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出现较大的缺口,一些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利用公众求购防疫物资的需求,有的以销售防疫物资之名,行诈骗之实,有的销售伪劣口罩赚取高额利润,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及财产权,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近日,龙检君从严从快从重打击3件涉疫情刑事案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秩序,助力龙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案例1
2020年2月份,犯罪嫌疑人欧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谎称自己有口罩出售,骗取被害人黄某共计42400元人民币,黄某于2月17日报案至龙新派出所。
2月25日,龙检君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欧某。
案例2
2020年2月7日至2月9日,被告人钟某通过互联网谎称有防护用品体温测量仪可以出售,骗取被害人吴某共计41624元人民币,被告人钟某在得知被害人吴某已经报警的情况下,退还了被害人吴某19800元人民币。
2月27日,龙检君依法对钟某涉嫌诈骗罪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例3
2020年2月3日至2月4日,被告人彭某通过互联网谎称有防护用品口罩可以出售,骗取被害人凌某10790元人民币,被害人陈某23400元人民币,被害人王某25000元人民币,被害人黄某185000元人民币。
2月26日,龙检君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彭某。
2月27日,龙检君依法对彭某涉嫌诈骗罪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针对涉疫情刑事案件,龙检君多措并举,在快速高效办理案件的同时始终坚持依法打击,确保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01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掌握案件情况。
全方位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搭建查处涉疫情犯罪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捕诉部门对口监督派出所侦查工作优势,第一时间掌握公安机关处理涉疫情案件线索情况,全程跟进此类案件的侦查活动。
02
成立办案专班,强化提前介入工作力度。
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专班,确保案件从速办理。进一步加强对涉疫情犯罪侦查活动的提前介入工作,做到对此类案件的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敦促公安机关及时提请批准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并向公安机关发出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
03
加强侦查监督,保障疫情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积极稳妥开展法律监督,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监督到位、效果明显,为疫情防控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04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护意识。
目前利用互联网实施的涉及防疫物资诈骗犯罪较多,在依法严惩防疫物资诈骗案件的同时,龙检君利用新媒体平台,以案说法,进行普法宣传,增强居民的防范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龙检君提醒
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现在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储备防疫物资的时候,要结合自身实际需求,不要盲目大量囤积,在购买的时候也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来源丨第二检察部赵倞、王磊
閱讀更多 深圳龍崗區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