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5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計算方法、發放標準、實操難點(附產假標準)

本篇文章會為大家專門講講產假工資實操問題。

算工資、處理勞動關係工作的HR肯定用得到


產假工資、生育津貼傻傻分不清楚?

總會有HR搞不明白,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都是什麼?一塊發還是分著發?女員工領了生育津貼,還用給她發產假工資嗎?

首先大家要知道,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不一樣的。

生育津貼定義: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為員工承擔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社保機構。產假工資定義:員工休產假期間,企業為其發放的工資。為員工支付工資的主體是用人單位。提示:1.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企業不用再為員工重複支付工資了2.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採用就高原則,用人單位需要補差額髮給個人

生育津貼怎麼發?

一、計算方法

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

舉例說明:

一名女職工所在單位上一年月繳費平均工資是6000元,她生育前後共128天產假。那麼她享受的生育津貼的標準就是:6000÷30×128=21760(元)

二、發放標準

“就高不就低”原則: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計算方法、發放標準、實操難點(附產假標準)

三、所需材料(以北京為例)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計算方法、發放標準、實操難點(附產假標準)

產假工資怎麼支付?

產假工資領取前提:如果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已經享受了生育津貼、醫療補貼等待遇,若生育津貼高於員工平均工資,則企業不用再向其支付產假工資;

若低於平均工資,則公司需要補足差額。而對於超過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未達到生育津貼領取標準、或者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員工是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產假工資的。

重要提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舉例說明:

一名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80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8500元,其中的

500元差額需要用人單位補足;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80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7500元,超過平均工資的500元用人單位不能剋扣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怎麼報個稅?

一句話概括:生育津貼不需要繳個稅,其餘產假工資需要扣繳個稅

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於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其他實操難點答疑

1.產假員工的工資是隻發放基本工資,還是全額髮放?

需要全額髮放,依照我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後,就應當按時向勞動者發放工資以及繳納保險。

2.產假期間暫停工資,等津貼下來再發,合理嗎?

不合理,產假期間單位應當正常發放工資,待生育津貼報銷下來後,如果生育津貼低於產假工資,單位要補足差額。

3.生育保險待遇除了生育津貼以外還包含哪些?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包括:

  • 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確定的產假執行。女職工生育享受 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 42 天產假。另外生育津貼是產假工資的替代部分,因此,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能重複享受(備註:晚孕者多加30天產假)。

  • 生育醫療費用

指女職工在孕產期內因懷孕、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符合規定的產前檢查及分娩住院期間診治妊娠合併症、併發症的醫療費用。

  • 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指職工放 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結紮及復通手術、實施人工流產術或者引產術等 發生的醫療費用。

  • 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注意:各省市可能有各自不同的規定。

4.符合哪些條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並

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2個月,且符合法定條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可以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辭職後生育保險待遇還有嗎?

滿足以下條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 用人單位已為職工繳納一定時間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一般為1年左右)
  • 已辦理參保備案,並在當地生育
  • 符合當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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