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前隊長仲裁討薪,鬧不好永昌可能被逐出中甲

前隊長仲裁討薪,鬧不好永昌可能被逐出中甲

今年元旦,前石家莊永昌隊長李超以自由身加盟武漢卓爾,這位曾經帶領永昌完成衝超壯舉的前隊長,在個人社交媒體上發表了對永昌的感謝。日前,卻突然爆出消息,李超一紙訴狀將前東家石家莊勇闖俱樂部送上了仲裁被告席。按照2017年底中國足協最新頒佈的《中國足球系會職業俱樂部准入規程(2018年版)》,如果石家莊永昌不能及時解決李超所提交的“拖欠獎金”的問題,俱樂部將面臨著無法獲得2018賽季中甲聯賽准入資格的危險。

2011賽季,李超轉會到石家莊永昌的前身福建駿豪,2014賽季,他以隊長身份帶領球隊成功衝超,為石家莊永昌立下汗馬功勞。上賽季,在中甲賽場永昌最終獲得聯賽第3,李超領銜的後防線發揮穩定,為球隊取得三甲的戰績做出了積極貢獻。賽季結束,取得自由身的李超決定去外邊發展,2018年元旦,遂以自由身加盟武漢卓爾。

前隊長仲裁討薪,鬧不好永昌可能被逐出中甲

不可否認,李超對曾經效力長達8個賽季的石家莊永昌俱樂部懷有深厚感情。但這並不方案他通過合法手段和途徑捍衛自己的權益。據報道,為了要回前東家石家莊永昌所拖欠的2016賽季的出場獎金92萬元人民幣,李超聘請律師向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提交了與永昌俱樂部的經濟糾紛仲裁申請書,中國足協的官方網站也對這一申請做出了公示。

前隊長仲裁討薪,鬧不好永昌可能被逐出中甲

如果李超所提供的資料得到仲裁委員會的認定和支持,這就意味著石家莊永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妥善處理“拖欠獎金”問題。否則,根據最新的准入規整,將有可能被取消准入資格。

《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准入規程(2018年版)》解釋稱,“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准入規程對各准入要求方面分為A、B、C三個級別,‘A級’為強制性標準。”所謂強制性標準,意味著准入申請者沒有達到本規程中所申請參加級別聯賽的任何一個A 級標準,將不能獲得該級別聯賽的准入,同時不能參加該級別的職業聯賽。

而在財務標準中的第F06條內容中又明確規定,“申請准入的俱樂部必須證明,在對現任和前任員工(包括適用《國際足聯球員身份和轉會規程》的所有職業球員、總經理、財務主管、安保官、新聞官隊醫、理療師、職業隊的主教練、職業隊的助理教練、青少年發展計劃主管和青少年隊教練)的合同方面,不存在准入申請者賽季前一年8月31日前對員工和稅務機關應付的逾期款項。”這一條規定,對中甲俱樂部而言是A級標準。也就是說,如果某中甲俱樂部不符合這一標準,將一票否決,直接無法取得准入資格,也無法參加新賽季的中甲聯賽。

前隊長仲裁討薪,鬧不好永昌可能被逐出中甲

從李超提供的仲裁申請書中看,石家莊永昌俱樂部拖欠李超2016賽季的出場獎金,時間肯定在2017賽季8月31日以前。如果在准入資格審查完成之前,石家莊永昌如果仍然不能解決拖欠獎金問題,等待他們的命運將只能是直接從中甲出局。

當然,我們也希望雙方能夠通過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的正常流程,妥善合理的解決這一問題,畢竟對於一家紮根河北有一定底蘊內涵的俱樂部而言,他們斷然不會因為這點“小錢”而陷入全局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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