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把車借給朋友發生車禍,車主是否要擔責?

AHTV法治時空


答案是肯定的,車主往往需要承擔責任。下面我來解釋下法律的規定:

第一,借車給別人的,就造成了車輛使用人與車主不一致的情況。最高法院出臺了幾個司法解釋和答覆意見,規定了幾種特殊的情況之下,車輛使用人與車主不一致時,車主不用承擔責任。例如車輛被盜搶的,由肇事人承擔責任,車主不承擔責任;車輛分期購買的,出賣人在付清車輛全款前,仍然保留車輛所有權的。如果車輛使用人在車輛運輸中發生事故的,車輛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車主不承擔責任。最高法院主要採用的車輛運行支配和收益原則來區分責任,即誰使用車輛、從車輛運行中收益,誰就應該承擔責任。題目中的問題顯然不屬於上述幾種情況。

第二,那是不是車主一定不承擔責任呢?當然不是!我國的《侵權責任法》基本沿用了上述原則,車主一般不承擔責任。但同時也規定,車主在有過錯的情況下,需要承擔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 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 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車輛發生事故後,首先由保險公司用交強險賠償。不足部分由借車的人賠償。如果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車主需要基於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因為車主需要對借車人的駕駛技能有合理評估、對車輛的狀況負有一定的責任,必須進到謹慎的注意義務。

第三,那麼車主有過錯的情況,具體包括哪些呢?最高人民法院在《 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中就規定了四種情形:例如知道車輛存在缺陷卻仍然出借車輛,該缺陷成為車輛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的。這種情況最典型的像車輛剎車不靈,輪胎胎壓不夠等等;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借車人沒有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與準駕車型不符的;知道借車人醉酒或患有精神疾病的以及其他推定車主存在過錯的情形。在現實判例中,往往還存在因借車人無錢賠償,車主無奈買單的情形。所以借車一定要慎之又慎,儘量不借,免得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律師獨角獸


我的同學老公是外地的,老公的親屬想在北京買車,借我同學因把身份證使用,買車後,把車開到外地,沒有幾天,就出了嚴重交通事故,要求賠償,買車的主人因家庭條件不好,沒錢,。最後把我同學抓起來了,也拘留了。

提醒,凡是借車,借身份證的出了交通事故,都會追究其責任的。回答完畢。


劉志強81042869


我認為本題的審題,應該需要兩個層面來回答,一個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來解釋是否違法違規,”負有責任”;一個是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來解釋是否”承擔責任“。


先說第一個問題,車借給朋友使用,車主是否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第二情形,屬於違法行為,發生交通事故,車主負全部責任。

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個問題,車主是否“承擔責任”。如果你把車交給具備與車型相符的駕駛證的朋友使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存在違法行為。但是發生交通事故是否承擔責任,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還要看以下情形:

1,如果機動車沒有購買任何保險,發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擔責任時,由於車主沒有購買交強險,已經屬於違法,車主和駕駛員都需要承擔責任;

2,如果有交強險,投保人不是車主,而是某單位,某公司,車主通常為被保險人,此時,車主是無權指定駕駛人。也就是說這個車子只有單位和公司才有權指定駕駛員,車主是不能交給其他駕駛員駕駛的,否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責任免除,發生交通事故,是由車主和駕駛員共同來承擔責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總則第四條 交強險合同中的被保險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交強險合同,並按照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

3,如果車主是投保人,也購買了交強險,朋友也具備合格的駕駛證,併合法駕駛車輛,在此情形下發生交通事故時,責任已經轉嫁到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承擔責任。如果超出限額,由商業車險的三者險補足賠付。沒有三者險的,駕駛員和車主共同賠付超出的責任。


今天就這個問題,多種情況下進行全面闡述,希望大家就自己的情況進行比對。


案例分析:

桂林全州縣發生一起泥頭車重大交通事故,由於車主沒有買任何保險,車主和聘請的駕駛員雙雙列為被告,要求賠償受害人九十五萬,被法院判決強制執行。兩人均無力賠償,在外潛逃,又被法院列為有償舉報對象。

忠告:

有了車子,不能沒有保險,買保險時,車主儘量做到自己投保,做投保人(投保人同時可以是被保險人),也不能輕易把車子交給他人使用。

受聘的司機,也要追問老闆有無保險後再駕駛車輛。


萬保路


根據您的陳述,您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車主在交通事故中存在三種情況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將存在缺陷的車輛交付他人行駛造成交通事故的

2.明知駕駛人沒有駕駛證將車輛交付駕駛的

3.明知駕駛人喝酒或者其他不宜駕駛的疾病仍然交付駕駛的。

從您的表述看五以上情況,雖然弟弟無證駕駛,但是這時車輛的控制權已經不在車輛所有人手中,這種情況下車輛所有人沒有辦法對實際駕駛人進行審查,因此不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二,本案責任的劃分。

1.哥哥作為車輛管理人將車輛交付無證駕駛的弟弟,對弟弟的死亡負相應責任,但哥哥已經死亡,其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2.弟弟如果已經成年,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明只自己沒有駕駛證進行駕駛,對自己的死亡應當承擔一定責任。

3.在交通事故中,您的車輛完全損毀,哥哥和弟弟在本次事故的發生中都存在責任,您可以在起訴其繼承人要求繼承人在遺產繼承的範圍內進行賠償。如無遺產,恐怕您將自己承擔車輛的全部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並適用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也希望網友朋友們多多指正


楊陽律師


在沒約定情況下,如果借車人駕證齊全,出了事故,壓死人等,如果借車人無力賠償,車主要代為賠償保險公司不賠部份。

如果車主明知對方無有效駕證而借車給對方,對方出事故,而無力賠償,則車主賠償。

你就是借車借給千萬朋友也是有風險的,如果他在事故死亡,且事故導致第三方多人死亡,如果他的家人不認帳,可能只能你先賠付,而後追討。但你一追討你在朋友圈就不是人了,大家會說,你朋友死了,你逼人家孤兒寡母還債,難受了吧。

所以,借車給他人你必須考慮以下幾點:

1. 儘可能不借。常言說,啥都可借,除了老婆和車。

2. 一定要視借車人人品和家庭經濟狀況考慮借不借。

3. 要準備好一紙協議,交車時讓朋友籤個字。

4. 要確讓對方有有效駕證,可以開玩笑說,你證都沒有我敢借給你,我不犯法嗎?對方只好將證給你看或拍照信你。

5. 愛喝酒的朋友最好別借車。不管誰借,協議上和口頭上都得強調不飲酒駕駛。


中科booklong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要擔責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你的愛車要是借給別人。在法律上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借車人在借用你的車後。發生了交通事故。第一,沒有經濟能力。賠償義務人。賠不起受害方的損失。第二。借車人發生事故後逃逸。從人世間消失。這兩種情形。你都得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在法律上你也有過錯。你的愛車只有你自己駕駛。你把車借給別人。發生了交通事故。只能怨你自己。怎麼叫好心無好報啊。做人做事。以法律為底線。觸發了國家的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你還是拿出錢來,趕快賠償受害人。免得法院執行庭的人來強制執行。法院執行庭的原則是。執行你的財產。存款。愛車。樓房。並把你打成老賴,在社交網上把你打成黑名單。不能坐高鐵。火車。貸款。買房。等一切社交。我奉勸你。還是趕快把這個事了了。以免法院找到你。給你造成不必要的煩惱。










山東農村那些事


    • 【有事找律師:我們努力普法,希望親能打賞個訂閱~】

    一、借車給別人發生事故,車主對事故發生存在過錯的,應當承當相應的賠償責任,不存在的過錯的,無需承擔責任。


    車主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屬於對損害發生有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相關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並適用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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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個很常見的社會現象。但是很容易被忽略的是,一旦出了事故,車主多多少少難逃干係。

    車主對自己的車是有管理責任的,當然了,借不借,借給誰那是你的自由,但是一旦出了問題?

    比如說對方無證駕駛?酒駕,甚至毒駕?你都要擔責。最重的好像是罰款加吊銷你的駕照。

    別以為你朋友有駕照,不喝酒不吸毒就ok,你確定他不會把車給別人開嗎?

    好吧,他真的不給別人開,那接下來,如果他開你的車出了重大事故,全責撞死人了,除去保險負責部分之外,他沒錢賠償,怎麼辦?

    查了一下法律條文,如下:

    《 侵權責任法》第49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 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看懂了沒?如果開車的人沒錢賠,那麼法院就來找你要錢了。最簡單的解釋——這筆錢不是你掏就是你朋友掏,沒得跑。

    女人和車不外借,謹慎為上。

    自我介紹:我是光影物語,影視傳媒十多年的從業經驗。部分作品由央視以及幾個省級衛視頻道播出,有喜歡影視的朋友可以關注我,私信或者下方留言和我交流。謝謝!


    光影物語


    一、借車人沒駕駛證出了事故,車主得負責任,如果有那就不負,當然這駕駛證必須合法,有效,假的,過期作廢的不算。

    二駕駛證必須符合車主的車型,這個好理解,符合不負責任,反之負責。

    三借車喝了酒,吸了毒等規定不能開車的你卻借給他,車主得負責任。

    至於負多少那交通部分劃分過錯責任比例,覺得還有一種情況應該得負責:車主自己車輛有發生事故的故障或質量問題,如方向盤一扳就脫了,剎車剎不住等情況,你還借給別人,出了事肯得負責。


    含笑谷


    律師解答:根據我們國家的侵權責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事故的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的規定,有以下幾種情形:一是車主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把這個車輛借給一個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二是車主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把這個車輛借給一個酒駕或者醉駕人員駕駛;三就是車主出借的車輛具有安全瑕疵。

    具備這三種情況的,車主應當承擔責任,如果不具備,車主不需要承擔責任。車主需要自己舉證免責情形,舉證不出來的需要承擔責任,一般情況下免責情形很容易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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