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老人意外摔倒身亡,50万保险金遭拒赔,两家保险公司:我没义务赔


出门在外,我们尤其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应当有家人陪乘,避免意外的发生。


这不,最近就发生这么一则真实案例,公交司机在刘某(化名)下车过程中起步,导致刘某摔倒后,不幸被车辆碾压死亡,当他的家属申请理赔时,却被保险公司拒赔。


这究竟怎么一回事呢?管家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01案例详情


去年5月份,63岁刘某在某人寿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商业三者险和人身意外险,保额为20万,同年的7月份,刘某的儿子因为不知情,另外在一家保险公司为父亲买了老人综合意外险和商业保险,保额为30万。


今年六月中旬,家住深圳南山区附近的的刘某乘坐巴士回家时,在下车过程中,司机突然起步,导致刘某摔倒后不幸被车辆碾压死亡。


老人意外摔倒身亡,50万保险金遭拒赔,两家保险公司:我没义务赔


事故发生后,刘某的儿子起诉了陈某,并同时向两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同时遭到两家

保险公司联名拒赔,他们表示,刘某出意外时是属于车内人员,不属于商业三者险和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收到拒绝通知书后,刘某的儿子感到难以接受,在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后,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将保险公司告诉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后,支持了刘某儿子的诉求,要求2家保险公司向刘某的儿子赔付保险金50万元。


02案例分析


为什么法院会支持刘某儿子的诉求呢?


造成法院判罚保险公司诉败的原因,主要在于两点。


老人意外摔倒身亡,50万保险金遭拒赔,两家保险公司:我没义务赔


第一,刘某是在下车过程中摔倒被车轮碾压致死,刘某死亡时已属于车外人员,并不在车内,因此属于商业三者险和交强险赔偿范围内。


第二,对于因驾驶人过失导致乘客从车上摔下死亡的情形,乘客在事故发生当时身处车辆之外,此时对位于车下的乘客与其他普通的第三者来说,机动车危险的控制力并无实质性的差别,相较于机动车来说均处于弱势地位,对风险的发生几乎没有任何控制能力。


而且乘客并非保险合同关系中的被保险人(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范畴,因此在特定情况下乘客可以转化为第三者,可以获得交强险的赔偿。


根据上诉两个理由,法院判定刘某的儿子提出的理赔是合理的,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50万元。


03商业三者险防拒赔事项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是想忽悠被保人的家属,认为被保人出意外时不符合商业三者险的范围内,因此懂得商业三者险的拒赔范围很重要,避免遭保险公司拒赔。


老人意外摔倒身亡,50万保险金遭拒赔,两家保险公司:我没义务赔


(1)驾驶员酒驾,商业三者险不赔


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禁止性规定,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情形。因此,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中不予赔偿,交强险外的损失依法由车主承担。


(2)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驾车逃逸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而是逃逸,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商业险不予赔偿。


(3)无证或证被吊销,商业三者险不赔


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约定:驾驶人在吊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单上对免责条款已作出提示,且投保人已签字确认,对合同当事人生效。


(4)驾驶非准驾车型,商业三者险不赔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驾驶车辆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保单上有明确规定,一般用黑体予以提示,因此,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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