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重大變化:《非招標方式採購代理服務規範》可以指導哪些實際問題

近日,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發布了《非招標方式採購代理服務規範》(簡稱《規範》)。據瞭解,該《規範》編制工作歷時兩年,先後有國信招標集團公司、安徽招標集團、建緯律師事務所及國際關係學院等單位的45名專家參與。《規範》全面考慮了招標採購行業新型業態的發展,結合對採購新模式的規範和應用,穩妥審慎地與新制度、新規章做了銜接。業內認為,《規範》更具有實際指導作用,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特別是對於企業生產中採購週期短、採購形式靈活的生產原材料和小額的項目,以及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貨物和服務,符合法定條件可不招標或招標失敗後依法不再招標的項目如何規範採購等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意義重大。

重大變化:《非招標方式採購代理服務規範》可以指導哪些實際問題

會議現場

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副會長李小林在回答中國採購與招標網記者提問時說,踐行《規範》要著眼於採購的根本、採購的發展方向、採購效率,公平性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緊密聯繫採購理念和實際作用來把握。

採購理念強調物有所值兼顧公平、規範,透明

第一,強調物有所值。《規範》當中,充分體現了物有所值的理念,改變了以往招投標工作中弱化物有所值理念的現象。採購首先要實現採購人的自然屬性要求,也就是要落實物有所值這個理念,以最快的速度讓採購人買到性價比合適的商品。與之相對應的是要體現採購人自主決策和自擔責任的要求,以及整個採購過程專業化、個性化和系統化的採購要求。

第二,公開、高效、規範和透明。由非招標方式採購的特點,決定了其與公開招標方式在概念上相比,透明度、公開性和競爭性上均有所區別。但是,這並不等於競爭性談判、詢比採購等沒有競爭性、沒有透明度、沒有公開性。這些完全可藉助於互聯網載體實現。電子化招標採購實施幾年以來,採購人深有體會的是採購金額小的項目在採購的競爭性、經濟效益和公平性原則上比以往均有大幅提升。同樣,藉助互聯網可與社會公眾有效結合,既體現了社會公眾參與項目的屬性要求,又體現了社會公眾參與監督的要求,兼顧了公平性與透明性。

重大變化:《非招標方式採購代理服務規範》可以指導哪些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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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指導對接採購理念服務行業發展

李小林還從以下三點介紹了《規範》的實際指導作用。

一是仍然強調堅持公平競爭、規範採購交易的原則。就非招標方式採購的使用範圍來說,除非政府預算資金的企業採購、企業自行採購外,依然涉及到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貨物和服務。這些項目仍然屬於公共競爭性採購、涉及到國有資金。因此,對採購交易有必須規範的要求。統一規範各類非招標採購交易,可以滿足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提高國有資金採購效率,維護採購交易的公平競爭性、也滿足行政監督的要求。同時,也可有效防範國有企業及非國有企業採購風險,提高採購效率和採購質量。

二是優化資源配置結構,對接物有所值要求。當前,多數採購人並沒有意識到供應鏈的管理,他們對自己的定位主要是招投標,以及供應商出了問題之後的應急處理,沒有對採購產品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管理的整體認識。李小林認為,實現其在供應鏈全過程管理中對採購精細化、個性化、系統化的需要以及理順採購需求,恰恰是體現其自主決策、依法採購和優化資源配置結構,對接物有所值的要求。

三是服務轉型發展,促進行業轉型升級。《規範》可指導市場主體選擇採購代理機構、選擇採購方式以及幫助其建立和規範相對統一的採購方式、採購制度讓採購結果更加科學合理;可引導採購人規範採購需求、規範簽訂項目採購委託代理合同及採購代理合同。以談判、詢價等直接採購方式為基礎、向企業層的集中採購、框架採購協議等適合現代化企業發展和市場變化的實際需求的採購轉型、以及電子化採購方式的轉型。圍繞項目採購環節,向企業供應鏈上下游拓展延伸服務,優化和再造業務流程,提高市場響應速度。其次,隨著採購人的專業素質和能力的提升,採購人基於供應鏈管理能力也將得以提升,在實現採購戰略價值的同時,最直接的推進行業轉型發展。第三,《規範》的應用可客觀的評價採購交易服務水平及採購交易質量。《規範》中已經對談判採購、詢比採購、競價採購、直接採購和框架協議採購等五種採購方式不同採購程序、應用範圍作出了說明,採購人可根據細則判斷服務內容、採購過程及採購結果滿意與否。

附:五種非招標方式採購的特點

1、談判採購。談判採購是非招標方式採購中最常用的採購方式。談判採購是採購人與兩個以上供應商同時進行談判,從中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採購的程序類似於政府採購的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為了避免與政府採購程序發生混淆,不採用“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的名稱。 談判採購確定成交供應商,既可以採用價格比較方式,也可以採用綜合評分以綜合得分確定的方式。為了解決某些特殊採購供應商少的情況,談判採購允許供應商為兩家。

2、詢比採購。詢比採購綜合了比選採購和詢價採購兩種採購方式而成。詢比採購把採購程序分為“詢價”和“比價”兩個步驟,更能反映採購的實際情況,同時也區別於政府採購法中的詢價採購。

3、競價採購。競價採購是供應商通過電子系統多輪實時公開報價,採購人選擇最後價格最低或綜合評分最高的供應商成交的採購方式。該採購方式設置了採購人對最低價進行評審確認的程序。經確認不會低於成本則可以成交。如果低於成本,採購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資格。將這種採購方式納入考慮到這是聯合國採購示範法中的一種採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採購法沒有這種採購方式。

4、直接採購。直接採購是採購人與單一供應商直接進行談判,完成採購的方式。直接採購的適用情形類似於政府採購中的單一來源採購。

5、框架協議採購。框架協議採購是國際上通用的一種採購方式,框架協議採購在國內大型集團企業中已經得到廣泛的使用。我國政府採購中的協議供貨與框架協議採購方式類似,為了避免與政府採購的混淆,《規範》中使用框架協議的名稱。 (來源:中國採購與招標網 wh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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