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走進義烏丨小微企業創新發展又獲“禮包”

“現在政府提供給小微企業的優惠福利越來越多,單單將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這一項,就給我們省下不少‘真金白銀’。”義烏某服飾企業負責人如是說。


浙江省日前出臺《關於促進小微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融資創新、財稅支持等方面,為小微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支持。    融資難一直是制約小微企業發展的瓶頸,《意見》就加快融資創新提供了新思路——— 通過鼓勵商業銀行大力發展社區支行、小微專營支行和科技支行等各類特色支行,制定小微企業專項信貸計劃,實行貸款風險補償金制度。對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率容忍度可比平均貸款不良率容忍度高出2個百分點,法人銀行機構切實做到“三個不低於”: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戶數、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市場前景好、誠信經營但暫時有困難的企業不斷貸、不抽貸。  

對小微企業來說,《意見》的另一大利好是來自於財稅的支持。《意見》明確指出,對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經稅務機關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擴大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範圍,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符合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條件的創新型小微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內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一直以來,小微企業是義烏經濟發展的主力軍。據相關部門統計,我市95%的企業都屬於小微企業。《意見》的出臺,無疑為義烏經濟發展再添動力。

走進義烏丨小微企業創新發展又獲“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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