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企业在已付款已收货的情况下,进项发票被认定为异常发票,是否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赛娜0403


非请自来。

当然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要求怎么做,准没错。这里有一点没交待清楚,是否经过核实为失联发票呢?

作为购买方可能也想不明白,真实的业务,合法有效的发票,怎么就会被认定异常发票呢?

企业在经营生产过程中,一不小心就涉及税收问题。尤其是在增值税方面,我们知道增值税是流转税,对采购方而言的进项税额就是销售方的销项税额,销售税额意味着要交增值税。简单介绍相关抵扣规则:

例如:乙企业从甲企业采购商品,甲企业作为销售方实现收入100万元,正常的流程是,开出一张发票,相应产生销项税额13万元,不考虑其他,需要缴纳税款13万元;下游企业乙企业采购进来后再对外销售,销售额300万元,对应的销项税额是39万元,可以抵扣“销售税额13万元”,应交增值税就是39-13=26万元。

上例所有业务,正常情况下,税务机关应该征收的税额是13+26=39万元。问题是,甲企业爱搞事情,比如经营不善,卷款跑路,13万元税款分文未缴。这就影响乙企业抵扣了。试想一下,如果让抵扣后乙企业只缴税26万元,税务机关少收13万元,将造成税收损失。既然找不到甲企业,乙企业也不能置身事外,躺着中枪在所难免。

因此,进项发票被认定为异常发票,按规定是需要先作进项税额转出,这就是“异常发票”或“失联发票”如何处理的关键所在。

如题目所述,购买方已付款并收货,说明该业务真实发生,存在“虚开”的嫌疑相对不大,这倒是挺有利。如上述中,甲企业据实申报、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核实后,乙企业还是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龙门账


企业在已经付款,并且收货的情况下,取得进项发票被认定为异常发票,要不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答案是:要的,除非你还没来得及认证。如果已经认证抵扣,是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

其实这样的例子在网上已经不少见,都是真实的交易,但是因为上游企业的失联或者走逃,导致下游企业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转出。有一个76号公告,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成为很多企业的噩梦。做进项税额转出,其实还是为了防止因虚开增值税发票,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

在以前的文章中说过,增值税是流转税,下游客户在购进的过程中,支付税金给上游客户,因为税金是上游客户替国家向下游客户收缴的,所以,应缴税费是负债,当上游客户完成纳税义务,下游客户就可以抵扣了。

当上游客户失联,这一笔业务产生的税金并没有上缴国家,就会被认定为异常发票,如果没有认证就暂时先不认证,等税务局核实清楚再进行认证,如果已经认证抵扣了,那就应该先转出来,税局同意抵扣时再做处理。

如果是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会给国家税款带来很大的损失,所以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一种犯罪,金额超过5000就可以起刑了。

因为生产的商品都是增值税抵扣链条上的一环,所以选择一个好的,商誉好的交易对手是避免经营风险最好的方法,在增值税发票的问题上,不查就不查,一查就是一窝,试想,如果你是下游客户,已经支付了税金给上游企业,却因为上游企业的走逃转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相当于在转出的当月再交一次税金和滞纳金,这冤实在有点大啊。

一般纳税人,一定要谨慎选择你的交易对手,千万不要遇见一个猪队友。


简净轩语


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了异常凭证,还没有申报抵扣的,暂时就不允许抵扣了;如果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

1. 这些异常发票怎么来的。

有可能上家是走逃(失联)企业,而且在经营期内发生了一些特殊的情形。比如,进销严重不符,商贸企业买进的货和卖出的货风马云牛不相及,生产企业没有生产该产品的能力,或者生产的能耗跟销售的情况严重不相符合等。也有可能是走逃失踪不纳税,或者进行虚假申报。

总之,就是上家企业相当不靠谱。如果在上家没有纳税的情况下,还让下家抵扣,那么必然要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因此,这种情况是暂时不能抵扣了。后续需要等税务机关的进一步核实后再做处理。

2. 擦亮眼睛认清供应商。

出现这种情况,也可能会造成下游企业的损失。因此,企业一定要认真选择供应商,避免出现类似风险。

(1) 首先企业要遵纪守法,不要去违法买票,要远离开票的公司;

(2) 要注意供应商的地址和名称,经常换名字开票的,地址为某住宅小区某室的,这种情况多数都有问题。

(3) 企业要加强采购流程的管理,对供应商要进行几家比价,对于价格明显偏低的供应商,要保持警惕。

(4) 要建立其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合同、物流、资金流、发票流的一致性。

以下几个常用查供应商的网站可以收藏,以便及时识别供应商的风险。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要查询工商信息,重点关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登记状态、变更信息(法人股东等)、质押出质信息、经营异常信息、违法信息、抽检抽查信息、企业年报的公示信息

(2)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主要查询企业有无被执行案件

(3) 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主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4) 中国裁判文书网:主要查询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文书

(5)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真伪。


财会小童


这是现行增值税的一大难题,随着“放管服”的进一步改革与深入,放宽了许多原本需要审批的业务,例如:取消验资,一般纳税人审批改为登记、取消会计从业门槛等,极大的增加了相关部门的管理难度。任何人都可以办公司,都可以开专票。这就造成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案件每年倍增。

税务部门由于政策掣肘,无法行成有效的事前监管,只能把重点放在事后收尾。因此,即使你付了款,也收到了货,但是只要你的销货方被认定为非正常或者异常,他开出来的专票也是会认定为失控发票或者异常发票。只要你认证抵扣了,都是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

反正一句话,不能接受不可靠的发票。实在不行放一段时间再认证吧。毕竟有360天的认证期,不急。



空白格161255739


是否转出都得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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