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 破解網絡三大亂象須豎起“責任”大旗

在網上直播互動、打遊戲、看電影、聽音樂……如今,文化消費也進入“網絡時代”,與此同時,消費糾紛不斷湧現。隨著文化消費轉型升級,如何更好保護消費者權益,構建規範的網絡文化市場秩序,成為新的難題。日前,在由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主辦的“網絡文化消費法律問題研討會”上,專家指出,規範網絡文化市場秩序,需要政府、社會、行業多方努力、密切協作,共同營造健康發展的互聯網市場生態環境。

現在是“網絡時代”,誰也離不開網絡,買衛生紙都可以網上買,但互聯網畢竟是看不見的戰場,裡面有什麼貓膩根本無法預防。互聯網真是讓人又愛又恨,一邊是有極大的誘惑力誰也離不了,一邊又是亂象叢生讓人慾罷不能。正如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所言,消費結構在不斷升級,消費糾紛也在不斷升級,網購中的假冒偽劣食品肆無忌憚,網絡虛假廣告防不勝防,互聯網已成法外之地。二是監管極難,與發展相比,監管總是滯後一步。再是引導青少年盲目“打賞”極像網路咋騙!不能遏制網絡亂象,互聯網怎麼可能有健康、綠色的良性循環!

網絡亂象看似來勢兇猛,但破解亂象也不是無跡可尋。騰訊法務部高級法律顧問付強就說,“作為企業,我們也做了積極探索,比如研發防沉迷系統。在這個系統中,未成年人綁定自己的身份證號或手機,成年人可以從後臺實現控制,任何時間的消費、登錄、充值都一目瞭然,並且隨時可以操作關閉。”這就是說,網絡企業完全控制用戶消費、登錄、充值,青少年出現高額消費和充值,網路企業沒有限制,就是企業的失職。企業不負責任,網絡豈不亂象叢生?我們知道監管嚴格了,網絡企業的審查成本就會增大,但是比起違法責任和消費者被禍害比起來,是不是增大監管成本更是責任的體現呢?

現在,責任缺乏是社會的通病,企業企業不負責任,監管監管不負責任,就連家長對孩子都不負責任,家長把孩子交給學校就算完事大吉了,他們以為老師就應該替他們管教孩子。殊不知家長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孩子成不成才有沒有能耐,家長負第一責任,而且,現在的家長極為 “護短”,不是孩子一批不如一批,而是家長一批不如一批。再說“正題”,網絡文化消費出現三大難題,哪個問題不是責任缺乏的問題?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監管跟上了嗎?網絡購物假冒偽劣嚴重,網絡商家負了責任嗎?銷售假冒偽劣商家能推卸責任嗎?青少年沉迷網遊是誰的責任,更是大家的責任吧。

現在是網絡時代,但更是責任社會,沒有責任不僅一事無成,還會塔上其他人的“身家性命”。每個公民都應養成一個責任公民應有的責任意識,“各負其責”不只是一種責任,更是一種品德。很多人恰恰缺少這種責任品德。比如,有些官員不違法不違紀,就是不負責任,其實不負責任就是違規了,違規了就該被處理。網絡亂象叢生背後站著多少不負責任的官僚啊!既然我們要建立法制社會,我建議首先要進行責任教育,讓大家都從一個有責任能盡責任的合格公民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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