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劉強東案移送美國檢方,是否意味著劉一定有罪?

作者:廣強律師事務所非法集資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秘書長曾傑

美國警方稱,針對劉強東的初步調查已經完成,現已轉交給當地檢察部門。

有人問,劉強東案已經移交給美國檢方,是否意味著劉有罪?

移送檢方,意味著本案初步的偵查工作已經完畢,警方蒐集到了相關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什麼?包括了指控有罪的證據,也可能也包括一些能證明無罪的證據,因為如果全部都是無罪的證據,警方應該會直接撤案,目前是否起訴,決定權就在檢察官那裡。

第一,是否一級重罪?不確定

在明尼蘇達州,性侵犯罪有五級,最重的事一級性犯罪,強姦既遂 ,罪行等級為一級重罪,最低刑期12年,如果是初犯可能被判罰的刑期是144個月到172個月。比如此前警方在9月2日根據報案人提供的信息,製作的調查報告顯示,劉強東涉嫌的是一級強姦。但是,現在半個月已經過去,在警方一番偵查之後,警方是否拿到了一級強姦的證據,目前存疑。

第二,移送檢方是否意味著劉強東有罪?不是

檢察官的職能是起訴被告人,而不是給被告人定罪。在刑事案件中,警方負責立案偵查、蒐集證據,檢察官負責決定是否起訴,相當於對警方的工作進行審查,起訴後,法庭才決定當事人是否有罪。

本案是涉嫌性侵案,警方除了會進一步蒐集相關口供以還原事實細節外,還會通過其他相關的證據來儘可能的還原當晚發生了什麼,核心就是證明兩點,是否發生性接觸和是否未違背女方意志。

對於是否發生性接觸一般比較好證明,可以通過及時的司法鑑定和相關物證、口供等證明,最直接的證據就是報案人(被害人)和嫌疑人的口供。

而對於後者,即是否違背女方意志,往往才是案件爭議的焦點,而絕大多數案件中,被害人和嫌疑人的陳述會直接矛盾,這時警方就會蒐集其他證據進行儘可能地事實還原,如被害人身上是否有傷痕、現場是否有掙扎、打鬥痕跡、雙方此前的溝通記錄、雙方當晚的狀態(是否飲酒、服藥)、其他相關知情人的陳述等等證據。

比如周立波案就是被起訴後,通過法庭調查,檢方知難而退,起訴後撤訴重罪罪名,周立波認交通違法輕罪回國。

劉強東案移送美國檢方,是否意味著劉一定有罪?

第三,檢察官會做出那些決定?起訴,不起訴,退回補充偵查

因此,明尼蘇達當地的檢察官會根據警方提交的所有案卷材料,決定是否起訴劉強東,也就是說,檢察官做出的決定可能是三種:

起訴劉強東,就像周立波案那樣走上法庭;

也有可能作出不起訴劉強東的決定,有可能是因為檢察官認為警方蒐集的指控證據不足,或者現有證據能夠證實劉強東根本沒有犯罪;

也有可能認為案件證據不足,把案件發回警方要求進一步的調查。而至於何時作出決定,暫時沒有期限。

第四:45%的案例會被起訴

而根據亨內平郡檢察院的新聞發言人此前接受《財經》記者獨家專訪中,他透露,過去5年的時間裡,警方提交上來的性侵案件,有45%的案例會被起訴。

第五,這類似於我國的審查起訴階段

這個程序就相當於我國刑事訴訟中的檢察院階段,也就是審查起訴階段。我國刑事訴訟程序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分別是偵查階段(公安階段),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階段)和審判階段(法院階段),比如前幾日錢寶張小雷案,就是剛剛結束審查起訴階段,南京市檢察院決定以集資詐騙罪起訴張小雷,案件就進入了審判階段。

劉強東案移送美國檢方,是否意味著劉一定有罪?

劉強東案移送美國檢方,是否意味著劉一定有罪?

寫於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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