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父亲去世了,房子是父亲的名字,该怎样过户呢?

用户5881061303


首先,要明确告诉题主的是如果说父亲死的时候并没有留下遗嘱说房子就给这一个儿子,那么,即使是他们的母亲决定过户给其中的一个儿子,只要其他子女不同意,这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这样做侵犯了其他子女的继承权。

这个房子虽然是写的父亲的名字,但是也要先区分下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说只是父亲的个人财产。

1、如果说是共同财产,那么可以被继承的份额实际上只有二分之一。这二分之一,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应当由母亲和几个子女共同继承分割。在这种情况下,母亲表示想要将房屋过户到其中一个子女的名下,其实是将自己所有的二分之一份额以及自己应当继承的份额一同赠与给了这个儿子。

2.如果说是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整体应由母亲和所有的子女进行继承。

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我们都能够发现,母亲加上这位儿子所能够主张的份额都不是1。也就是说,母亲这一想法,其实还含有处分属于其他子女的份额财产的行为。而对这部分份额,母亲是没有处分权的。

所以,如果没有其他子女的共同签字同意,是不能够完成过户的。即使是侥幸过户之后,其他子女发现了也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且,如果真的要是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对家庭亲情伤害太大了,其他子女会对自己的母亲和兄弟彻底寒了心,而这对母子不管是最后到手的利益或者说是在周边亲戚朋友圈的声名恐怕都会差上几分,实在是笔并不划算的买卖。如果说这个儿子真的经济条件困难得多,母亲最多放弃自己的份额去帮扶他就是,抢占其他子女的份额未免过分了些。

当然,如果能够说服其他的子女放弃继承,那么这个时候只要他们配合签字,这个过户也是可以的。具体流程主要如下:

户籍办开死亡证明,其他的子女签放弃继承的书面文件,然后带着这个以及户口本房本继承人身份证这些东西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之后完成缴税这些就能够等着拿到新房产证就行了。过程不难,若果有细节不清楚的,可以问他们的工作人员。


saber31


诚邀回答:对于已故父亲的房子继承需要交易的手续有:去当地户籍办开个死亡证明,然后由老妈带着死亡证明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不动产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虽然是已故老爸的房产,交易也一样,流程如下:

递交资料到房产局,现在改名叫不动产登记中心,很多登记中心现都设在国土局大厅了。卖方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房屋不动产证,结了婚的话,一定要带结婚证,而且夫妻双方一定要来,很多资料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按印,这些资料要先复印好,这为后面办事快捷提供基础。买方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结了婚的话,夫妻双方只需来一方就可,当然就看你要求新的不动产权要几个人名字,如果你要求新产权要夫妻两个人名字,那夫妻两人也要来,同卖方一样;反之,一个人来即可!

登记中心产权转移窗口递交资料填表,表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转移登记询问笔录,这些表格都有样板在那,买卖双方填好签名按印就可!同时要去查挡窗口查档!

带着这些资料到国税局缴税,具体多少税,国税局系统会自动评估该房屋值多少钱;大概税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地方教育附加这些税,而且税务局会打印一张税表给你,还有发票!现在有很多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上都喜欢写很低的成交价,想降低税费;可是都是错误的。现在国税局都是电脑自动评估房屋价值,不是你说缴多少就多少!在缴费买卖双方要在场,夫妻之间只许一方就可。

缴了税之后把税票和税单一同拿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给转移产权窗口,稍等几分钟工作人员录入电脑,录完之后就会有一个单子回执给买方,到时拿着通知单就可以领新的不动产证了,整个交易也完成了!

注意:买卖双方在国税局缴税时,有的税是卖家出,有的税是买家出,至于是谁出,买卖双方协商好就可以。重要一点就是缴完税之后,卖方就一定要向买方付清所有房款,现在税票和原产权书还在你手上,缴完税之后,意味着房子百分之九十交易完成了,而且再次返回交易中心时,卖家不必要去,只需卖家把税票给买家就可以了,那也是买家的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风,在完税之后,一定要付清房款!对于分期的房子,那相对来说要麻烦点,要向银行递交审批一些资料,不过也是大同小异。祝朋友们交易快乐!

温馨提示:把这些手续搞好后,新的不动产权书一般是7-15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到!


乡下庭院


去年刚办理了我爷爷的房子过户给我父亲

想要过户两种途径:公证过户和法律起诉。

需要准备的主要材料:

1.您父亲的死亡证明 母亲如果也已经去世也可能需要母亲的死亡证明 关键看您母亲是不是共有人(可以先到房管局打印二份房屋产权信息的单子 ,会收费哦。也是需要准备的材料之一。如果是省直单位的房改房有专门的窗口,我家这边是这样的。不管房产证上有没有您母亲的名字,如果该信息表共有人一栏有您母亲那就说明您母亲也有产权,如果母亲在世而且神志清楚,能表达自己的意愿最好,让她把她那份赠予给你,注意可能需要老人亲自去公证处,有的地区公证处可以上门,有的不行。)

2.亲属关系证明 不知道现在还要不要 就是要证明你们的父女或者父子关系 还有你的兄弟姐妹,就是其他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这个证明如果您和您父亲原单位关系好的话可以让他们开一份涵盖你们所有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不然就得各继承人到各自的单位开具

3.您父亲的个人档案 这个可能用的到 得去原单位查询 如果没有单位就只能去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者村委会去碰碰运气有没有类似的文件

4.您父亲的父母的死亡证明,也就是您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如果母亲是共有人且母亲去世也需要开具她老人家父母的死亡证明)这个是最难的 我家就是卡在这个上边 如果父母有档案而且里边有相关的记载就再好不过了 或者您能知道您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埋葬地点能拍照也行 再或者能查到他们的户籍所在地 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开具想关证明也可以 没有这个 公证就走不通

5.房屋的房产证

以我的个人经历来看 公证很难办 少一个材料都不行 条件要求很严格 法院要的材料和公证差不多 但是法院有判决的权利 如果你有一些资料确实无法提供 法院会让你签一个类似协议的东西 让你自己为自己说的话承担法律后果 例如:你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 你拿不出有效的证据 但他们确实死在你父亲前边 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你说他们死了 但是没有证据 就需要您做个担保 为自己说的话负责 我家最后就是这样才顺利办理了过户 但是各地情况不一样 要是碰见较真的法官 说不定会给你驳回 那就惨了 但我觉得法院都有个结案率 这种案子算很小的案子 应该不至于太为难咱们老百姓

这里需要说一下 咱们国家继承法里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父母然后才是配偶 要这个死亡证明主要是看您爷爷奶奶的死亡时间是先于您父亲还是后于您父亲 如果是先于您父亲去世那这个房产和他们没啥关系 如果后于您父亲死亡或者还在世 那这个房子的产权就很复杂了 因为按照《继承法》他们也有继承权 而且如果您的爷爷奶奶真的有继承权且已经去世 那您父亲的这个房产他的兄弟姐妹也就是您的姑姑叔叔 也有了部分继承权 从您爷爷奶奶获得部分产权(如果您奶奶也有继承权且也已经去世那您的舅舅和姨也就有了部分产权) 会被他们再进行一次分割 这就好比析产 越析越少

去法院需要写个起诉书 到了法院会有工作人员告诉你怎么写 你是原告 其余的继承人是被告 有几个写几个 什么姑姑叔叔 兄弟姐妹 有的都得写上 但是这之前您需要和其余这些被告做好沟通工作 谁也不会为自己成为被告而高兴的 而且牵扯利益问题 告诉他们为什么要告他们 也不是真告 就是走个过场 因为在真正的开庭之前会有个程序叫庭下调解 如果原被告双方都达成调解协议 那就不用开庭了 如果有人死活不同意 那就真得开庭了 那到时候法院怎么判就怎么执行 所以您必须在走法律程序之前和其余继承人商量好是由您继承房子 要不然到时候会非常麻烦 等法院调解协议书下来 就可以拿着协议书和房产证去房产局办理过户了

最后祝您能顺利的办理过户~


Shadowbra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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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父亲在去世前,立有遗嘱,那么就遵循遗嘱的意思,也就自然是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想法。遗嘱是说明留给谁,自然就是属于谁,其他人无权支配。

二、如果不存在遗嘱,那就法定继承,就得分析父亲这笔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与母亲共有财产。

1.如果父亲的这笔是个人财产,那么他的第一继承人都是可以继承这笔财产的。

2.如果这是父亲与母亲的共同财产,那么只有一半是可以继承的。

三、遗赠抚养协议。老人在世的时候,多半是由谁去照顾的,这个过程可能会存在遗赠协议。都说人类是个感情动物,你对人家好,人家自然会感受到,对方会以一种方式回报。

四、母亲想把这房子过户给一个儿子,其他子女不同意,对这个问题,这样的情况是不能私自过户的,因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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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济法律


先要分割清楚房子是父亲一个人的财产,还是父母共同财产。

如果父亲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父亲的那部分份额,要在母亲和所有孩子当中均分。


母亲的那部分,母亲可以先拿在手上。订立遗嘱,等母亲去世后传给自己想传的那个儿子。


房屋要过户,解决方法是凭着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凭借法院出具的调解书。


之后聊聊母亲以后的遗嘱问题。

笔者代理过的案件中,兄弟姐妹之间关系和睦的,其实根本不需要管遗嘱的问题。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根据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原则上是均等分配。

只要有一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是没份的。

简单来说,如果一个三代家庭,父亲不幸去世了。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先要划分出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将父亲的遗产,平均分配给爷爷、奶奶、母亲、孙子。

如果爷爷去世了,那么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先要划分成属于爷爷的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将爷爷的遗产,平均分配给奶奶、父亲、叔叔、伯伯、姑姑、曾祖父、曾祖母(如果曾祖父、曾祖母还在的话)。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叔叔、伯伯、姑姑中,有在爷爷之前就去世的,属于叔叔、伯伯、姑姑的那份,会传给他们的孩子。这个叫【代位继承】。

其实,法定继承本身就已经安排地很合理了。

一个人去世了,最亲的无外乎就是自己的父母、孩子、配偶了。

兄弟姐妹成家后,也是关起门来,各家过各家的小日子。

即便撒手人寰了,如果不是偏心眼,或者恶意想抢夺兄弟姐妹的份额,该怎么样就是怎么样的。

如果要改变这种默认的设定,就需要在被继承人在世时,预先订立遗嘱。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比较容易产生矛盾的是两种,一种是再婚家庭。比如父亲或者母亲有一方离异,之后再婚。 之前生的孩子和之后的孩子间,即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间,容易存在利益纠纷。特别是和父亲或母亲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更容易动脑筋,让父母早早立下遗嘱,取消掉给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遗产份额。

同理的是那些从路边、从医院里抱养来的小孩,或者过继来的小孩,如果没有依法去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不成立法律上的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合法的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

第二种,是父母已经年迈,有些子女会利用自己和父母一起生活的契机,借着自己是家里唯一的儿子、或者是长子、或者是招上门女婿的女儿,要求父母立遗嘱,将财产传给自己一个。

这种情况下,通常就需要立遗嘱,来改变法定继承了。

《继承法》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有些老人会自己写遗书,或者写一些分家书一类的书面凭证。如果符合遗嘱法定形式要件的,可以被认定为遗嘱。

但是建议各位,如果要立遗嘱,最好立【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只要出现了,效力可以压制其他任何遗嘱。

也就是说,如果你手头握有一份父母书写的,未经公证的遗嘱,千万不要以为万事大吉了。很可能将来打官司时,你的兄弟姐妹拿出一份公证过的遗嘱。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人会把司法所退休人员、退休法官等个人收费草拟的遗嘱文本,错认为【公证遗嘱】,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公证遗嘱,必须是公证处和公证员依法出具的。

另外,律师见证的遗嘱,也不等同于公证遗嘱。论其效力,也只是一份普通的代书/自书遗嘱罢了。

公证遗嘱其实并不贵,一份在几百元,就是排队会比较久。大家可以寻找公证处,过去摇号免费咨询,会有公证员告诉你们要整理准备哪些材料。整理好了就可以预约等候了。根据笔者的经验,基本上一份遗嘱从进去预约排队到顺利立好,要半年以上。

因为公证员数量并不太多,而且公证带着国家司法程序的性质,不是私人盈利单位。一份遗嘱几百块钱,到公证员手头没什么油水,大家都不稀罕做。所以,就只能排队慢慢等。

公证员通常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带有一定的编制,基本上不会为了一个遗嘱,接受家属的贿赂红包——得不偿失。

一般公证员不愿意上门办理公证(而且上门去医院或者养老院,或者老人住处,人多眼杂,立遗嘱的事情本来就应该保密,传开了有害无益),需要家属们把老人送到公证处去。

公证员做公证遗嘱时,要对老人单独进行问话,确认有无受到子女的胁迫和欺骗。

公证处门口也经常上演老人哭哭啼啼的闹剧。

通过遗嘱能传的财产,必须是没有权属争议而且确实存在的财产。

比如将来可能获得的动迁款是不能写进遗嘱的。

比如老人私藏的一些金银首饰、一些现金,没有权属凭证的,也不方便写进遗嘱,建议直接就交给自己的子女。

再另外,如果父母还在,子女间预先签订的分配父母遗产的协议(不属于遗嘱),基本上公证处是不受理的。打起官司来,也只有有限的参考意义。只有当各方均无异议,能达成一致的,法院才会出个调解书。

以上建议免费送给各位。希望大家能有一个和睦的家庭,理性处理遗产问题。


法律阳光屋


这种单子我办过几单,手续远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1.先确定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也就是说你只能继承你父亲那一半的产权,另一半是属于你母亲的!


2.看你父亲生前是否立有遗嘱继承,如果有遗嘱是写着让你继承的话,那就好办很多,如果没有的话,那会相当复杂,因为除了你,你父亲的其他子女,包括你的爷爷奶奶都是法定继承人!你想自己继承得经过他们所有人同意!

3.很重要的一步,这是你能否继承的关键!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你要说服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让他们亲自到当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在世的每一个都要去,少一个都不行!

4.若其他继承人已确定放弃继承权,你就拿着你和你父亲的亲属证明,还你有父亲的死亡证明,你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5.因为涉及到过户,所以在去过户前,要确认你父亲名下那房子银行还有没有抵押贷款,如果有必须得先还清(不还清过不了户的,这个很重要,我以前就吃过亏),等还清了,银行会给你一份结清证明,到时你就拿着这份结清证明,继承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局过户就可以。然后等到新的房产证出来,房子就真正属于你了!

6.因为房子产权另一半是属于你母亲的,你可以让她赠与给你,这手续要相对简单!


7.听你描述的,你父亲的其他子女并不同意你继承,这个要你自己去和他们协商了,可以试着用钱弥补他们,反正就是自己想办法。要是实在行不通,那就只能走法律诉讼了!我建议你最好去找一位专业办这些手续的人和律师去协助你办!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希望能帮到你,如果大家有关于二手房过户手续等相关问题的,可以关注私信我,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谢谢!


邕城小龙


要想房屋进行过户,我们要先注意房屋继承的问题。

因为该房屋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即使房屋只写了父亲的名字,但母亲仍然拥有百分之五十的房屋所有权,那么父亲的百分之五十部分,母亲,儿子以及其他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父亲拥有的二分之一的房产,如果该儿子想要拥有该房屋,需要其他子女和母亲放弃他们的继承权,同时你母亲把属于她的百分之五十处分给该儿子。



之后要考虑的是房产过户的手续问题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律师说


对于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首先要明确这个房子到底是你父亲的个人房产,还是跟你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原则上只有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剩下的一半由于你母亲还在世,应当是属于您母亲的财产,不能发生继承。如果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这可以全部发生继承。

另外还要看你父亲在生前是否立有遗嘱,如果有遗嘱并有效的情况下,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有几个人就由几个人平均分配。

所以根据你题目的描述,如果你父亲有很多子女,并且其他子女不同意把房产给其中一个人的话,在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以该房产是不能私自过户的,只能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

建议你还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1,房产证虽只写你父亲一人名字,但房产属你父母共同财产。如你父亲生前未留有遗嘱指定房子只赠与给某儿子,你母亲现想过户给某儿子,其他子女不同意的话,此事根本办不了。你母亲只能将属于她的那一半房产赠与给某儿子,父亲那一半必须所有子女均分。这种情况得将评估房产的一半按所有子女均分,分款落实后全部家庭成员到公证处办理其他子女放弃继承父亲房产公证和父母赠与公证(所需材料到公证处询问会一一告知)。然后持公证文书到政务中心不动产过户受理窗口申请(全程各环节所要材料会逐一告知)。2,如父亲生前立有遗嘱指定房子只赠与给某儿子,你母亲也是这愿望,第一步必须到公证处办赠与公证(所需材料到公证处询问会一一告知)。然后持公证文书到政务中心不动产过户受理窗口申请受理。所有过程和所需材料会逐一告知你。3,你想以出让买卖方式过户,第二个环节是公开交易公示,不同意的子女完全可以推翻交易。就算瞒骗过这步,日后法院相见问题就很严重了。建议不要走这步。


龚老师\n


根据你目前的描述过不了户。

你父亲去世了,首先判定这个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原则上一人一半,你父亲去世了,合法的继承人有你的母亲、你父亲的子女、你父亲的父母,也就是这些所有的继承人都有继承你父亲房产1/2权利。

现在,想把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需要所有的合法继承人同意,然后办理公证之后才能过户。

或者,你法院起诉要求继承你父亲的房产份额,你母亲同意把她的份额给你没有问题,那么其他人呢?显然不同意,那么你花钱把他们的份额买回来也行。你想不花钱,空手套白狼,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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