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4批)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4批)

1

鄭州市金水區

(D410000201806050001)

反映情況:鄭州市金水區黃河路與沙口路交叉口,鄭州油脂化學廠周邊沿路兩側有多家“小散亂汙”企業,無名稱,廢品露天處理,氣味難聞,廢水排放路邊,汙染嚴重,向當地環保局反映多次未處理。

調查核實情況:鄭州油脂化學廠為鄭州市國資委下屬企業,位於黃河路與沙口路交叉口處,已將部分廠區出售給河南興達置業有限公司,廠區與原大孟砦村相連,廠區以東與鐵路相連處為大孟砦村民和社會人員所建房屋,多租給無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其中部分人員違法將其作為廢品回收站點。6月6日,金水區環保局、金水區執法局、金水區商務局及金水區南陽路街道辦事處等單位派人趕赴現場,對黃河路與沙口路交叉口鄭州油脂化學廠周邊沿路兩側企業進行地毯式排查。共排查企業22家,其中飯店14家、汽修點3家(均無噴漆業務)、倉庫3家、廢品收購站2家(均存在髒亂差問題,其中一家有證,但存在不規範經營、私自擴大經營場所、部分廢品未及時處理等問題)。按照《關於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的通知》(環督察〔2017〕115號)中“納入量化問責的環境保護部強化督查或巡查問題情形”界定,鄭州油脂化學廠周邊沿路兩側多家企業不屬於“小散亂汙”企業。

處理及整改情況:金水區環保局、區商務局、區執法局、南陽路街道辦事處根據鄭州市再生辦及鄭州市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我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鄭再生辦〔2017〕4號)要求,對2家廢品收購站予以清理取締。歷經兩晝夜聯合執法,採取勸導、責令整改、查封扣押、關停取締等措施,動用剷車、吊車、裝載車等大型機械8臺,已全面清理到位。下一步,將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加強對該區域進出道路卡口管理,斷絕廢品收購站的廢品來源,防止死灰復燃,把整改工作抓細抓好,切實減少環境汙染行為的發生。

問責情況:無。

2

鄭州市

(D410000201806030052)

反映情況:工程方反映:1.鄭州市全市混凝土加工、石子廠、垃圾場、商混站等因環保督察處於關停狀態,土石方作業不允許開展,訴求人認為政府應該制定關停標準,不應該全部關停。2.經開區三環四港聯動大道道路揚塵汙染嚴重。3.工程施工方需要安裝監控設備,由企業承擔費用3600元不合理。

調查核實情況:關於“鄭州市全市混凝土加工、石子廠、垃圾場、商混站等因環保督察處於關停狀態,土石方作業不允許開展,訴求人認為政府應該制定關停標準,不應該全部關停”問題。鄭州市近年來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積極服務於企業、服務於民生,以紮紮實實的環保工作,促進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全面形成。堅決杜絕環保“一刀切”現象,堅持從加強政治和作風建設的高度,實施嚴格的督察問責,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2018年6月3日,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中堅決禁止“一刀切”的通知》,並結合鄭州市實際,明確提出要求:要提高站位,改進作風。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生態環境信訪問題,切實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問責到位。堅持依法依規,加強政策配套,注重統籌推進,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要把握重點,分類施策。對於工程施工、生活服務業、養殖業、地方特色產業、工業園區及企業、採砂採石採礦、城市管理等易出現環保“一刀切”的行業或領域,在邊督邊改時要認真研究,統籌推進,分類施策。對於具有合法手續且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產停業的整治措施;對於具有合法手續,但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根據具體問題採取針對性整改措施;對於沒有合法手續,且達不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依法嚴肅整治,特別是“散亂汙”企業,需要停產整治的,堅決停產整治。要嚴肅查處,嚴格追責。各級各部門要從加強政治建設和作風建設的高度,就禁止環保“一刀切”行為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並向社會公開;要加大對環保“一刀切”問題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問責。根據各縣(市)、區和市直單位摸底核查情況,鄭州市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要求,制定鄭州市混凝土加工、石子廠、垃圾場、商混站資質標準,對不符合要求的工廠、企業予以堅決整治取締:一是關於混凝土加工、石子廠關停問題。根據省住建廳有關文件要求,鄭州市建委於2016年9月20日印發《關於開展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清理整頓和揚塵汙染整治專項督導工作的通知》(鄭建文〔2016〕109號),要求對未取得合法行業資質的預拌混凝土企業和砂石料廠堅決予以清理取締,對取得合法行業資質但未達到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整治標準的企業堅決予以停業整頓。鄭州市對於無任何合法行業資質的臨時性混凝土加工和砂石料廠予以堅決取締。同時鄭州市共有建築石料礦山企業117家,均為縣發證礦山企業,其中62家採礦許可證目前已經到期,處於關停狀態,並由縣(市)、區國土資源局依法進行監管。二是關於商混站、土石方作業關停問題。2017年,鄭州市政府制定下發了《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的通知》,該文件中明確指出,在啟動橙色和紅色預警管控時,全市商混站、土石方作業須按要求停產。鄭州市只在2017年秋、冬季及2018年春季啟動橙色和紅色預警管控時,要求全市商混站停產、土石方作業停產,其他時間都是正常生產。目前全市商混站、土石方作業都處於正常生產運營狀態。綜上所述,鄭州市並沒有因環保督察而要求混凝土加工、石子廠、垃圾場、商混站等停產,土石方作業不允許開展。投訴人投訴問題不屬實。關於“經開區三環四港聯動大道道路揚塵汙染嚴重”問題。經開區南三環和四港聯動大道分別由兩個保潔單位負責。南三環由經開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清掃保潔,四港聯動大道由鄭州市交運委負責清掃保潔。針對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第一輪第二批16號第2項督辦問題,鄭州市交運委和經開區立即安排人員前往南三環和四港聯動大道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南三環、四港聯動大道交叉口東西兩側(南三環)道路清掃保潔比較到位,南北方向(四港聯動大道)道路破損、有積塵。三環與四港聯動大道交叉口東西雙向(三環方向),渣土車行駛頻繁,未發現有拋撒現象。同時,主路保潔車輛作業正常,無明顯揚塵汙染。關於“工程施工方需要安裝監控設備,由企業承擔費用3600元不合理”問題。為進一步落實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的主體責任,提升揚塵汙染監測監控水平,省住建廳於2017年3月28日製定下發了《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安裝揚塵汙染視頻監測監控系統的通知》(豫建〔2017〕53號),文件明確要求:建築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和長度為200米以上的市政線性工程,新建工程開工前必須於2017年3月31日起建設揚塵監測監控設施並與當地行業主管部門聯網,在建工程除已建成聯網外,已建揚塵監測監控設施未聯網的須於2017年3月底前與當地行業主管部門聯網;未建揚塵監測監控設施的須於2017年5月底前建成並與當地行業主管部門聯網(處在室內裝修改造階段、距竣工時間不足6個月且無土石方作業的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除外)。同時規定:視頻監測監控設備採購、安裝維護費和視頻信號網絡服務費由施工單位從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列支。2017年3月31日,鄭州市建築工地揚塵汙染綜合整治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印發鄭州市施工工地揚塵汙染在線監控設施建設方案的通知》(鄭建塵治辦〔2017〕11號),對施工工地揚塵汙染在線監控安裝事項進行了進一步明確。此外,在《鄭州市2017年大氣汙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和《鄭州市2018年大氣汙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中,均要求施工工地安裝在線視頻監控。同時,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在線監控設備並非市建委或縣市區政府統一採購安裝,而是工程施工方根據省、市要求,自主採購安裝符合要求技術參數的監控設備。此訴求人花費3600元安裝監控設備是根據技術參數要求和自身需求基於市場價格自主選擇,並非政府部門強制要求統一採購安裝。綜上所述,施工工地視頻監測監控是建築工地揚塵整治的一項重要措施,安裝監控設備是省、市有關部門作出的決策,有文件可依,且安裝維護費等費用應由施工單位從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列支,舉報人反映的施工方安裝監控設備並承擔費用的事項並非不合理,故投訴人投訴問題不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針對經開區三環和四港聯動大道道路揚塵的問題,鄭州市交運委和經開區已督促保潔單位增加日常保潔頻次,保證道路溼潤不起塵,加強巡查力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清理,確保道路無揚塵汙染。

問責情況:無。

3

洛陽市汝陽縣

(D410000201806020112)

反映情況:洛陽市汝陽縣三屯鄉新建村14組村民劉永福,毀壞耕地,破壞林木,非法開採白土礦,夜間通過渣土車拉土賣土造成塵土飛揚。5月31日,投訴人向國土局和洛陽110反映,無處理結果。

調查核實情況:劉永福違法盜採白土情況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

針對其非法盜採白土的行為,汝陽縣國土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一是責令立即停止非法開採行為;二是處9萬元罰款。根據《河南省汝陽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該區域施工範圍屬於“其他無立木林地”,沒有破壞林木;另該範圍內不屬於耕地,不存在毀壞耕地、破壞林木的行為。巡查時未發現運土車輛,但現場確有運土痕跡,運土車輛沿小河灘行駛,將白土運出現場,未造成塵土飛揚情況。5月31日22時55分,汝陽縣110聯動辦接到訴求人稱三屯鄉新建大隊陡溝村有工地非法開礦拉土,6月1日國土執法人員再次對該白土盜採點巡查,未發現機械與人員,6月4日上午國土部門對5月31日舉報情況進行了回覆,同時與訴求人進行了電話聯繫溝通,訴求人對國土局已採取的措施表示滿意。汝陽縣政府6月6日組織現場調查,該非法盜採場地已平整復墾,違法採礦點已取締到位。

問責情況:無。

4

濮陽市經開區

(D410000201806040065)

反映情況:濮陽市經開區中原路與興濮路交叉口建業一號城邦旁邊,多家化工廠和農藥廠經常夜間偷排,氣味難聞。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舉報內容部分屬實。經開區管委會接到交辦單後,迅速傳達落實省、市中央環保督察協調保障工作組要求,由區環保局抽調精幹人員成立專辦組,立即對交辦的問題展開調查處理。具體情況如下:濮陽市是河南省重要的石油化工城市,因油而建、因油而興,化工業是濮陽市支柱產業。目前濮陽市規模以上化工企業共202家,涉及化工、煉油、能源、輕工、石化、醫藥等行業,主要分佈在開發區、濮陽縣、範縣和工業園區等化工產業集聚區內,基本達到了園區化管理。群眾反映的氣味難聞問題,應該是指化工廠排放出的揮發性有機物及部分涉及二氧化硫、氨和氯氣等造成異味的問題,在個別地方、個別時間存在,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化工行業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因子複雜,在達標排放的情況下,排放因子在不利擴散條件的靜穩天氣下,揮發性有機物在大氣中積累疊加反應,形成異味;二是個別化工企業存在管理不嚴、設備老舊、物料跑冒滴漏、超標排放等問題。尤其是距化工區較近居民,對這些異味反應強烈。近年來,根據國家生態環境部及省環境汙染防治攻堅辦要求,濮陽市加大了對工業排放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的治理力度,針對無組織排放問題,濮陽市全面推進洩露監測與修復技術,加強管理,使企業最大限度減少排放量。對於超標排放,採取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出動環境監測車進行流動監測等措施,加大執法力度,嚴懲企業違法行為,企業基本做到了達標排放,工業異味明顯減輕。一是切實加大對企業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於企業跑冒滴漏、偷排超排等環境違法行為,出重拳、用重典、零容忍。2017年,全市環境執法檢查企業9000餘家次,關停取締違法企業785家,立案處罰362起,處罰金額1583.8萬元,移交公安部門29起,追究刑事責任9人。其中,僅涉氣立案處罰192起,罰款591.5萬元。二是著力解決開發區異味擾民的突出問題。開發區化工園區距主城區較近,群眾反映異味擾民問題最為集中。對此,市政府決定從規劃入手,逐步解決化工圍城。2015年7月,《濮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快產業集聚區提質轉型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濮政〔2015〕45號)指出:開發區化工項目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到2017年,化工企業完成改造升級,關停並轉重汙染企業,部分企業實現搬遷。在2015年的“環保風暴”中,關閉汙染企業29家,2017年搬遷了1家企業的生產線,2018年,計劃再搬遷2家企業。同時,現有化工企業也不斷加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治理投入,2016年以來,已累計投入7億多元用於廢氣治理。三是強力推動化工企業的達標減排工作。自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打響以來,2016年濮陽市完成了32家化工企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經第四方公司對企業驗收,均做到達標排放。2017年將治理範圍由化工企業擴展到石化、塗裝、包裝印刷、汽修等行業,共計138家企業完成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同時,制定了夏季錯時生產方案,每日8時至18時停止生產,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

處理及整改情況:今年以來,濮陽市強力推進新型化工基地建設,打造化工產業轉型升級的平臺;出臺了《全市化工企業推行“紅黃藍綠”標識制度的實施意見》,著力推動濮陽市化工產業集聚發展、轉型發展、綠色發展,為高質量項目騰出更多環境容量。一是大力推動各化工企業綠色發展。堅持環保節能優先原則,推動化工行業健康發展。對開發區的工業企業和全市範圍內不在化工區的化工企業,按照“關停一批、搬遷一批、提升一批、發展一批”的原則,進行“紅、黃、藍、綠”分類標識管理。二是進一步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監控能力建設。2019年3月底前,實現全市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在線監控全覆蓋,初步構建起監控體系,確保各企業排放情況能得到有效監控。三是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加強對揮發性有機物及廢氣排放企業的監管力度,對超標排放的企業,進行嚴厲處罰、嚴格追責,為人民群眾創造更好的人居環境。濮陽市將以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控試點城市為契機,加強監測能力建設,強化監管,進一步加大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下大力氣逐步解決化工廠異味擾民問題。

問責情況:無。

5

濮陽市範縣

(D410000201806040146)

反映情況:濮陽市範縣楊集鄉后街村,村裡100多畝的養魚池邊上建了一個冷凍廠,主要加工雞胗和雞腸子,在生產過程中將廢水排入養魚池內,池水發臭氣味難聞,並且生活用水也被汙染。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舉報內容部分屬實。信訪人反映的是範縣后街冷凍廠,位於楊集鄉后街村村東,有營業執照,無環評手續,主要收購雞胗、白條雞後進行冷凍存儲。2018年2月該經營戶未經批准,擅自在冷庫南側新建了約40平方米的廠棚,用於收購屠宰雞廠未經清洗的雞胗(不清洗雞腸子),經自行清洗後進行冷凍存儲,在清洗過程中有少量廢水產生,無相關汙染防治設施。冷凍廠建設地點周圍主要是后街村民居,在該廠南側臨牆有一約3畝大的廢舊坑塘,坑塘里長滿蘆草,目前已無廢水。楊集鄉的飲用水全部來自陳莊鎮水廠的安全飲用供水,不存在飲用水被汙染的問題。

處理及整改情況:根據調查結果,楊集鄉人民政府立即採取措施進行整改:一是將冷凍廠清洗雞胗的廠棚進行了斷水、斷電;二是拆除並清理了清洗雞胗的設備及相關用具;三是對冷凍廠清洗雞胗的廠棚進行了拆除,並將地面進行清理;四是責令該冷凍廠停業整頓並完善相關手續。

問責情況:中共範縣楊集鄉紀律檢查委員會給予楊集鄉楊集管區主任李率民談話提醒,給予后街村網格長趙忠付黨內警告處分。

6

濮陽市濮陽縣

(D410000201806050042)

反映情況:濮陽市濮陽縣梁莊鄉保安村,有一家廢舊塑料顆粒加工廠,生產過程中排放廢氣、廢水,通過暗管流入附近東500米的河溝裡,同時也汙染地下水。投訴人希望取締該廠。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舉報內容部分屬實。舉報人舉報的是濮陽市尚宇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環評手續齊全。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生產車間未做到全部密閉,廢氣處理設施無法完全收集生產時產生的廢氣,存在廢氣漏排現象,未發現通過暗管排放生產廢水,現場有一原養殖場的廢棄管道,現場已拆除,按照該公司生產工藝不產生生產廢水。

處理及整改情況:目前,已責令該公司停產整改,並處3萬元罰款。

問責情況:無。

7

濮陽市華龍區

(D410000201806050062)

反映情況:濮陽市華龍區上游濮水河,高新技術開發區內所有工業企業將廢水直排下游馬頰河,造成河水發臭發黑,氣味難聞汙染環境。

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舉報內容不屬實。2018年6月6日,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接到轉辦件後,迅速傳達落實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成立由黨工委委員王慶如任組長,區環保局、區水利局、區市政局和有關辦事處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在市環保局的指導與配合下,對轉辦的問題展開調查,經調取濮水河經開區段(人民路橋斷面)近3個月的監測數據顯示,濮水河經開區段河水水質為Ⅴ類。從2012年開始,濮陽市政府成立河道治理指揮部,集中整治城區河道,其中濮水河為整治重點。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工作職責,負責封堵經開區段向濮水河排汙的工業企業的廢水排口,到2014年6月底已完成封堵工作,共封堵8個企業汙水排口,企業汙水均排入市政汙水管網。由於濮水河無補充水源,2017年4月11日,市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將中原大化煤化工處理達到地表V類水質的尾水引入濮水河,作為濮水河活水循環用水。截至目前,濮水河經開區段合法排口共計23個,除保留中原大化煤化工2個工業排口(其中1個未使用)外其餘為20個市政雨水排口和1個自來水公司反衝水排口。目前根據濮陽市河長制辦公室的要求,市、區、辦事處、村均設有各級河長,每天進行巡河,發現違法排汙口後立即進行封堵,並報告相關職能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濮水河兩岸雨水排口均設置有閥門,平時雨水閥門處於關閉狀態,當夏季城市降水量超過10毫米時,市政部門需打開濮水河雨水排口閥門進行城市排澇,打開閥門後雨水管網內長期積存的廢水會隨著雨水進入濮水河,短時間內影響濮水河水質。從2012年河道整治開始,濮陽市政部門完善了西部工業區雨汙水管網建設,實施雨汙水分流,建設了工業區直通濮陽市第二汙水處理廠的汙水管線。從2013年4月以來,工業區廢水全部排入濮陽市第二汙水處理廠處理。2017年3月,濮陽市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再次要求涉水工業企業進行規範化整治,目前工業企業已完成廠區內雨汙水明標管理並安裝了自動在線監控設施,進一步加強了環保部門對涉水企業的監督與管理。

處理及整改情況:舉報不屬實。為進一步改善濮水河水生態環境,濮陽市委、市政府計劃分兩期對濮水河淤泥進行清理,目前一期項目3.5公里河段(濮水河進水閘—華安路橋)河水已抽乾,正在實施清淤作業,計劃工期30天,6月底前完成。二期項目5.7公里河段(華安路橋—戚城閘)7至8月主汛期過後開工,計劃工期30天,10月底前可全部完工。屆時可還全市人民一條水更清、環境更優美的濮水河。

問責情況:無。

8

南陽市唐河縣

(D410000201806030141)

反映情況:南陽市唐河縣大河屯鎮法雲寺村,牧原三廠養豬汙水直排,順著村邊的自然溝排入唐白河,汙染河水,該情況已經持續一年多了。

調查核實情況:

群眾舉報的南陽市唐河縣大河屯鎮法雲寺村牧原三廠,位於唐河縣大河屯鎮法雲寺村,2015年4月該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通過河南省環保廳批覆(豫環審(2015)138號),按報告書的要求,糞便汙水處理工藝:機械刮板→固形物(制有機肥)→廢水、豬尿→集水池→水解調節→厭氧反應器→沼氣(食堂做飯、火炬點燃)、沼液→沼液中轉池→沼液暫存池→農灌澆地,實現零排放。該廠佔地265畝,年存欄母豬7584頭,後備保育豬1440頭,後備育肥豬2400頭,總投資5295.72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61萬元。廠區建設分為三部分:養殖區、治汙區和生活區。2016年11月建成並通過南陽市環境保護局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宛環審(2016)250號)。

處理及整改情況:6月5日現場調查時,治汙設施建設與環評要求相符,運行正常,既沒有發現廢水外排,也沒有發現糞汙水順村邊自然溝直排現象;自然溝大部分地段乾涸,少部分低窪段有積水。同時調閱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對牧原三廠的現場監管記錄,沒有糞汙水直排的記錄。再者,自然溝與泌陽河相距20公里左右,只有在汛期,該自然溝的水可能會流入泌陽河,平時該自然溝是乾涸狀態。所以信訪人反映糞汙水直排唐白河一年多的情況不屬實。

問責情況:無。

9

周口市鄲城縣

(D410000201806030043)

反映情況:鄲城縣吳才鎮大章大隊於窪大閘向南300米處,黑河連續幾年抽沙造成河床大面積塌陷。於窪大閘以北300米處李冠河與黑河交叉口河床也大面積塌陷。每年7至8月份因上游排放汙水導致河內魚、蝦死亡,河水汙染嚴重。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群眾舉報反映的鄲城縣吳才(應為“臺”)鎮大章(應為“張”)大隊,“於窪大閘向南300米處,黑河連續幾年抽沙造成河床大面積塌陷”問題,通過勘察勘測,未發現河床塌陷。在2014年4月28日縣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巡河時,曾發現有一艘非法採砂船(短暫採砂),水利部門當即進行了打擊制止,並進行銷燬處理。之後未發現有非法採砂行為。“於窪大閘以北300米處李冠(應為‘貫’)河與黑河交叉口河床也大面積塌陷”問題。2012年上半年曾存在非法採砂行為,當時接到群眾舉報後,鄲城縣立即組織聯合執法隊對此處非法採砂行為進行打擊,當場銷燬抽砂船1艘,控制了非法採砂當事人,停止了非法採砂行為,之後未發現有非法採砂行為。關於群眾反映每年7至8月份上游排放汙水導致河內魚蝦死亡、河水汙染嚴重問題,在2016年8月10日,縣環保局曾接到“關於李貫河李樓鄉張樓村河段在9日下午約5時,上游淮陽代集提閘放水,水質變壞,造成其在河道內養殖的部分魚死亡”的舉報,當時周口市、鄲城縣環保部門對反映情況實地調查,排查、監測綜合分析,結論為汛期淮陽縣代集閘放水,衝擊河床造成河段內底泥混入水中,局部河段內溶解氧下降,COD、氨氮略高,整體水質未發生變化。2016年至2018年市、縣環保監測部門連續對李貫河水質進行監測,結果顯示,水質各項因子均不超標。

處理及整改情況:接到本次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的群眾舉報後,調查人員再次現場對吳臺鎮於窪閘至上游淮陽界代集閘李貫河進行全面排查,結果顯示,鄲城轄區內河段周邊未發現汙染企業及入河排汙口,調查走訪沿河村莊居民河水無汙染情況,同時,對該河段水質進行取樣,經監測化驗水質各項因子均不超標。

問責情況:無。

10

周口市商水縣

(D410000201806020023)

反映情況:商水縣化河鄉213省道垃圾無人清理、臭氣熏天;後郭村焦黃路附近,村民養殖戶汙水直排問題。

調查核實情況:1.關於化河鄉213省道垃圾無人清理、臭氣熏天問題。經查,2018年之前存在垃圾無人清理問題,2018年元月開始,商水縣實施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垃圾亂倒問題開始得到逐步解決。化河鄉垃圾清運工作已於2018年4月10日全面移交深圳市華茂清潔管理有限公司,接到群眾反映問題之前,化河鄉陳年垃圾已清運完畢,化河鄉213省道垃圾無人清理問題得到根本解決。2.關於化河鄉後郭村焦黃路附近,村民養殖戶汙水直排問題。經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後郭村焦黃路附近有3家散養戶,存在汙水偷排現象,加上雨汙不分,造成生產排水溝汙染。

處理及整改情況:一、關於化河鄉213省道垃圾無人清理、臭氣熏天問題。下一步,該鄉將監督並協同保潔公司加大清運力度,增加清運頻次,確保垃圾日產日清。二、關於化河鄉後郭村焦黃路附近,村民養殖戶汙水直排問題。專案組會同當地政府立即採取相關措施:1.對養殖業主嚴肅批評教育;2.立即封堵排汙口;3.抽運汙水到汙水處理廠處理;4.組織對溝渠汙染物進行全面清理;5.對一級網格員進行誡勉談話;6.對養殖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下一步商水縣畜牧局將聯合環保局、化河鄉政府對整改不到位、環保不達標的散養戶依法依規予以取締。

問責情況:經商水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化河鄉黨委書記高永強誡勉談話,並全縣通報,化河鄉黨委、政府向縣委、縣政府作出深刻檢查;給予化河鄉鄉長賈洪濤誡勉談話;給予化河鄉武裝部長靳豪傑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化河鄉後郭村村主任郭新生行政記過處分;給予縣畜牧局局長王玉斌誡勉談話,並全縣通報,縣畜牧局向縣委、縣政府寫出深刻檢查;給予縣畜牧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蘇兆海誡勉談話,責令其寫出深刻檢查;給予化河鄉畜牧站站長史彩紅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商水縣環境監察大隊監察員楊勇行政記過處分。

11

周口市商水縣

(D410000201806020046)

反映情況:商水縣姚集鎮範樓行政村有很多養殖戶,汙水未經處理直接外排滲入地下,汙染地下水,該問題村裡已逐級上報,但是一直沒有得到處理。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範樓行政村共有養殖戶34戶,均為散養戶。其中養豬23戶、養雞11戶。2018年4月16日,姚集鎮政府組織相關人員向34戶違法養殖戶下達了整改通知書。截至目前,已關停6戶,其餘正在整改中。

處理及整改情況:6月3日,商水縣委、縣政府責成縣畜牧局、縣環保局和姚集鎮政府對範樓村養殖戶汙染問題聯合進行調查處理,聯合調查組對所有養殖戶進行了集體教育,封堵了所有排汙口。對排入溝渠的汙水,已組織抽汙車進行清運。同時,根據養殖規模和汙染防治標準,要求全鎮所有養殖戶必須在一個月內建成沉澱池和標準化晾曬棚,嚴格落實“三防、兩分”措施,對達不到環保要求的養殖戶全部予以取締。

問責情況:經商水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姚集鎮黨委書記王賓黨內警告處分,並全縣通報,姚集鎮黨委、政府向縣委、縣政府寫出深刻檢查;給予姚集鎮鎮長曹輝誡勉談話;給予姚集鎮宣傳委員、副鎮長郭霞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停職檢查;給予姚集鎮獸醫站站長鄧先輝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姚集鎮範樓行政村黨支部書記、網格長趙玉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姚集鎮範樓行政村村主任、網格員趙紅陣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姚集鎮範樓行政村村文書、網格巡查員範鐵剛黨內警告處分。

12

駐馬店市上蔡縣

(D410000201806030074)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上蔡縣塔橋鎮張李村大張莊,第一道街西頭馬路上臭水溝形成3年之久,氣味難聞,一直沒有相關部門治理。

調查核實情況:關於群眾反映“駐馬店市上蔡縣塔橋鎮張李村大張莊,第一街道西頭馬路上臭水溝形成3年之久,氣味難聞,一直沒有相關部門治理”問題。經調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上蔡縣塔橋鎮張李村大張莊位於塔橋鎮塔橋集北,所反映臭水溝為村內主街道路中央積水,主要形成原因為路兩側住戶房屋外地基加高、延長,導致路面積水無法排入道路兩側的下水管道。

處理及整改情況:1.上蔡縣政府已責令上蔡縣塔橋鎮政府安排挖掘機、推土機,對該積水路面進行了改造處理,道路兩側各留50釐米,50釐米以外的除電線杆外任何雜物全部清除,並用推土機全部推平,保障道路平坦順暢,目前,積水已全部清除。2.責令上蔡縣塔橋鎮政府於6月20日之前完成對該路段的整修硬化,徹底消除積水隱患。

問責情況:無。

13

駐馬店市驛城區

(D410000201806040003)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驛城區胡廟鄉魏崗村小尹莊村民組,村民尹耀強、尹國軍、尹耀武、牛賀喜破壞訴求人的林地,挖樹賣錢,造成訴求人損失上百萬元至今未解決。

調查核實情況:關於反映“駐馬店市驛城區胡廟鄉魏崗村小尹莊村民組,村民尹耀強、尹國軍、尹耀武、牛賀喜破壞訴求人的林地,挖樹賣錢,造成訴求人損失上百萬元至今未解決”問題。經調查,2016年元月上旬,牛賀喜等人為了開墾荒山,種植經濟林木,用挖掘機將尹建偉承包林地內的樹木挖出。尹建偉發現後,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經相關部門調查,認定牛賀喜挖了尹建偉35棵樹木事實清楚,要求牛賀喜給予尹建偉經濟補償,但尹建偉堅持要求賠償500萬元,因雙方商談賠償數額差距太大無果。之後,鄉、村兩級共同到市森林公安局反映該毀林事件。2016年3月18日,駐馬店市森林公安局作出處理:牛賀喜無證砍伐35棵樹木,處罰牛賀喜1800元,並責令其補種樹木75株。尹建偉對此處罰決定不服,繼續信訪。2016年7月26日,根據實地調查情況,鄉、村兩級認為牛賀喜毀壞尹建偉荒山樹林事實清楚,協商牛賀喜賠償尹建偉8萬元,同時荒地退還給尹建偉管理。但尹建偉堅決索要賠償金500萬元。因賠償金問題鄉、村多次組織調解一直未果。2016年11月9日,驛城區林業局調查結論認定:當事人信訪事項主要是因林權糾紛引發的賠償問題,由於信訪人的過高賠償要求得不到實現,故而反覆向各級領導反映要求落實其訴求,根據調查情況,訴求人所反映問題與事實不符。

處理及整改情況:1.尹建偉堅持要賠償金500萬元,牛賀喜認為不符合實際,不接受。雙方因賠償金額差距過大,經鄉、村兩級多次協調,仍未達成一致意見,建議糾紛雙方走司法途徑解決。2.訴求人多次上訪,因該案件已結案,根據《信訪條例》之規定,胡廟鄉信訪辦多次給訴求人送達了信訪事項不予受理告知書,訴求人拒絕簽字。

問責情況:無。

14

駐馬店市汝南縣

(D410000201806040047)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汝南縣新人民醫院南側有一家立馬電動車工廠,噴漆過程中汙染環境。

調查核實情況:關於反映“駐馬店市汝南縣新人民醫院南側有一家立馬電動車工廠,噴漆過程中汙染環境”問題。經調查,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位於汝南縣產業集聚區內,正常生產,3條噴漆工段汙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轉。經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公司(河南省政院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對該公司3個汙染防治設施排氣筒出口進行噴漆有機廢氣及廠界無組織排放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第一個檢測點位(三輪塗裝工序東側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檢測項目VOCs,檢測結果排放濃度41 3.4mg/m;第二個檢測點位(三輪塗裝工序西側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檢測項目VOCs,檢測結果排放濃度42 3.6mg/m;第三個檢測點位(二輪塗裝工序北側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檢測項目VOCs,檢測結果排放濃度11.6mg/m3。根據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文件,表面塗裝業排放執行濃度標準為60mg/m3。無組織排放檢測上風向1個點,下風向3個點,檢測結果為0.02mg/m3,(無組織排放濃度標準為2mg/m3)。根據監測結果,均達標排放。

處理及整改情況:無。

問責情況:無。

15

駐馬店市汝南縣

(D410000201806020074)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汝南縣東25公里處宿鴨湖水質汙染嚴重,原因是市區內多家化工廠、養殖企業將廢水通過新河、汝河排入宿鴨湖,造成水質發黑、發臭。

調查核實情況:1.關於反映“駐馬店市汝南縣東25公里處宿鴨湖水質汙染嚴重,原因是市區內多家化工廠、養殖企業將廢水通過新河、汝河排入宿鴨湖”問題。經調查,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根據駐馬店市環境監測站1-5月份對宿鴨湖水庫的例行監測數據,31項常規檢測指標均符合四類水質標準。駐馬店市開發區排查中未發現有化工廠和養殖場廢水排入兩河河道。2.關於反映“新河、汝河水質發黑、發臭”問題。經調查,群眾反映新河水質汙染問題屬實。汝南縣環境監測站於6月5日對宿鴨湖上游新河、汝河進行了現場察看,發現新河(汝河分洪道)上游水質觀感發黑、發臭,水量較小。目前新河(汝河分洪道)水源主要來源於駐馬店市開發區小清河,由於開發區緯四路以北區域工業園生產、生活廢水因城市管網不配套,不能進入城市汙水處理站,直接排放小清河再進新河致使新河受到汙染。群眾反映汝河水質汙染問題不屬實,宿鴨湖上游汝河段未發現水質發黑、發臭的情況,水質監測COD、氨氮、總磷均低於國家標準。

處理及整改情況:為解決新河汙染問題,駐馬店市政府在開發區緯四路以北建設駐馬店市第四汙水處理廠。目前第四汙水處理廠建設進度已達60%,預計今年9月底進行設備安裝調試。該廠建成投運後,緯四路以北區域的生產廢水和生活廢水全部進入該廠進行處理,徹底解決新河的汙染問題。

問責情況: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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