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我市出台“三乡”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鼓励市民下乡 助力乡村振兴

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荆门市“三乡”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荆门市推进实施“三乡”工程的支持措施》。根据《行动计划》,我市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推动6万名市民下乡,吸引4000名能人返乡,引进400家企业兴乡。

我市将以促进乡村振兴为目标,以“一特一圈三带”(特色小镇,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圈,荆钟、荆京、荆沙四化同步示范带)建设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激发“三乡”主体热情,推动更多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流向农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每个县市区将在“一特一圈三带”上选择一批村庄进行试点,逐步推开。

我市将培育壮大“三乡”主体,搭建资源下乡承接平台,引导“三乡”主体创新创业,创新盘活乡村资源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引进行业领军企业,推进农产品加工集约化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鼓励市民下乡租房创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进经济实力强的“三乡”主体返乡创新创业,以“一村一品”为目标,培育农村电商、旅游休闲、养老康养、农事体验等多种业态。加快建设中心城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圈。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民俗旅游、文化创意、农村电商、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力争到2020年全市依托“三乡”主体建成一批“一村一品”专业村。

此外,我市还将探索运用资本运作、资产盘活、资源开发、结对帮扶等办法,促进农村集体“三资”高效营运。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20年全市所有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突破5万元。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农民房屋财产权、房屋使用权“三权分置”。鼓励“三乡”主体依法以股份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开展创新创业。

系列“红包”支持“三乡”工程实施

《荆门市推进实施“三乡”工程的支持措施》从用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新业态发展、创新创业、项目投入、财政奖补和金融扶持等方面支持“三乡”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如在用地方面,将“三乡”工程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到应保尽保,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不受指标限制。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支持“三乡”工程主体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在农村新业态发展方面,鼓励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在规划允许范围内发展农家乐,对新增的协议期在3年以上,被评定为五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的给予2万元奖补,被评定为四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的给予1万元奖补。

对新增的市民下乡租赁农村空闲农房、仓库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年销售达20万元以上(含)的,给予5000元补助。

在财政奖补和金融扶持方面,鼓励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记者戴永君 通讯员汪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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