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客車行駛中,他突然搶奪方向盤


客車行駛中,他突然搶奪方向盤

客車行駛中,一男性乘客與司機發生衝突,突然搶奪方向盤。日前,臥龍區人民法院對該案公開審理,被告人高某以危險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當日,高某搭乘南陽宛運公司鄧州市分公司豫RB2168號客車,載客13人,自鄧州向南陽行駛,16時40分,客車行駛至南鄧路田園新城公交車站牌附近處,高某因客車行駛路線及下車地點問題與司機趙某產生糾紛,高某在客車正常行駛中突然搶奪方向盤,並毆打司機趙某,趙某為避免事故緊急停車,後二人發生撕扯、打鬥,趙某眼部受傷,高某左胳膊受傷。

12月4日,臥龍區人民法院對該案公開審理。庭審中,高某表示,對於此次行為,他追悔莫及,因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造成現在的後果。在休庭合議後,法院認為被告人高某置公共安全於不顧,在載客13人的客車行駛過程中,毆打、拉拽駕駛人,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其行為已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危害性較大,構成以危險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罪。鑑於被告人高某在庭審中的認罪悔罪態度及案發後對司機諒解,判處高某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法官提醒:在日常出行時,作為乘客必須要重視規矩、遵守規矩,文明乘車。作為旁觀乘客,面對妨害安全駕駛的違法犯罪行為,要敢於說不,積極制止,這也是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負責。作為司機,要儘量避免矛盾升級,在嚴重影響正常營運時,應立即靠邊停車,拉好手剎並熄火,疏散乘客,及時撥打110報警,以保障廣大乘客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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