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4 “封城”之後,醫學專家提醒還要做這些

作者 | 張思瑋

1月23日,繼武漢“封城”後,黃岡、鄂州、赤壁、仙桃、潛江市發佈通告,宣佈不同程度停運城市公共交通。

對於此次新型肺炎疫情防控來說,這會成為一個重要轉折點嗎?“封城”之外,還能做些什麼?

對此,《中國科學報》採訪了北京協和醫學院教授翟曉梅、南京醫科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教授童明慶、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鵬。

武漢“封城”,將對疫情防控發揮多大作用?

童明慶:

在我看來,現在已經不是封一個武漢那麼簡單,“封人”或許比封城更有效。因為目前全國大多數省市區都有了確診的病例。

而且最主要的,是我們尚未摸清楚這種新型冠狀病毒的“脾氣”,比如病毒的宿主、傳播途徑、感染之後的潛伏期等。

現在很多人只有發熱了才會去就診,也可能這種疾病在潛伏期的時候,傳染性就已經具備了,而不是出現了臨床症狀之後。

現在正值春運期間,最重要的還是號召全國人民不要亂跑,最好呆在家裡,減少出行;實在要出行必須戴口罩,不做此次新型冠狀病毒傳播途徑上的環節。

劉鵬:

封城的表述不一定特別準確,因為只是停運了公共交通。不過,這恰恰體現了預防原則的緊迫性。

“寧可錯,不可漏”的預防原則在應對關係到健康、安全與環境等人類社會根本利益的新型未知風險時,要比“寧可漏,不可錯”的防範原則更為適用和有效。

但需要注重對因預防原則而受到影響的利益群體的利益保護和補償。

“封城”之後,我們還應該注意什麼?

翟曉梅:

當不得不對個人權利有所限制時,應該採取措施,設法將這種限制減少到最低程度。

一方面要注意對個人影響的嚴重性質和程度,也要注意這種限制的性質、程度、規模和持續時間,儘可能地給有關個人帶來最低程度的損失。

而對於個人來說,在緊急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每個人都有責任,因為保護了公眾的健康就保護了我們個人的健康,在這一點上,我們所有人的追求目標是一致的。

目前,武漢及周邊一些城市已經暫時封城,保障當地人民能夠及時得到充足的、來自全國的優質醫療資源和各種物資的支援,這是公共衛生倫理學“互助”倫理原則的具體體現。

童明慶:

千萬別以為武漢封起來,病毒就不會肆虐了,其他地區的人就掉以輕心了。

現在看來,此次新型冠狀病毒的傳播很可能是通過氣溶膠,所以,我們如果必須外出的話,一定要戴口罩,儘量把自己“封”起來,特別是把最脆弱的外露黏膜“封”起來。

此外,就是勤洗手,特別是外出回家以後(或到達單位之後)要洗手,方便的話暴露部分都應該清洗一下。

劉鵬:

這的確會給武漢市民帶來很多不便,為此相關部門應該全力從外部保障好市民日常生活物資的充足供給,對於一些有特殊需求或者弱勢群體市民,可以考慮發放一定的交通出行補貼,保障各項市政服務的正常供給。

同時,其他已發現確診病例的城市以及與武漢臨近區域也可以採用適度的緊急措施,對高風險人群最好相關隔離和篩查工作,但也要注重好這些人群的基本權益。

此外,還可設立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治理專項基金,資金用於定向幫扶有特殊需要的部分市民。

相比2003年SARS,如今我們再次面對突發公共安全衛生事件,國內防控體系建設有了哪些進步?

有何建議?

劉鵬:

應該說,跟2003年SARS相比,我們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上的立法、預案編制、政策實施、恢復重建等制度建設和能力強化方面是有所進步的。

翟曉梅:

我個人認為,今天我們國家在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能力與2003年相比已經不可同日而語,我們科學界對病毒的檢測能力大為提高,對疾病的認識也大大深入,通過SARS經歷,積累了不少臨床救治的經驗,公共衛生防控體系也不斷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體系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童明慶:

當年SARS的“考卷”,我們做得並不太好。

我認為,面對未知、突發的疫情,在開始的時候一定要“想得嚴重點”。

排版|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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