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历史上对比西方的绞刑,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

yirenjing


古代西方惯用的绞刑属于极刑,也就是结束犯人性命的刑罚,古代中国能与之对应的应该是砍头,而不是打屁股。因为打屁股并非极刑,其中又包含了惩戒、惩罚、羞辱、拷问等多种因素,其目的并不是想要人命,当然“杖刑”除外。

而砍头与绞刑一样,同样属于极刑,其目的纯粹为了结束一个人的性命,这是中国古代时期最惯用的极刑,从商周到民国,一直是最“流行”的极刑,直到几十年前,才彻底被枪毙取代。因此,绞刑和打屁股不能相提并论。

在古代中国,对于打屁股的刑罚有个文词,叫做“笞杖”,你看古人的语言多文明,但手段却很野蛮。所谓的“笞杖”,并非就是简单的打板子,其中花样很多,虽然受罚的部位都是屁股,但是所用的工具却有多种,细的有藤条、竹鞭、钢条等,粗的则有竹杖、木板、铁棍等等,这些东西打在身上,轻则皮开肉绽,重则落下残疾,非常之可怕。

不论古今,打屁股无疑是最简单的惩戒方式,更不需要复杂的刑具,实在找不到棍子,拿鞋底子抽打几下都行。古代习惯用这个刑罚除了简单之外,还可以借此羞辱受刑者。在影视剧中,往往我们可以看到县太爷把令牌一丢,左右几个衙役将犯人按在地上就打。其实这只是一种演绎手法,而在历史上并非如此,凡挨打之人,必须褪掉裤子,将臀部露在外,有时候还要在腹部垫上一切物品,使得臀部抬高,一则是便于行刑,二则是可以让看热闹的看的更清楚。

在众目睽睽下被褪了裤子打屁股,换作任何人都觉得丢脸,若是女犯就更加不堪。清代李伯元著作的《活地狱》其中讲到凡女子犯罪,必是当众一通羞辱,褪其衣裙脱其鞋,任那些泼皮登徒子们看了满眼,有无赖汉还要上前抓捏把玩一番,这杖下不死人,面子也丢死人。

纵观古代,不论是皇帝对大臣,还是太爷对人犯,还是主子对奴婢,还是家长对孩童,一贯手法多为打屁股,真可谓真正的简单又粗暴。

最后需说明一点,打屁股并非东方人的专利,西方人也同样有之,只不过他们使用的工具多为一些细物,受刑者这是多是站着受罚。自中世纪开始的许多作品之中,频繁记载这种刑罚,而且欧洲的皇室之中也普遍流行,因此欧洲的宫廷和贵族之中出现一个特殊职业,叫做“挨鞭童”。就是找一些跟皇子和贵族之子差不多的孩子,在主人家的孩子犯错需要受惩罚时,他们出来替代挨打,虽然看上去这些孩子挺可怜,但是挨打是有报酬的,而且比一个皇室杂役收入还要多,有些孩童因为少年时期替小主人挨过打,长大之后被封为贵族的也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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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狮


西方的绞刑只是剥夺人的性命,中国国代的杖刑却是剥夺人的尊严。在提倡“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的社会里,如果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脱光了打屁股,自然是比杀头更残酷的惩罚。


古代的统治者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让杖刑大行其道。而在受刑的人群中,尤其以女人和官员两个群体所遭受的精神耻辱最为严重。

杖刑源远流长自古有之,女子受刑一般都是因为通奸或者受亲人连坐,受刑方式也主要是“去衣受刑”,也就是脱光了衣服打板子。这对于重视名节的女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耻辱。在受刑后,即便是性命能够保住,颜面尽失之下,很多人也都会选择自尽了。

更何况在行刑过程中,衙门的差役们如果没有接到贿赂或者存了龌蹉之心,往往在受刑之前,就将女犯拉到大堂之上,先去掉衣物进行羞辱,旁边围观的无赖子弟更是趁机上下其手,围观取乐。这对于女犯来说,简直是生不如死。


历史上记载,明代抗倭名将胡忠宪在获罪后,他的妻女就遭受了上述非人的待遇。一代名臣受如此屈辱,令人叹息。

更有的地方官把杖刑作为教化地方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更是毫无人道可言。清朝的文人俞樾曾记录过一件事,说是当时有个县令年纪很轻,为人十分轻浮,而且对男女奸情之类的事很感兴趣,以至于很多案件都被他捕风捉影定为通奸案,然后将女子去衣杖刑。这个县令最后因为贪污罪被处死,他的妻女也遭受了相同的经历,当时的人都说这是报应!

相对于女子来说,读书人的脸面也是十分要紧的。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当了官老爷高高在上,却被人脱了裤子打屁股,这肯定是颜面尽失了,其中的屈辱不用想也能知道!

不过明朝嘉靖年间,大明的文官们却一度以受杖刑为荣,没被打过屁股,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忠臣。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正德皇帝朱厚照驾崩后没留下后代,皇位落到了他堂弟朱厚熜头上。以内阁大臣为首的文官集团为了限制皇权,开始在辈分上和皇帝死磕。他们坚决认为皇帝应该把亲爹称为叔叔,而把朱厚照的爹认为亲爹。嘉靖皇帝岂能不明白大臣们的心思,毫不犹豫地维护自己亲爹的名位,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大礼仪”事件。



文官集团不是好惹的,一个个如同打了鸡血般激动,内阁首辅杨廷和的儿子杨慎还鼓动大家说:“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好像皇帝如果不管亲爹叫叔叔,大明就要亡国了!众多大臣不仅上上书皇帝,更到皇宫的门前跪着哭谏。

嘉靖皇帝是明朝有名的狠人,不仅智谋深而且手腕狠,当即大打出手,将五品以下的文官廷扙了180多人。 当是时,大明左顺门前,将近二百名文官脱光了裤子被打屁股,实在是亘古未有的壮观啊!当场有17位细皮嫩肉的仁兄被打死了,其余全部受伤!

生活在嘉靖年代,如果屁股没被打过板子,那就不是忠臣!

当然,杖刑行刑的过程,在各个环节也是可以通融的前提是要送上大把的贿赂了!


李飞叨


俗话说的好:士可杀不可辱。在古人眼里面,侮辱自己比痛快地杀了自己还要难以接受,因为一个人的尊严是不容践踏的。在古代的时候,不论是西方,还是我国古代的刑法,很多都是具有侮辱性的,不论是西方的绞刑,还是我国的打屁股。

绞刑

初次听到这个名字,我感觉到非常的吓人,以为绞刑是什么恐怖的刑法呢。后来才知道,绞刑其实就是用绳子将犯人吊死或者勒死。值得一提的是,可能是东西方观念的不同,在西方,绞刑被看做极为不光彩的死法,而在我们中国,绞刑却没有那么的不堪。

比如说日本,在二战中犯下了滔天的罪行,很多的战犯最后都被处以绞刑。在中国古代,一位妃子犯下了很大的错误,皇帝很生气想要处死她,但是还是顾及了她的尊严,没有将她打入冷宫,没有凌迟处死她,没有将她流放塞北荒漠之地,而是赐给她三尺白绫,让她自行解决。绞刑相对于其他的一些刑法,算是相对较好的了,因为这种刑法让犯人留了个全尸。

绞刑通常就是上吊,就是将绳子拴在一个地方,然后将自己的脖子被绳子给套住,同时使自己的身体悬于空中死亡。西方很多的普通犯人通常被处以绞刑,贵族什么之类的,地位比较高的通常就是被砍头。

打屁股

在不少现代人的观念中,打屁股其实就是简单地起到惩罚的作用,根本不会伤到对方。比如说自己的小孩子犯了错误,为了让他以后不要再犯了,就往他的屁股上面打几下,给以警告,或者说用小木板往他的手上打几下,根本就不会用力。但是在古代,打屁股可真是极其侮辱尊严,并且还有可能失去生命。

明朝的嘉靖皇帝,因为“大礼仪”事件,在朝堂之上,将140位大臣都打了屁股,并且这其中有16人被打死了,这画面简直是难以想象,这便是廷杖。

古代的老百姓打屁股,那其中的猫腻是很多的。因为打屁股的时候要脱掉自己的裤子,这让很多的女性根本无法接受,有的宁可自杀,也不愿受这种刑法,有的有钱的,便花钱买通其他人,让她代替自己受罚。

比如说在清朝的时候,就有一位县官,他特别喜欢对女犯人实施打屁股这种刑法,并且还一定要犯人脱掉裤子。有的女犯人便买通了一个需要钱的女人以及衙役,让其代自己受刑,这位县官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看到有人受刑就好了。最后,代为受刑的女人获得很多金钱,女犯人也可逃避这种刑法。别说是普通的平民女子了,就算是青楼女子对这种刑法也是极为痛恨,不能接受的。


徐聊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其实不是这样。

中国古代的刑法有很多,死刑也有很多种,包括类似于西方吊刑的绞刑。

中国和西方的绞刑都是用绳索勒死犯人,但有一定区别。

在西方,绞刑也叫作吊刑,是一种带有严重侮辱性质的刑法。

因为受刑者会在公众场合,多是城市的中心刑场,被活活吊死。

处决期间会有大量观众旁观,看着他们如果挣扎断气。

大家都知道,人在断气的时候会失去对身体的控制,屎尿气流,这种悲惨的样子也会被观众看的一清二楚。

而且西方绞刑执行以后,往往还会将尸体继续挂着示众,几天以后才会取下埋葬。

所以欧美绞刑的对象全部都是平民,贵族可以享受斩首。

但中国就不同。

严格说,中国的绞刑同欧美是不同的。

欧美其实是吊刑,人是被吊死的。

但中国的绞刑就是绞死,人被绑着被刽子手勒死。

由于迅速勒死一个人,尤其是成年男人并不容易,所以刽子手往往会使用绞索,通过工具将人的脖子勒颈到断气。

对于中国来说,绞刑是一种宽容的刑法,这和欧美完全不同。

为啥?

因为任何一种刑法死亡,都要见血或者死无全尸,但绞刑不会。

中国人强调死有全尸,所以绞刑往往用于一些身份比较高贵的人。

大家都知道,吕布就是被绞死以后才斩首示众。这就是曹操对他宽待,毕竟吕布杀死董卓有功。

还有杨贵妃,就是高力士用白布绞死的,也是一种宽大。

著名的隋炀帝也是一样。

中国古代的死刑方法从唐朝开始减少,大体是斩首、绞刑两大类,不过后来又有诸如凌迟、分尸、剥皮之类酷刑。

至于打屁股,是杖刑的一种,以羞辱为主。

杖刑本来是打身体,造成的死亡率和残疾率很高,后来又换成打脊背,伤残率有所降低但还是很高,最终就改为打屁股。

因为屁股的肉多,又没有重要器官,一般不会被打死,残疾可能性也不大。

当然,杖刑还有示众羞辱的意思。

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当年的妇女,如果在陌生男人面前被剥光了打屁股,之后恐怕也只有自杀这一条路了。


萨沙


古代的中国人为什么喜欢打屁股的,因为打屁股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种侮辱,虽然说这种情况并不会导致人死亡,但是,打屁股能够对犯人的心理上造成严重的折磨,而且古人玩打屁股已经有很多的花样,在工具上就有很多的讲究,而这些打屁股的刑法也是可以要人小命的,这主要是看打屁股的人的心情了,

在明朝皇帝们就喜欢对大臣们进行打屁股的刑罚,美其名曰廷杖,这种刑罚就是让大臣们出丑的一种方式,也充分的满足了皇帝的变态的心理,也让其他看得到的大臣们知道,不要不惹恼了皇帝,否则下场就和这些挨打屁股的人一样,非常的丢人。

明朝的大臣们上朝的时候就要带足了银子,因为皇帝一不高兴就会打屁股,这时候只要贿赂皇帝身边的太监,那么就会保得小命,这个板子有可能是空心的,打在身上虽然啪啪作响,但是不要性命,如果没有得到贿赂,太监们就会往死里打,他们用的板子几下就能把人打死,逃得性命的大臣里,会迅速的用一张羊皮糊糊在自己的屁股上面,这样屁股上的烂肉还可以恢复成原来的模样,只是这羊皮屁股,永远都不能改变了,当然这是也变成了一种身份和荣誉的象征,

你想想能够挨皇帝屏障的人,这身份能力是一般人吗?这些人到了地方上那都是当地有名望的人,即便是县令了也不敢得罪。


奇葩历史大观


  “打人别打脸,打屁股,打不坏。”中国人打屁股传统悠久,小到家庭教育子女,大到官府审理犯人,现代家教中打屁股的惩罚还经常见。拿中国式“打屁股”和西方式“绞刑”来对比,我感觉这个对比不是很恰当,毕竟“打屁股”不会致死,除非是官府要刻意为之;“绞刑”是死亡之刑法,上去一套就死翘翘。西方的绞刑,是比较普遍的普通人死刑方法,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砍头。与之相对,东方的砍头,则是比较通用的死刑方法,平民、贵族都适用。

  刑法中弄死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还是以教育为主,所以中国人常见的是选择“打屁股”。而西方也是有“打屁股”的,有时候会站着打,当然他们更多会使用“抽鞭子”。“笞杖”是古代最广泛的刑法,“笞”的本意是指用竹条或者木条抽人,“杖”的本意是拐杖。古代实行“笞杖”的时候,经常会用别的东西来代替杖具,尤其准备要人命的时,比如用比杖粗得多的棒、用铁骨朵。“打屁股”是“笞杖”的一种,叫“杖臀”。

  “这无情的棍棒教我挨不得……不由我不魄散魂飞。”元代著名杂剧大师关汉卿在《窦娥冤》里这样描写窦娥受刑的场景,可见官府的棍棒也是够阴毒的。前文提了一下,“笞杖”有时会取人性命,当皇帝、官员下达笞杀、杖毙的时候,打手们就会加重处罚。行刑时,他们就会猛击犯人,使之当场死亡或者回家后也活不久。不管怎么讲,中国古人的刑罚还真是动不动就“打屁股”,其下手的轻重缓急都有讲究,最终目的是维护统治需要。

第一个原因呢,就是古人选择行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罚犯人,或者折磨仇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活活给打死的。再说了,想让别人死去,有的是办法,一包毒药,一尺白绫,就完美的解决了。

何必要拿屁股打来打去的,劳神费力的,是不是这个理儿!所以说呢,古人行刑选择打屁股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惩罚别人,出出气的,让他长长记性。而屁股呢,耐打得很,既打不死人,还惩罚折磨了他,但又让他活着,可以说是惩罚犯人时最好的部位了,就说气不气吧!如果是脑袋,眼睛之类,估计没几板子,不把人给打死了,也要打个终身瘫痪了。

况且并不是所有犯人都罪大恶极,有些犯人是罪不至死的,就比如说吧,一个人就偷了一只鸡,被抓住了,你要是把人给打死了,肯定会引起百姓的反感,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统治者在权衡利弊的前提下也就自然而然的选择了“肥美多汁”的屁股喽!

第二呢,古人行刑选择屁股,对于官府来说呢,首先是要杀灭掉犯人的锐气,让其服服帖帖的,让犯人好好改造,接受管理,尤其是对于穷凶极恶的犯人来说,更要好好地打几板子“乐呵”一下了。不仅仅惩罚了犯人,又增加了官府的威慑力,震慑了宵小,提高了政府的存在感。

第三个原因呢,可能古代也有优待罪犯,优待俘虏的思想,况且古人很讲究身体的一发,一肉,都是父母赐予的,是要要保护好的。如果保护不好,让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一丝一毫的损伤,那就会被视为不孝敬父母,那更是罪加一等了,游街示众,浸猪笼。

所以呢,全社会都被这种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的观念所包围,所熏陶,但身体别的地方又打不得,统治者只好从“人权”出发,只能打打屁屁,乐呵一下啦!

现在就可以知道了,屁股虽然肉多,却是最容易被“邪恶分子”盯上的地方呢!请大家关爱屁屁,远离犯罪吧。


历史黑镜


题主用西方的极刑绞刑与我国古代的常规刑罚“打屁股”来类比,这显然是对古代刑罚缺乏了解的表现。古代与西方绞刑相当的刑罚有绞杀、射杀、腰斩、斩首等,还有更比它更残酷的刑罚如凌迟、剥皮等。“打屁股”算不上极刑,更算不上酷刑。

“打屁股”的学名叫做“笞杖”,这是我国古代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刑罚。这里头其实包含了两种轻重不同的刑罚,也就是“笞刑”和“杖刑”。笞刑比较轻,是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犯人的臀部、背部或者腿部的刑罚。

而杖刑就相对较重了,它是用大荆条或棍棒击打犯人臀、背或腿部的刑罚。二者的最大区别就是轻重有别。据说,笞杖是继承了古代父亲责打教育儿子的方式,最后被作为一种常用的刑罚,所以“打屁股”家喻户晓。

在汉代以前的五刑当中,并没有笞杖。汉文帝时期,将肉刑用笞杖来代替,这看似没有肉刑残酷,但笞杖的数量都是三百起步,就是打不死,也会落个终身残疾。汉景帝时又将笞杖改为二百起步,但仍有囚犯被打致死。

在整个汉代,犯人死于笞杖刑罚的大有人在。笞杖时用的刑具是用茎长五尺的竹子,大头的致敬为一寸,小头为半寸,竹节削平,抽打屁股。隋朝以后,笞杀或杖杀的事例依然不绝于书。如隋文帝笞杀楚州参军李君才,又棒杀两位少卿。

到了唐朝,笞杖刑罚代替了大部分的死刑刑罚。对各地俘获的反贼首领,大都采用杖杀来处死。唐代也有大臣因笞杖而死的案例,酷吏侯思止就被宰相李昭德笞杖而死。北宋初年,商河知县李瑶、内班董延谔就被太祖赵匡胤杖杀。

明代规定要对大臣实行廷杖,好多的官员因受杖致死。清朝时期废除廷杖,但仍有皇帝杖杀人的案例,此人正是雍正皇帝。他在看戏时,将私下打听常州官守的优伶立毙于杖下。不仅是雍正如此,很多的官员也热衷于笞杖之刑。

大家都知道,《水浒传》中的囚犯入狱时都要挨一百杀威棒,扛不住的也大有人在。古代执行笞杖时经常用棒来代替杖具,棒要比杖粗很多,用它打人更具有杀伤力。辽代时除了杖之外,还有木剑、铁骨朵、沙袋等。

有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用杖打屁股。如果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打屁股。宋、元两朝都是剥去衣服受刑。明代继承旧制,规定妇女犯奸罪需要笞杖的,必须将裤子脱掉受杖。这对女性而言,不仅是皮肉之痛,更是精神折磨。

这种规定引发的社会弊病也随之而来,有人会买通行刑衙役,对受刑的女性进行百般凌辱。升堂之前,女犯的被脱掉裤子示众,叫“晾臀”;行刑完毕,将女犯拉到门前大街上,叫“卖肉”。很多女犯不堪凌辱而自杀。

清朝延续了这种裸体受杖的刑罚,比明朝有过之而无不及。明朝还有一种类似于笞杖的刑罚,那就是廷杖,它是笞杖之刑的特殊形式。皇帝在宫门后或朝堂上公开对大臣予以杖责,明朝的廷杖手段之狠、次数之多,都是世所罕见的。

有“打屁股”的,就有“治屁股”的,比起这些残酷的笞杖之刑,这些个别人的善良之举也显得微不足道。清代浙江秀水县人诸锦是县衙的衙役,他怜悯所受杖刑之人。他将竹杖泡在尿桶里,受刑的人屁股既不疼,伤口也不化脓。

还有南宋一个名叫郑金腥的人,他专门研制了一种名叫“杖丹”的药方。他经常将这秘方给受了笞杖之刑的人使用,效果十分的明显。在这些酷刑肆虐的古代封建社会里,这样的善举实属凤毛麟角。

所以说,中国古人的“打屁股”是有悠久的历史的,执行起来既方便又实惠。笞杖之刑既能当极刑来使用,又能当常规刑罚来教育人。虽然古代笞杖能替代部分极刑,但它比起西方的绞刑来说,还是一种常规刑罚。


野史也是史


“打人别打脸,打屁股,打不坏。”中国人打屁股传统悠久,小到家庭教育子女,大到官府审理犯人,现代家教中打屁股的惩罚还经常见。

拿中国式“打屁股”和西方式“绞刑”来对比,我感觉这个对比不是很恰当,毕竟“打屁股”不会致死,除非是官府要刻意为之;“绞刑”是死亡之刑法,上去一套就死翘翘。

西方的绞刑,是比较普遍的普通人死刑方法,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砍头。与之相对,东方的砍头,则是比较通用的死刑方法,平民、贵族都适用。

刑法中弄死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还是以教育为主,所以中国人常见的是选择“打屁股”。而西方也是有“打屁股”的,有时候会站着打,当然他们更多会使用“抽鞭子”。

“笞杖”是古代最广泛的刑法,“笞”的本意是指用竹条或者木条抽人,“杖”的本意是拐杖。古代实行“笞杖”的时候,经常会用别的东西来代替杖具,尤其准备要人命的时,比如用比杖粗得多的棒、用铁骨朵。

“打屁股”是“笞杖”的一种,叫“杖臀”。宋、元、明都规定“去衣受杖”,就是必须脱掉裤子打,这项规定对女子很有威慑。因为女人一旦受刑,不仅是皮肉之痛,而且是精神之辱。不少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打,因为受不住羞辱,回家之后便寻了自尽。

“这无情的棍棒教我挨不得……不由我不魄散魂飞。”元代著名杂剧大师关汉卿在《窦娥冤》里这样描写窦娥受刑的场景,可见官府的棍棒也是够阴毒的。

前文提了一下,“笞杖”有时会取人性命,当皇帝、官员下达笞杀、杖毙的时候,打手们就会加重处罚。行刑时,他们就会猛击犯人,使之当场死亡或者回家后也活不久。

不管怎么讲,中国古人的刑罚还真是动不动就“打屁股”,其下手的轻重缓急都有讲究,最终目的是维护统治需要。


子屠龙


无论东西方,在极刑的种类以及残忍程度上都差不多,如西方有西班牙驴子刑



这种刑罚俗称是中国的男版骑木驴,这是西班牙宗教法庭最可怕的刑具,受刑人会被放到这个倒V上面去,施刑者会在他们脚上施加重物,让他们身体不断往下压,最后被活生生地撕成两半,想想都让人感到恐怖!

鼠刑:

  这种刑罚自我觉得是最可怕的刑罚,因为小编我非常害怕老鼠,在这种刑罚施刑的时候,先把一窝老鼠放到一个箱子里面,但是会将开口出放到犯人的肚子上面,接着就是上面用火烤这个箱子。



而中国古代的极刑也同样残酷。


十大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yuè,古代的一种酷刑,把脚砍掉。)刑,插针,活埋,鸩(zhèn)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这些刑罚极其残忍,光看名字就已经十分恐怖了。



十大酷刑”也只是一个名目,其涉及的酷刑数量也并不一定是只有十个。

那么中国古代的打屁股是怎么回事呢?


打屁股在古代叫做“杖刑”。


杖刑指的是使用荆条、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杖作为一种刑罚来源于东汉。杖刑一般都是“去衣受杖”,脱掉中衣(内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


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所以,中国古代的打屁股除了疼之外,还有一种凌辱的功能。



东方国学


绞刑和打屁股(正式名称叫杖刑)是完全没得可比性的:绞刑要命,可打屁股就要轻得多了,至少打屁股可没有生命危险。

为什么中国古人动不动就喜欢打屁股呢?打屁股这种刑罚,被打的人身体受到的伤害不太大,还能给看客以快乐,示众和警示效果突出。

杖刑,是隋唐以来所形成的“五刑”之一。所谓“五刑”是指笞、杖、徒、流、死这五种刑罚,笞与杖一般就是打屁股,只不过,笞是小荆条一类的刑具打,而杖使用的一般是粗荆条捆扎成的,大多数时候也直接用板子打。

笞刑与杖刑为什么一般选择打屁股呢?

一方面,被判为打屁股的犯人,大都犯罪行为都不是太重,而屁股的脂肪很多,比起人身上的其他部位来说,打了后不容易伤筋动骨。这样做的好处是,既达到了惩罚效果,又不至于让犯人受到非常严重的伤害,能很快的恢复过来。

所以,我们在很多的影视作品里面都能看到,一些官员甚至皇帝在处理自己身边人那些不太重的过错,就会选择“拉下去杖责三十”,实际上就是打三十下屁股。

另一方面,臀部(屁股)也是一个人非常隐私的部位,大数都羞于在外人或公众场合袒露出臀部。特别是女人,露出臀部那简直就是严重的羞耻了。

并且,在旧时代,也有很多闲得无聊的人喜欢到县衙公堂上去看打屁股,特别是听到有女人要屁股时,那更是像过节一样。那个清朝末年在中国生活了五十多年的英国传教士麦高温,就曾在他写的《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一书中写到一群人观看杖刑时的样子:

“事实上,那天这群人聚在一起似乎仅仅是为了某种喜庆的目的。他们真的是快活极了,脸上露出了笑容,相互间开着玩笑,并且就罪犯被捕获一事而相互祝贺。”



可见,打屁股这种刑罚的惩罚效果,既来自于肉体的痛苦,但更多的时候是内心的耻辱。

想象一下,犯人特别是女犯人,平时秘不示人的丰满的屁股,在众目睽睽下展示出来,再被板子打得血流如注,受刑者的耻辱和看客猎奇的快乐是不是就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因此,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喜欢打屁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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