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暴力袭警将依照刑法从重处罚” 指导意见来了!

中国长安网 2020-01-10 10:51:10

中国长安网1月10日电(记者司徒紫莹)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份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在今日发布会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介绍,该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在依法履职过程中,警察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根据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为准确贯彻执行刑法规定,进一步明确对此类案件的定性和处罚,三部门出台了该《指导意见》。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介绍,《指导意见》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保护:

一是明确了袭警行为的入罪标准。《指导意见》将暴力袭警界定为针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对于实施暴力威胁,但未实际攻击民警的则适用一般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体现了区别对待。

同时,对醉酒后袭警,教唆、煽动他人袭警、为他人实施袭警行为提供工具、帮助,以及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等情形的适用规则也作了明确规定。《指导意见》规定,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是加大了惩处力度。针对袭警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恶劣以及具有同类前科等7种情形,在适用“袭警从重”的基础上酌情再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指导意见》规定,对于驾车冲撞、拖拽民警以及抢夺、抢劫民警枪支,危害公共安全或民警人身安全的,依法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故意杀人罪等重罪。

三是规定了构成其他严重犯罪的处理原则。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往往同其他犯罪交织在一起,《指导意见》明确了实施袭警行为,同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等严重犯罪的从重处罚原则,以有效惩处犯罪,指导司法实践。

四是明确了对民警非工作时间履行职务和非执行职务期间的保护。《指导意见》规定,民警在非工作时间,依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的,应当视为执行职务。《指导意见》还规定了,在民警非执行职务期间,因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对其实施暴力袭击、拦截、恐吓等行为的定罪处罚原则,加大对民警的保护力度。

五是明确了公检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工作要求。《指导意见》要求公检法机关严格履行职务,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开展对此类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确保案件得到快速处理,准确定性,犯罪分子得到依法严惩。

六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指导意见》向社会揭露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尊重执法者,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同时,《指导意见》规定,人民警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正确履职,特别是要规范现场执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妥善化解矛盾,谨慎使用强制措施和武器警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