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毛骨悚然!这伙人疯狂抓蛇800多条获利10万,被送上审判席!

4月17日上午,临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某、王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基本案情

25岁的罗某是广西人,10多年前和父母一起举家来到临安定居,平时靠跑车拉货为生,日子也算平静,但是他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平时喜欢“小赌赌”,每次拉货的钱根本不够输,手头紧张的罗某,外头也欠了不少钱。于是,从小就有捕蛇经验的他就把主意打到了王锦蛇的身上,想通过抓蛇“补贴家用”。

王锦蛇俗称“菜花蛇”,在我国分布较广,在临安附近山上也经常能看到。野生的王锦蛇主要以鼠类为食,是鼠类的天敌,如果随意猎捕,会对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造成严重影响,被列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更是被我省列为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毛骨悚然!这伙人疯狂抓蛇800多条获利10万,被送上审判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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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至7月,罗某购买了几十个笼子和一些鹌鹑,独自一人来到临安区昌化镇附近山上,用装有鹌鹑的铁笼子诱捕了王锦蛇80余条,转手卖给农家乐和养蛇场,得到了1.2万余元,但是这些钱很快就花光了。

2018年5月份,罗某又约上了之前的工友王某和老乡曹某(另案处理),采用同样的方式,在临安锦北街道、高虹镇等地捕蛇。

其实罗某也上网搜索过,了解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父亲老罗也曾几次劝他“违法的事情千万不要做啊”。但尝到甜头的罗某,怎能放弃如此“发家致富”的好机会,几个月时间内三人疯狂捕猎王锦蛇730余条,卖出获利共8.8万余元。

2018年8月30日,在公安机关的一次巡查中,发现了罗某藏在出租房中的笼子和尚未卖出去的30余条王锦蛇。次日,罗某自知东窗事发,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临安法院七人合议庭公开审理

本案由临安法院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公布实施后,临安法院首次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的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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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罗某、王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法庭上,罗某说到“其实我知道抓蛇是不对的,但是每次手头紧,就又忍不住去抓了,我愿意认罪认罚,赔偿我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经过一上午的庭审,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针对公益诉讼部分,双方均表示有调解意向。

庭后,合议庭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结合调解情况及刑事部分的案件情况,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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