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 “阿彌陀佛,我錯了”——危運車押運員準駕不符企圖“偷樑換柱”民警火眼金睛將其識破

“阿彌陀佛,我錯了”

危運車押運員準駕不符企圖“偷樑換柱”民警火眼金睛將其識破


1月5日12時許,市公安局交管大隊察右中旗交管大隊庫倫中隊執勤民警在S314線135公里路檢路查時,有著豐富路勤工作經驗的張志強發現一輛載著危險品的重型半掛車突然停在路邊,當即與同事溝通做好嚴查準備,當車輛行駛至檢查點時,民警示意靠邊停下接受檢查,細心的張志強憑藉豐富的工作經驗判斷其中可能存在貓膩,於是要求指揮中心核查當時電子警察拍下來的駕駛員照片,經過指揮中心民警核查,發現自稱是駕駛員的男子當時坐在副駕,並沒有開車,是押運員在駕駛危運車輛。而押運員只持有B2駕駛證,與所駕駛車輛不符合,並且沒有危險品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所以無資格駕駛危化品運輸車輛。面對鐵證,高某隻好向民警交代了企圖矇混過關的事實:原來是危險品重型半掛車司機身體不舒服,其押運員就主動上陣幫忙開車,發現有民警在檢查車輛時,便提前停下來想著來一招"偷樑換柱",沒想到還是被有著火眼金睛的民警發現了,而且車上裝滿了柴油,民警著實為其捏了一把汗,對高某的危險行為進行嚴厲批評,而高某卻一直喊著“阿彌陀佛,我錯了”,哭笑不得的民警隨即將高某口頭傳喚到大隊進行進一步調查。

“阿彌陀佛,我錯了”——危運車押運員準駕不符企圖“偷樑換柱”民警火眼金睛將其識破

電子眼拍到的畫面

“阿彌陀佛,我錯了”——危運車押運員準駕不符企圖“偷樑換柱”民警火眼金睛將其識破

實際狀況與電子眼成像的核實

最後,辦案中心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高某實施的駕駛與駕駛證載明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三日並處罰款1000元,駕駛證一次性扣12分的處罰。

民警提示:

民警提醒廣大司機朋友,駕駛證載明的是什麼準駕車型就只能開什麼類型的車輛,千萬不要去駕駛不符合準駕車型的車輛,實施準駕車型不符合的違法行為嚴重擾亂道路通行秩序,交警部門將嚴厲打擊這類嚴重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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