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公告︱馬國文、謝運泉涉嫌集資詐騙案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公告︱馬國文、謝運泉涉嫌集資詐騙案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馬國文、謝運泉二人涉嫌集資詐騙罪一案,已於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移送本院審查起訴。

偵查機關認定:2010年12月至2014年4月期間,周文馨、李寶光(該二人已判決)、黃慶華(另案處理)、馬國文、謝運泉等人成立北京金沙天然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磴口縣金沙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深圳市利功荒漠化治理基金會和深圳中正金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種植肉蓯蓉為名,騙取眾多投資者投資款,數額特別巨大。

該案涉案被害人人數眾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經本院聯繫,仍有部分被害人無法送達,現採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及在審查起訴階段享有的權利(內容詳見《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以上事項如有疑問,請與我院聯繫。

聯繫人:鍾助理

聯繫電話:0755-29668879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

2020年3月6日


公告︱馬國文、謝運泉涉嫌集資詐騙案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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