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長沙市民上京東到家APP購物,兩個土豆16元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春節至今,大家都儘量宅在家,線上買菜成了一種剛性需求。這段時間,大小超市推出的“線上購物,線下送貨到家”服務受到市民青睞,天貓超市、京東到家、美團買菜等線上電商平臺也是訂單火爆,業績增長十分亮眼。但業績增長亮眼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最近,長沙的劉女士反映:自己在京東到家APP上買的蔬菜、水果太貴。


長沙市民上京東到家APP購物,兩個土豆16元


兩個土豆16元,蘋果最低16元/斤

劉女士家住長沙市嶽麓區,疫情期間,為了安全期間,買菜都是通過網上下單。最近,劉女士在京東到家APP平臺上一家名為“菜籃子”的店鋪購買蔬菜,下單到貨後發現,兩個正常大小的土豆竟然售價16元。

“兩個正常大小的土豆一般也就4、5塊錢,我和商家聯繫,我說你這是在哄抬物價,商家也覺得自己理虧,退了8塊錢給我。


其實我在乎的不是這8塊錢,我就是覺得16塊錢買兩個土豆很氣憤!”

長沙市民上京東到家APP購物,兩個土豆16元

幾天後,劉女士想吃蘋果了,在京東到家APP搜索附近的幾家大型超市,結果不搜不知道,一搜嚇一跳!自家附近的卜蜂蓮花、沃爾瑪等超市的蘋果,最低售價也要16元/斤。

“我聽朋友說,這幾家超市實體店的東西其實並沒有那麼貴,只是在京東到家APP上就賣這麼貴,可能是京東到家APP中間加收了一筆費用。


蔬菜、水果是大家每天都要吃的生鮮,16元/斤的價格超出了大部分人的心裡預期,這影響到了我們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尤其在疫情期間。”


長沙市市場監管局介入調查處理

疫情發生以來,長沙市市場監管部門全面進入“戰鬥”狀態,圍繞“保價格、保質量、保供應”,持續開展對超市、藥店等場所的監督檢查,對借疫情防控之機串通漲價、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重拳出擊,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

接到劉女士的投訴後,長沙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聯合938瀟湘之聲《為民熱線》將問題反映到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立即展開核查:

1、對“菜籃子”店鋪所售產品進行排查並及時整改,商家承諾無償退貨退款並承擔運費。目前,商家已將差價退還給市民,並將平臺價格均下調。另外,水果價格屬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

2、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市民反映的嶽麓區的幾家超市等商家宣傳價格政策,發放《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價格提醒告誡書》,要求其嚴格遵守價格政策,做好明碼標價工作,不得有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商家均表示接受,認真排查。


疫情期間怎樣處理網絡購物風險,省消委會來支招

疫情防控期間,網購成為大家購買生活用品的重要方式,而由此引發的糾紛也會增加。為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湖南省消費者委員聯合《為民熱線》給出以下提醒:

1、延遲發貨和訂單取消怎麼辦

口罩、酒精以及各類防疫防護物資的供應緊張,經常需要在網上搶購。搶上付款後,商家遲遲不發貨乃至缺貨取消訂單。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是否能夠主張商家進行賠償。

新冠肺炎疫情繫不可抗力事件是通行觀點。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果商家確實因為優先供應疫區原因,商品被徵調、徵用導致無法發貨或取消訂單,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延遲發貨或者取消訂單,消費者有權主張退款,商家應及時退款。

此外,網絡購物應謹慎選擇商品款項支付方式,可優先選擇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支付,收到貨後再確認付款。實踐中往往會出現以微信、銀行賬號直接轉賬付款,卻未收到商品的情況。如消費者遭遇詐騙等情形,應及時報案。

2、一賠三、一賠十的賠償責任區分

當商品存在問題時,消費者不僅可要求退貨,還可視具體情形主張三倍或十倍賠償。疫情期間,口罩類物品容易引發此類糾紛。某些口罩網店存在不當標識問題,如普通一次性無紡布口罩,名稱載明“醫用外科口罩”、“防病毒口罩”字樣,點進商品內頁才標明為防花粉、美容口罩等。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經營者、商家要嚴格遵守法律,正確標識商品關鍵信息,避免故意載明錯誤信息導致消費者陷入錯誤認識,因退貨導致法律糾紛增加,並不當加重物流負擔損害抗“疫”大局。消費者要理性選擇購買商品,某些信用資質不高的網絡店鋪大批量N95或外科口罩出售,明顯不具合理性,應謹慎判斷風險。對商家不法行為,及時向消費者協會、工商部門等機構進行舉報。

3、網購交易平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通常網絡購物通過交易平臺進行,消費者從平臺上購買商品存在瑕疵時,是否能夠要求網絡平臺承擔相應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

現實中有種情況,網絡交易平臺即是銷售者的情形,如網站自營類產品,或者網站自營其自行生產產品,那麼該網站的網絡交易平臺身份和銷售者或者生產者身份重合時,自然可向網絡交易平臺主張權利。

4、商品簽收時間怎麼認定

網絡購物中通常的商品交付方式為快遞交付,疫情期間快遞週期延長,交付方式向無接觸轉變,交付後簽收時間直接影響退貨時效計算。通常商家和消費者約定為7天無理由退換,也有約定30日可退換情形,具體退換條款以購物時的頁面提示為準,雙方有特殊約定的從其約定。

退貨時效從簽收時間開始起算,不同送達和簽收方式有不同影響:

一是快遞櫃簽收,快遞員將快遞件放入快遞櫃中,通常會電話告知收貨人或者發送取件碼,當收貨人接到通知並知曉代收情形時,視為簽收。如果快遞員未予通知、直接放入快遞櫃,且收貨人並未收到取件碼,這時如確有證據證明未得到通知,不應視為簽收。

二是他人代收,包括門衛、鄰居、家人代收情形,實際收貨人由於生病、隔離等其他原因無法自行收貨,應以收貨人實際知曉及代收人實際收貨視為簽收時間。

三是快遞公司自行簽收的不規範行為,有的快遞還未接收亦未接到通知,物流信息就顯示為簽收。此時,收貨人應及時和賣家溝通並告知此情形,確認以實際簽收時間為準,避免消耗退貨時效。

此外,由於物流壓力較大,有地區存在只派送、不收件情形,導致退貨無法進行,在此情況下應及時和賣家取得溝通,合理確定退貨期間。

最後,湖南省消費者委員會聯合《為民熱線》提醒:消費者在網購時一定要索取購物憑證,同時要截屏保存購物頁面、聊天記錄和商家承諾,作為事後維權的證據。一旦發生消費糾紛,可先行和網購平臺或商家協商,如無法達成協議的,可以撥打12315熱線或登錄全國12315網絡平臺進行投訴,也可以直接向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或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或者撥打瀟湘之聲為民熱線0731——8888,3938。

長沙市民上京東到家APP購物,兩個土豆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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