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北京四維圖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四維圖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0月17日及2018年11月5日分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回購股份的預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含1億元),且不低於5,000萬元(含5,000 萬元)以集中競價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規許可的方式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0.00元/股(含20.00元/股),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預案之日起6 個月內。2018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回購報告書》。具體內容詳見刊載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預案》(公告編號:2018-075)、《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18-089)。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公司於 2018 年 12 月 13 日首次以集中競價方式實施股份回購。具體內容詳見2018 年12月 14日刊載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關於首次實施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91)。

根據證監會《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回購細則》)等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司已於2018年12月04日、2019年1月04日、2019年2月12日和2019年3月05日分別披露了回購進展公告(詳見公告編號:2018-088、2019-001、2019-004和2019-014),現將截至上月末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數量1,962,7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15%,最高成交價為15.62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4.30元/股,合計支付的總金額為30,001,482.59元(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實施過程嚴格遵守《回購細則》中關於敏感期、回購數量和節奏、交易委託時段等要求,具體說明如下:

1、《回購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二)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兩個交易日內;(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自首次回購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間,因公司披露《2018 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和《2018年度業績快報》涉及《回購細則》十七條規定的敏感期,公司嚴格遵守上述規定,未在上述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和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進行回購操作。

2、公司實施回購股份計劃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每五個交易日最大回購股份數量為1,698,800股(2018 年 12 月 13日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未超過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46,786,200股的25%,符合《回購細則》第十八條關於回購股份數量和節奏的規定。

3、公司回購股份集中競價交易的委託時段符合《回購細則》第十九條的規定。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託: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低於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4、自2019年2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股價已超過公司回購股份方案中規定的股份回購價格上限,即人民幣20.00元/股。公司後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回購期間,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北京四維圖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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