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險!松陽一17歲男孩半夜駕車撞上溪邊護欄……

10月15日早上,有網友在網上發了一段視頻:一輛紅色小車撞上溪邊護欄。

松陽縣公安局網警大隊、古市派出所、古市交警中隊民警通過監控視頻研判並快速查獲違法行為人李某。

經查:李某,17歲,松陽縣古市人,初中畢業後四處打工,今年8月份開始和朋友一起做淘寶外包客服。

险!松阳一17岁男孩半夜驾车撞上溪边护栏……

據李某交代:10月15日凌晨3時許,李某和朋友吃完夜宵後覺得沒有吃飽還想出去吃小籠包,見朋友蘇某開回來的小車沒有熄火,便獨自駕駛小車去鎮上找吃的。後發現小吃店都關門了,便準備沿松州路、望江路、溪邊路回住地,途經望江路與溪邊路路口時,因轉彎過快,車子失控撞上溪邊水泥護欄。因考慮到自己無證駕駛又不敢報警,遂打電話告訴朋友蘇某、母親陳某。天一亮,便打電話叫拖車把車拖到了修理廠,並讓母親聯繫工匠去維修護欄。

险!松阳一17岁男孩半夜驾车撞上溪边护栏……

據李某交代:平時和朋友在一起玩,前兩年就會開車,知道自己沒有駕駛證,也就在近一點的地方駕駛。這次駕駛的車輛是向朋友葉某借的,當時就說是給蘇某(有駕駛證)使用,平時車子也都是蘇某駕駛,自己偶爾也會駕駛使用一下。

事後,民警對其及其母親陳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並將身邊的事故案例講給他們聽,李某表示很後悔也很後怕。

處罰結果

2019年10月22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九十條之規定,對李某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元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對李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由於李某已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且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對其不送拘留所執行。

交警提醒

近年來,未成年人無證駕駛的現象時有發生,有些貪玩的孩子瞞著家長租借、私自駕駛車輛外出玩耍,只圖一時開心和刺激,就全然不顧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出了事故又無力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在此,交警部門呼籲所有家長務必要正確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安全觀,嚴加管教,切勿憑藉“未成年人”身份屢次觸碰法律底線,造成不可挽回的過錯,否則害人害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