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遊戲代理和遊戲運營是一樣的概念嗎?它們的具體的盈利模式是怎樣的?

南宮禹洛


不一樣,遊戲代理是第三方通過支付一定數量的代理金,或者支付一定比例的收益來或許的運營權。而遊戲運營範圍要更大,有實力的企業會開發運營兼顧,自己開發自己運營。在盈利模式上,如果是代理遊戲,那麼盈利就是你的收益,除去服務器硬件的投入,網絡帶寬的接入支出,以及遊戲代理金,月度或年度分成,還有人員開支後剩餘的錢。如果是自己開發,自己運營的話,這個就是收益除去原有開發成本,以及人員開支和遊戲宣傳費用了。

代理商和運營商的最大區別,是前者承擔推廣費用,獲得部分遊戲收益。後者需要承擔宣傳推廣費用,享有全部遊戲收益。一般對自己產品沒有太大把握,或者研發遊戲後資金比較緊張的研發企業,會選擇在前期進行遊戲代理來做運營,如果收益不錯,積累一部分收益金後,也會自己獨立開設服務器,自己做運營。

很多玩家可能對這個不太熟悉,比如網易的《夢幻西遊》和《大話西遊2》,最早期的時候就是代理方式做的運營,當時楓叔做山西區的時候,分成比例是四分之一,而且當時真的很賺錢,山西區總收入在網易全國排第三,第一和第二分別是廣州和深圳,所以後來網易看到區域代理盈利這麼高,逐漸收回了地方代理權,而且也自己開始加大做地推的力度了。當時像山西區這麼好的大區,網易也親自約談了當地代理商好幾次的,畢竟是讓對方讓利,當時是保留點卡獨家代理權換走的服務器代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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