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鎮雄:24名黨員幹部因工作失職被問責

(通訊員 艾星)“為改進工作作風,嚴肅紀律,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雲南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第七條第四款及有關規定,給予胡皎同志通報問責。”近期,鎮雄縣有3名幹部因生態環境保護監管不力被問責。

今年以來,鎮雄縣突出對脫貧攻堅、掃黑除惡、生態環境保護、生產安全責任、重點項目建設等領域開展經常性、常態化的監督檢查,持續跟蹤問效,加大問責力度。目前,全縣共有24名黨員幹部因工作失職被問責。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我們必須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堅決整治部分黨員幹部中存在的不擔當、不負責、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鎮雄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特別強調。

據悉,鎮雄縣將黨員幹部的問責情況直接與黨員幹部年度考核、評優評先、提拔任用等情況掛鉤,通過強化問責結果的運用,破除庸懶散拖,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促使廣大黨員幹部以行動自覺強化責任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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