案的二審判決結果。有了梁承泰的前車之鑑,還有誰敢不重視檢方的“指控”呢?

並且這邊幾個案子還未了,檢方又重啟了“世越號”沉船案的調查,毫無疑問,朴槿惠會作為第一責任人被追究責任。

從檢方的“手法”來看,他們不僅是想把朴槿惠拖入官司泥潭,永無出獄之日。並且還想通過緊緊抓住朴槿惠案,把與朴槿惠有關聯的人“一網打盡”,讓朴槿惠徹底成為孤家寡人。

不過朴槿惠對於這種結果早有預期,並做好了足夠的心理準備。正如她最後一次出庭所說:“無所謂了,你們愛怎麼判就怎麼判!”



花木童說史


韓國朴槿惠“國情院受賄案”,經歷一審、二審、三審到了大法院,大法院在指出二審法院,對朴槿惠受賄案中所涉及到的國庫損失和賄賂嫌疑認定有罪。並且發回二審法院重審。

二審法院判決認定,朴槿惠在“國情院受賄案”中,只負有貪汙罪名。不存在受賄行為和導致國庫損失罪名。也就是說朴槿惠確實花了國情院的錢,國情院給她的錢,不是行賄。所以,朴槿惠也就不存在受賄。

朴槿惠在拘留所裡面,就“國情院受賄案”,通過律師柳榮夏向外放風說,“她確實花過國情院的錢,但是,她問過一個部下,部下告訴她,花國情院的錢,不存在法律上的問題,前幾任總統也都花過國情院的錢”。

韓檢經過調查,認定國情院每月定期給朴槿惠上供一億韓元(合人民幣60萬元),朴槿惠執政三年多,共計收取40億韓元,到朴槿惠被調查時,還有3.5億韓元現金,放在青瓦臺保險櫃裡。

朴槿惠被二審法院判決認定,貪汙所得為35億韓元(合人民幣2100萬左右)。而且這些錢,都是朴槿惠派人親自去國情院商定的數目。有三位前國情院院長,青瓦臺幕僚長金琪春和負責財務的秘書作證。

韓檢調查發現,朴槿惠將情報院上供的錢,分成三部分花掉的。

第一部分,為閨蜜崔順實報銷衛星保密電話費,為閨蜜個人及家裡支付各種消費,甚至為閨蜜家裡打掃衛生人員支付工資。

第二部分,為朴槿惠個人購買衣服等各種私人用品買單。

第三部分,給青瓦臺的秘書們發紅包。

這些開銷都有朴槿惠簽字,更有青瓦臺分管財務秘書證實。

朴槿惠之所以通過律師柳榮夏向外放風,也就是代表她承認自己花了國情院的錢。只是推脫自己不知道花國情院的錢是犯罪,更是把責任推到部下頭上。

朴槿惠當年作為大國家黨黨首,在國會彈劾盧武鉉總統時,就是揪住國情院,給盧武鉉行賄10萬美元問題不放,最後把盧武鉉逼得跳崖自殺。她那時是否知道,花國情院的錢就是犯罪?

朴槿惠作為民選總統,難道不知道身為總統,除了工資和總統享受的各種各樣補貼,花其它任何部門和個人送的錢,都是在犯罪嗎?

朴槿惠一上臺執政,就努力在國會通過《金英蘭法案》。被韓國法律界稱之為韓國曆史上最嚴苛的法律,比如說,一名公務員,教師或者是媒體記者,參加會餐,接受宴請,消費超過合人民幣120元;紅白喜事收受禮金或者是財物,超過合人民幣180元,既視為犯罪。韓國成千上萬的人,因此丟掉工作,甚至因此進了拘留所。

從朴槿惠制訂嚴苛法律法規“從嚴治國”,到她自己揮霍無度。執政期間,每天消費國情院的錢,達到合人民幣1.7萬元。真的是對韓國社會法律規定莫大的諷刺。

那些一提到朴槿惠犯罪事實,就說朴槿惠沒有認罪,韓檢至今也沒有找到“鐵錘”證據,證明朴槿惠的犯罪事實的人。真的讓人呵呵了!

韓檢跟朴槿惠沒有個人恩怨,反而是韓國很多檢法兩院高官,都是李明博和朴槿惠提拔任命的。李明博和朴槿惠整整統治韓國政壇長達近9年,如果韓國檢法兩院,真的像中式樸粉小編們說的那麼不堪,李明博和朴槿惠就是韓國通往法制社會的罪人。

韓檢就是再強硬,也不會無中生有陷害朴槿惠和李明博。更不會給他們二人羅織罪名。從韓檢起訴求刑內容來看,一些難以落實的罪名,韓檢也是抱著“得饒人處且饒人”的心態,網開一面。

文在寅上臺執政後,為了維護司法公正,對朴槿惠和李明博所涉及到的案子,不發一言,從不對此加以評判。因為作為律師出身的文在寅深知,誰蹚了韓國法律的渾水,都不會有好下場。“不粘鍋”就是文在寅的最好選擇。

扳倒韓國總統,防止政府官員腐敗,就是韓檢檢察官的職責所在。任何檢察官的腐敗行為,都會被韓國法院進行司法調查,並且予以重判。韓國法院,尤其是大法院和憲法法院的存在,為韓國司法公正,起到決定性作用。

韓國法院絕不會看著韓檢的臉色辦案,更不會讓韓檢為所欲為。韓檢在韓國大法院那些大法官面前,只有聽喝的權利。

朴槿惠面對現實,早就把自己置身韓國政治事外。什麼朴槿惠要東山再起,都是低級的謊言。朴槿惠只要是和聖母醫院搞好關係,一張醫囑,就頂的上“尚方寶劍”。

韓檢沒有人敢把朴槿惠從聖母醫院,生拉硬拽帶走。否則,朴槿惠一個跟頭摔在地上,兩眼一閉,韓檢只能等著吃官司。韓檢不可能不做這個問題的風險評估。

韓國前國情院三位院長受審

朴槿惠也吃定了韓檢,更對韓國法律學的門清。至於說被判多少年,跟朴槿惠根本沒有什麼關係。說朴槿惠等待黃教安當選總統特赦,那就是小看了朴槿惠的智慧。

面對韓檢決定重新開始調查“世越號”沉船事故真相,黃教安作為當時的國務總理,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現在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一旦被判有罪,自由韓國黨就會舍他而去,另找他人。

聖母醫院,不但可以給朴槿惠治療身體疾病,還可以讓她享受生活上的快樂!現在的朴槿惠早就把韓國法律看的明明白白,真真切切。一切都是神馬浮雲。誰能奈何!


阿佩呀


政治鬥爭很殘酷,權力之爭很殘忍,勝者為王,敗者為寇。韓國權力遊戲的複雜性,普通韓國人是無法感受得到的,因為他們也不知道權力階層的遊戲具體是怎樣進行的。幾乎人人都向往大海的美麗,但海洋深處並不像海邊沙灘一樣浪漫。要進入危險的大海深處,還是需要足夠的勇氣與智慧的。自從朴槿惠被彈劾下臺並被檢國檢方指控以來,她從來都是否認所有指控並保持沉默,她知道無論如何辯解都是徒勞的,因為政敵們根本不會放過她。如今67歲的朴槿惠已經風燭殘年,且多種疾病纏身,人還在醫院治病,但司法機關卻照常判刑不誤。朴槿惠是上個月入院治療的,她的臂部肌肉“無緣無故”地撕裂了,如果不及時治療會導右手致殘並可能會引起其它併發症。



我在之前的很多文章裡都談到,如果朴槿惠“國情院索賄案”被單獨拿出來審判,那對於她來說是非常不利的,因為她極可能還會被法官加刑。的確,按照韓國法律,三大案中“親信干政”(含“貪汙腐敗”案)就可以判樸無期,顯然,在韓檢方看來,首爾高等法院“高抬貴手”輕判了樸。所以檢方一直不服,繼續抗訴,提醒法院應把罪名分開審判定刑。

韓國文在寅政府究竟參不參與朴槿惠案呢?有沒有政治鬥爭的成份?仔細看一下就知道有沒有。

表面上看,文在寅政府不參與朴槿惠。韓國還是“三權分治”體制,總統沒有司法權。但是韓國憲法又規定總統享有提名大法院首負責人及檢方負責人的權力。當前的韓國總檢察長伊錫悅及大法院院長金命洙就是文在寅提多的。所以,實際上韓國總統是可以間接影響司法的。但是,韓國國會享有彈劾包括總統、司法部門長官的權力,目前以黃教安為首的樸派國會議員只佔國會少數,所以根本就撼不動韓國執政黨。

(羈押朴槿惠的首爾看守所)

怕什麼來什麼,是福不是禍,是福躲不過。對於身患疾病,已命若薄紙的朴槿惠,韓國檢方表現得非常的“鐵面無私”,沒有絲毫的憐香惜玉。11月28日,韓國大法院就“國情院索賄案”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等法律進行上訴審宣判。大法院認為,在二審中認定無罪的國庫損失嫌疑和賄賂嫌疑都應被視為有罪(大法院宣判此案必須重新再審)。基於此,大法院當日宣佈將“國情院索賄案”打回首爾高等法院進行再審。也就是說,朴槿惠最後會被判多少年刑期還沒有最終的定論(目前是32年)。

檢方認定朴槿惠涉嫌從2013年至2016年期間,從三名前國情院院長處索要39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000萬元)的國情院特殊活動經費並納為己有,所以應被追加起訴。

之前首爾高院在二審中判處朴槿惠5年有期徒刑,追繳27億韓元。判決後,檢方不服,認為朴槿惠的受賄罪和國庫損失罪應分別審判,故又向大法院提抗訴。


從文在寅上臺以來,包括總統在內韓國政府官員及權力人物都沒有就朴槿惠案發表過任何意見,好像一切都由司法機關在辦案,沒有來自於政府的壓力。但一切盡在不言中,誰都知道為什麼檢方一直在抗訴,並不惜創造韓國曆史上對犯人的最長羈押期。朴槿惠已被羈押超過一千天,創下了韓國被羈押犯人被超期羈押的新紀錄。

以黃教安為首的反對派則把矛頭對準了韓國政府,聲稱朴槿惠受到政治迫害,要求文在寅政府無罪釋放朴槿惠。朴槿惠本人也一直表示她是受到政治迫害並拒絕認罪。這裡所指的政治,即政治鬥爭與權力爭奪。

暗中操控司法者反而最怕司法監督。文在寅是韓國第一不在青瓦臺辦公的總統,據說他相信青瓦臺真的存在“風水問題”。

文在寅還自稱韓國司法制度的改革者。

文在寅政府司法制度改革的真實意圖是奪韓檢的權力,即把檢方調查高級官員的權力從韓國檢方手上收回至韓國政府手中,這等於是韓國政府總統及高官自已“監督”自已,而代表民權監督韓國政府的韓檢方從此無權調查和監督韓國政府主要官員及總統。政府監督政府的套路在韓國部分民眾看來不過是一種“總統專制”,而且是一種歷史倒退,所以幾百萬人起來呼籲文下臺。文當然非常清楚剝奪檢方監督的權力會遭致大規模的民眾抗議,但他為了黨派利益和逃避“青瓦臺魔咒”已經顧不了那麼多了。

冒天下之大不韙是政治家的大忌,但號稱改革派、民主派的文卻不惜賭上自己的政治聲譽,不惜改變韓國的政體架構。這是一個民選總統及三權分治下的總統能做到的嗎?當然不是。所以我們可以看到韓國總統的權力有多麼的大。

韓國總統實際上非常接近“半總統制(帝王式總統)”,韓國總統雖然無權解散議會,但可以任命總理及各部門高官。韓國總統雖然是直選的,但韓國政治的特點是勝選總的一方(黨派)在國會中也會勝選多數席位,所以實際上國會就成了聽命於韓國總統的平行立法機構,總統推行的政策基本上都能通過。這就是為什麼韓國國會能通過文在寅的“司法制度改革”的法案的根本原因。

這一切都能控制,暗中打擊一個因失權下臺的階下囚更是易如反掌。


(朴槿惠入院)

說了這麼多韓國政體特色目的是為了說明一個問題:即韓國文在寅政府的確可以主宰朴槿惠的命運,不管從行政還是司法、立法上朴槿惠都是處於絕對的弱勢,因為已經沒有什麼力量可以阻擋文政府操控一切。這是朴槿惠的悲劇,也是韓國的悲哀。

文在寅與朴槿惠家族有著眾多的糾葛,文在寅年輕時兩次被朴正熙政府逮捕入獄,他的政治恩師盧武鉉也因家人收受賄賂而自殺。當然,看似黨派競爭異常熱鬧的韓國政界,實際上也不過是政治權貴階層的權力遊戲罷了,這些號稱韓國大統領的人沒有一個不受到青瓦臺魔咒關照的,按照文的專權風格,青瓦臺魔咒最終歸屬地已經向他不斷招手。文的所作所為與一個民選總統的風格已經相去甚遠,如果下一任韓國總統出自朴槿惠陣營,那麼他們將有充分的理由特赦朴槿惠,而且還可能順便清算一下韓國的“獨裁者”。

目前,呼籲文下臺的聲音與行動還在繼續,日本、美國也繼續通過不同方式向文施加壓力,而韓國財閥集團更是早就想“除掉”他。韓國離真正的民主法治還很遠,這不是韓國民眾不努力,而是韓國政治從來都是被一幫政治貴族利益階層所掌控。


神碼人生大國觀察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最高法院11月28日對前總統朴槿惠收受國家情報院賄賂案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二審法院對她作出的判決,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韓國最高法院認為,案件在二審中被認定為無罪的國庫損失和賄賂嫌疑應該認定為有罪。所以,朴槿惠的刑期還有可能在二審獲刑5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不過,朴槿惠對此應該有所準備,不至於太失望。


此前,朴槿惠“親信干政門”案終審發回重審,不僅讓朴槿惠有所失望,而且讓外界大跌眼鏡,很多人驚呼意想不到。因為有“親信干政門”案終審的意想不到,國情院受賄案發回重審,大家都有了思想準備。目前,外界關心的不是朴槿惠如何如何,而是韓國法院如何收場——韓國終審法院將朴槿惠三案中的兩案發回重審,打了一審、二審法院重重的耳光,這是韓國法院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在朴槿惠系列案的審判中,韓國法院的判決一直廣受詬病,因為韓國檢方至今沒有朴槿惠的直接罪證,但韓國一審、二審法院認定了朴槿惠的多項罪名,朴槿惠獲得刑期最高時達到33年。現在韓國最高法院將“親信干政門”案和國情院受賄案均發回重審,表面上看,韓國最高法院貌似公平公正,其實,地球人都知道韓國最高法院葫蘆裡裝的什麼藥:一者,韓國法院、韓國檢方、文在寅政府是“一夥”的,就是希望“拖死”朴槿惠;二者,韓國最高法院發回重審,是要加重朴槿惠的刑期,而不是為朴槿惠撐腰說話。


客觀地說,無論韓國法院如何審理、如何宣判,對朴槿惠意義不大。2017年10月,朴槿惠第一次被延長羈押期限,在法庭上發表長篇演說後表示,不再相信韓國法律,任由韓國法院如何宣判,堅決不出庭。從此,朴槿惠堅守諾言,無論法院做出什麼判決,從不上訴,即使朴槿惠的妹妹樸槿令代為上訴過一次,最終也被朴槿惠撤回。應該說,朴槿惠對韓國法院的伎倆非常清楚。


已經67歲的朴槿惠,刑期多幾年少幾年問題不大,朴槿惠肯定不希望在監獄中度過30多年刑期,必須想辦法獲得特赦、重獲自由。如果朴槿惠不能獲得特赦,那就完全可能老死獄中。目前看來,朴槿惠把主要希望寄託在自由韓國黨黨首、韓國前總理、代總統黃教安身上,如果黃教安當選韓國下屆總統,極有可能特赦朴槿惠。只是黃教安目前正在絕食抗議文在寅政府,已經絕食8天暈倒被送進醫院,不知黃教安在2022年總統大選之前會不會有所閃失?總之,朴槿惠目前不能自己扼住命運的咽喉,這是朴槿惠最可悲的事情。


毛開雲


其實,朴槿惠對於法院的審判,早就已經不抱任何的希望了。朴槿惠需要的是等待,等待有人來解救自己,哪怕這個人不是來自自己的孃家,自由韓國的。但是,她也相信,終究有一天,她會有重獲新生的時候。

現在的韓國,出現了釋放朴槿惠的聲音,這就充分的說明了,韓國的政治鬥爭也好,還是民間團體也好,以及新聞媒體也好,還是來自於不明不暗的政治勢力也好,都在拿朴槿惠來做文章,而朴槿惠就還有被人利用的價值。這也充分的說明了,朴槿惠也就有可能會被特赦出獄的可能。而這些,也只不過,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無論是法院也好,還是檢察院好,都是屬於司法部門,關起門來,人家是一家子。而自己的命運,掌握在他們一家人的手裡,那麼,自己還有什麼希望呢?因此,朴槿惠對於法院也好,檢察院也好的指控和判決,並不抱任何的希望。如果朴槿惠對於他們抱有希望。要不,朴槿惠也不可能在監獄裡閉口不談。這就充分的說明了,朴槿惠對他們,早就不抱任何的希望,而冷若冰霜,視而不見了。

朴槿惠現在的思想非常的簡單,不管檢察院也好,還是法院也好,你們愛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反正自己是視而不見,對於自己的事情,閉口不談。你們愛怎麼判,就怎麼判,反正自己也沒有自由,也不想在他們的身上重獲自由。朴槿惠需要等的是時間,希望能夠在下一任的韓國總統選舉結束之後,新任總統能夠給自己頒佈一個特赦令,讓自己能夠重獲新生。所以,朴槿惠對於韓國法院的判決,並沒有什麼失落感,因為她從來就沒有抱有什麼希望。

個人觀點,切勿上心,謝謝閱讀,歡迎評論。


幸福地帶2


特殊活動經費案指的就是國情院受賄案,首爾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朴槿惠5年刑期,但檢方認為太輕了,提起抗訴。韓國大法院接手此案後,並未做出判決,而是發回高院重審。因此,和親信干政案一樣,國情院受賄案還沒有出最終判決結果。

根據韓國檢方的指控和抗訴,及大法院的認定,國情院受賄案中的國庫損失和賄賂嫌疑必須按有罪論處。如果把這兩項罪名也加進去,國情院受賄案就不僅僅是5年或6年刑期了,肯定還會明顯加長。加上韓國檢方認為親信干政案也判的輕,也要延長刑期,那麼朴槿惠的刑期將超過33年,或有可能突破40年。

其實,刑期再長對朴槿惠而言已經無所謂了。年近古稀的朴槿惠受到身體和精神雙重打擊,還會再活三、四十年嗎?而韓國檢察院和法院之所以緊抓朴槿惠問題不放,就是要顯示一下法律的威嚴與公正,給民眾一個交代。畢竟,朴槿惠案在韓國引起了巨大震動,挖出了不少內幕,韓國司法部門一向以嚴厲著稱,所以對於朴槿惠當然也不會手軟。

至於韓國政府在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客觀地講,韓國政府對司法系統施加不了多大影響。文在寅任命曹國為法務部長官,韓國檢方不依不饒,堅決調查曹國和他妻子鄭敬心所涉及的問題,致使文在寅被迫讓曹國辭職。從這裡就可以看出,韓國司法系統獨立性很強,政府根本無法對其施加有效影響。

有人總喜歡把朴槿惠案和文在寅聯繫起來,總是認為這是文在寅在打擊報復朴槿惠,為自己也為盧武鉉。其實,從朴槿惠東窗事發,到被彈劾下臺,直至送進看守所時,文在寅還不是總統,而是朴槿惠派系的黃教安代理總統。文在寅怎麼會有權力干預朴槿惠案件呢?

朴槿惠落到今天這一步,和文在寅確實沒什麼關係。僅僅因為文在寅曾說過在他任內不會特赦任何一位貪汙犯,就有人推斷這就是針對朴槿惠。實際上,朴槿惠案尚未審結,總統想特赦也特赦不了,更何況韓國不會只有朴槿惠一個貪汙犯吧?文在寅肯定不會只為朴槿惠專門出來講這番話,說他打擊迫害朴槿惠確實很牽強。

朴槿惠落得如此下場,不能說她沒問題。在東窗事發時,為什麼再三向民眾道歉呢?等到法院審理她的案子時,她又拒絕出庭。既然沒犯事,幹嘛不出來為自己申辯呢?這到底是對韓國法律失望,還是對自己所做過的事深感自責和後悔呢?


高山流水116820061


對於住在首爾VIP病房的朴槿惠來說,這個結果無所謂失望,韓國法院針對她所做的一切判決,應該都在她的預料之中。自己是政治犯,是現任總統文在寅所要打倒的對象,因此不可能受到公正待遇,這一點她比任何人都明白。


朴槿惠是2013年3月31日被捕進入拘留所,2017年10月,朴槿惠第一次走上法庭,半年羈押期限到期,按照律,她滿以為自己應該得到釋放,但是法庭卻以“釋放後怕毀滅罪證”為由,再次延長半年拘留期限,朴槿惠絕望之下當庭宣佈“不再參加審判,今後任由法庭隨便判決”。

之後,韓國檢方和法院在朴槿惠案情上“玩雙簧,唱對臺戲”,相互勾結故意拖延時間,更讓樸灰心喪氣,樸用各種理由,拒不接受韓國檢方調查,也不參加法庭對她的任何一場判決,判20年、30年,甚至50年,朴槿惠不聞不問,不做任何表示,可以說,她對韓國法律已經失望到了極點,不再抱有任何希望。


這次特殊活動經費案(即國情院受賄案),被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已經是第二次了,第一次在8月29日,最高法院認為“親信干政案”判決過於潦草,幾項罪名沒有細分,發回高等法院重審,這麼做,並不是為了尊重法律,其目的是是為了拖延朴槿惠最後的宣判時間。

國情院受賄案,在一審判決中,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罰款33億韓元,在今年7月25日的二審判決中,6年有期徒刑改判5年,33億降到27億,而朴槿惠的總刑期也從33年,減到32年。韓國檢方對於法院的減刑極其不滿,聲稱抗訴,這就是所謂上演的司法“雙簧戲”。


目前朴槿惠三案中兩案判決都被髮回重審,只剩下“違反選舉法案”沒有動靜,這一項是否最後也要被駁回重審?現在還不確定,不過,只要能夠拖沿時間,讓朴槿惠的判決永遠在路上,讓朴槿惠永遠處於拘留狀態,最高法院也可以這麼做!


夢裡青山1


個人認為,朴槿惠不會因為韓國最高法院,又將她的“國情院受賄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而感到太失望,理由是,朴槿惠早在該案一審結束後,當庭公開講過,自己從此以後不再相信韓國司法,她還表示過,他們想怎麼判就怎麼判,自己都無所謂這樣的話,這就說明,朴槿惠早就有心理準備;

多判一年和少判一年對她來說,意義真的不是很大,而她要想出獄,也不可能等到所有的刑期坐滿,更大的可能是被特赦出獄;其實,朴槿惠也不止是這一個案子被髮回重審,就今年的在8月29日,被韓國最高法院,以同樣的方式駁回了朴槿惠的“親信干政”案,發回二審法院重審;朴槿惠已經對此見怪不怪,在她心目中,韓國的司法早已經不公;

雖然說,朴槿惠對此次韓國最高法院的結果 早有心理準備,也不會太在意結果;不過,韓國首爾高等法院 作為二審法院,與韓國最高法院之間,在朴槿惠犯罪指控的認知上,顯然有差別,韓國最高法院指責二審法院對朴槿惠案,有輕判或量刑過輕的嫌疑;這也是此次發回重審的 重要原因;

至於說,韓國最高法院,又將朴槿惠的“國情院受賄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朴槿惠是否又要失望的問題,筆者認為,對於這樣的結果,朴槿惠確實早有心理準備,他也不會糾結於多判一年或少判一年,也就是說,朴槿惠沒有什麼好失望的;但是,二審法院,與韓國最高法院之間,總是這樣來回的拉鋸戰,確實會影響到朴槿惠是否能被特赦,因為,朴槿惠的案件始終沒有定案的話,她就一直無法被特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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