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白銀市通報3個生態環境損害典型案例,18名領導幹部被問責

2018年8月2日至8月16日,甘肅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8年12月20日向我市反饋了督察意見,並將督察發現的3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移交我市,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紮實開展相關整改工作,並按照省級環境保護督察追責工作有關要求及“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依法依規、分級分類開展調查處理,加大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等問題的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決定對18名責任人(縣處級幹部10人,鄉科級幹部8人)進行問責,其中,給予黨紀處分4人,誡勉7人。現將其中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責任履職不到位

(一)平川區陶土礦區生態壞境恢復治理進展緩慢,歷史非法盜採濫挖造成的生態恢復治理工作尚未啟動。市國土資源局平川分局作為地質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的主要監管部門,對陶土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重視不夠,對歷史非法盜採濫挖形成的地質環境問題的類型、分佈、規模和危害程度的底數情況不清,對歷史遺留非法開採形成的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不夠,負責地質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的地質礦產股和地質礦產服務中心之間職責不清,分工不明,工作相互推諉,不作為、不擔當問題較為突出。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平川區政府分管國土資源工作的副區長梁育福同志進行批評教育,對時任市國土資源局平川分局局長張彥軍同志進行誡勉談話,對時任市國土資源局平川分局副局長張龍同志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二)農牧、環保部門對畜禽屠宰行業汙染防治工作管理不到位,白銀區劉家梁定點屠宰企業未按環評要求建設汙染治理設施,產生的廢水簡單沉澱後排入旁邊金溝河內,形成局部黑臭水體,動物內臟、血塊、糞便等廢物也未得到安全無害化處置的問題。白銀市生態環境局白銀分局(原白銀區環保局)作為環保監管部門,要求白銀區劉家梁定點屠宰場投資93萬元新建SBR法汙水處理設施和固廢暫存間,在多次檢查發現其仍未按要求建設SBR法汙水處理設施後,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白環責改字〔2018〕27號)和監察建議書,責令白銀區劉家梁定點屠宰場暫停屠宰作業並儘快完成SBR汙水處理設施建設,但白銀區劉家梁定點屠宰場一直未按照環評要求建設SBR法汙水處理設施。對此,白銀區農業農村局(原白銀區農牧局)作為畜禽定點屠宰行業主管責任部門,存在環保問題整改不力、履職不到位的問題。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白銀區政府分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區長何豔君同志進行批評教育,對白銀區農業農村局局長張明生同志進行誡勉談話。

二、中央環保督查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

白銀市環境監測站監測結果表明,2018年1-7月祖厲河入黃河口上游斷面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等汙染物監測濃度均達不到地表水IV類評價標準。會寧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祖厲河水汙染防治工作推進力度不夠,會寧縣汙水處理廠尚未完成提標改造工作,祖厲河沿岸靖遠縣2個鄉鎮、會寧縣9個鄉鎮(除會師鎮外)均未建設生活汙水設施及配套管網,約9.9萬人產生的3.8萬噸/年生活汙水未經處理直排匯入祖厲河內,成為祖厲河水環境質量較差的主要原因。2017年6月中央第七環保督察組反饋問題後,針對祖厲河流域存在汙水直排及祖厲河水質不達標的問題,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7年8月印發了《關於印發祖厲河水體達標方案的通知》(市政辦發〔2017〕237號),要求會寧縣要加快實施城區汙水處理廠升級改造項目,將汙水廠處理水平由目前的國家一級B處理工藝升級為一級A標準,爭取2018年12月底完成升級改造,並建成汙水配套管網10km,在頭寨、郭城、河畔、甘溝五鎮各新建汙水處理廠1座,爭取2020年完成,並配套建設附屬設施;靖遠縣在大蘆鎮和烏蘭鎮分別修建1座汙水處理廠及配套建設汙水管網。2018年8月,省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再次對祖厲河流域水質不達標問題進行了督察,指出會寧縣、靖遠縣整改工作推進緩慢,整改不力,要求加快整改進度。2018年11月,白銀市委、市政府辦公室聯合印發了《白銀市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回頭看”暨全市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整改落實方案》(白辦字〔2018〕85號),方案進一步明確要求,會寧縣要確保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城區汙水處理廠改造工作,會寧縣和靖遠縣要加快推進祖厲河沿岸重點建制鎮汙水收集處理工程建設,力爭早日開工。截至2019年3月下旬,環保問題問責工作組現場檢查時,會寧縣城區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仍未竣工,會寧縣祖厲河沿岸涉及汙水直排的郭城、河畔、頭寨、甘溝、太平店五鎮的汙水處理站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並未實施;靖遠縣大蘆鎮汙水處理設施只完成了前期設計、工程預算和選址,主體工程尚未開工建設。對此,白銀市生態環境局會寧分局、靖遠分局,會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靖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同程度存在工作履職不到位的情況。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會寧縣政府分管環保工作的副縣長蘇文君,靖遠縣政府分管環保工作的副縣長張克榮、分管住建工作的副縣長郝尊鋼進行批評教育;對時任會寧縣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副縣長張維峰、市生態環境局會寧分局局長王璽、時任市生態環境局靖遠分局局長師學智、靖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陳瑜山進行誡勉談話;對會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王繼、時任靖遠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鬍雲睿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三、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

(一)白銀西區經濟開發區汙水廠仍未建成,配套中水再生利用工程尚未開工建設。2017年6月,中央第七環保督察組反饋了銀西生態產業園排汙配套設施不完善的問題。針對反饋問題,中共白銀市委辦公室制定了《關於印發的通知》(市委辦發〔2017〕36號),中共白銀區委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印發的通知》(區委辦發〔2017〕56號),兩個方案都要求銀西產業園要力爭在2017年底前建成園區汙水集中處理設施並配套建設在線監測設施。銀西產業園汙水處理廠建設項目於2016年3月開工建設,2018年11月20日全部完工,比方案規定時間推遲了近1年時間。2018年12月,白銀區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管委會邀請省內環保專家對園區配套中水再生利用工程項目的建設必要性進行了諮詢,專家建議不建或緩建。白銀區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管委會以此為由,在沒有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彙報和徵得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該項目擱置。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白銀區政府分管白銀西區經濟開發區的副區長趙連煦同志進行批評教育,對時任白銀區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管委會專職副主任王躍兵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二)劉川工業園區汙水處理廠僅完成土建工程,設備尚未安裝到位,園區供暖設施尚未開建。按照劉川工業園區總體規劃(2010—2030),劉川工業園區分為6個供熱分區設置獨立熱源和管網系統進行分期建設。2017年冬季採暖前,劉川工業園區完成了生活片區天然氣集中供熱,但此後劉川工業集中區管理委員會以目前園區入駐企業數量較少、大多企業其生產工藝均可滿足供暖需求、建設6個集中供熱站和配套管網需要大量資金等因素為由,截至2019年3月環保督察問題問責工作組核查時仍未全面開工建設園區供暖設施項目。2018年省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問題時明確指出劉川工業園區供暖設施尚未開建的問題,但靖遠縣和劉川工業集中區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所有整改方案中均未提及此問題。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時任靖遠縣委常委、劉川工業集中區黨工委書記王建全同志進行批評教育,對劉川工業集中區管委會主任周棟同志進行誡勉談話。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建設生態文明,關係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全市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委的有關要求。要以環保問責通報為契機,舉一反三,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層層傳導壓力,逐級壓實責任,切實抓好問題整改,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生態環保領域履職不力、作風不實、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嚴肅查處問責,持續釋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中共白銀市委 白銀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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