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4 海德格爾:理解世界意味著什麼

海德格爾:理解世界意味著什麼

作者Mark Rassul,節選自《向著大地和天空,凡人和諸神》

姜奕暉 譯/ 中信出版社 / 2015

來自:第一哲學家,ID:firstphilosopher

探究世界的現代科學研究建立在科學方法的理想之上——科學方法是指收集事實、形成理論的一種方法論的客觀的辦法。

之所以要強調方法,原因在於這樣一個顯然打擊了我們現代人的事實:我們對事物的日常理解很可能掩蓋遮蔽了自然的真實運作。太陽早上升起來,從天空這頭移到那頭,晚上再從西邊落下去,這豈不是再明白不過的事嗎?但事情的真相是,我們的感官騙過了我們——其實是我們繞著太陽轉才對。

科學只有當學會有方法地忽視世界帶給我們的箇中感受,忽視世界同我們自然、日常地打著交道時所顯現出來的東西時才能開始揭露統治自然秩序的規則。正如弗朗西斯培根在1620年指出的,科學的進步要求我們首先掃清“如今劫持著人類理解力並在其中紮下深根,[並且]圍困著人們的心靈,以致真理不得其門而入的假象和錯誤概念。

培根指出的第一個“假象”就是“認為人的感官是事物的的量尺這樣一句錯誤的斷言。恰恰相反,不論感官還是心靈的一切知覺,總是依照個人的量尺而非宇宙的量尺。而

人類的理解力則正如一面虛假不實的鏡子,它接受光線既然不規則,於是就因在反映事物時摻入自身的性質而使事物的性質變形和褪色”。(《新工具)XLI頁)要想為科學打下良好的基礎那就有必要創造一種方法,能夠矯正我們不可避免地強加給世界的主觀形變。

科學在很大度上都遵從了培根的建議。科學家嚴於自律、無視我們人類感知事物的方式、將事物彼此聯繫起來的方式、感受或評價事物的方式。而是儘量保持中立地接近事物。他們的目的是將事物的那些具有因果效力的屬性孤立出來。結果已經是相當可觀,我們現在已經願意承認,我們“給予”事物的價值和我們“附加”給事物的意義未必真正存在於世界之中。因此約翰·萊斯利·麥凱可以理直氣壯地堅稱“世上沒有客觀價值”,堅稱道德、善良、責任、義務、美麗諸如此類的事物“不是世界的組成部分"。世界上終究還是有些有關價值的爭論需要解決,需要評判,比如說一幅畫是否真正具有美學價值。因此這種評價似乎是我們強加給無意義、無立場的宇宙的一種投射——用培根的話來說就是“自然事物的變形和褪色”。我們棲居的世界其實只不過是物理物質實體的集合。

或者沒這麼簡單?科學在對物理宇宙之行為的解釋和建模方面頗有建樹,但這是否能真正肯定地證明,我們在世界之中的一切意義都只是一種主觀投射?海德格爾認為,之所以得出如許結論,是因為混淆了宇宙和世界的概念。【參見《現象學的基本問題》,165頁】他固然也認同,物理宇宙最好交給自然科學去探索。在我們今天生活的時代,沒有人會真正相信我們靠日常生活中對事物的理解和探索就能看穿物理現實(像電子、夸克等等)的本質。不過,我們也會使用“世界”―詞來指稱截然不同的事物,像是組織我們的活動以及們同周圍事物和人之間關係的―種特定形態,此時我們同樣感到理所當然。

按照這種方式來理解的“世界”完全不適合用物理科學的方法來研究。相反,我們要理解世界,只能設法找出辦法進入世界,進入世界所誕生之事物的經驗。方方面面的書籍都在盡力幫助我們感受陌生世界動的世界——《得州政治的世界》《瑪雅人的世界》《人體炸彈的世界》。儘管得克薩斯州政治家和自殺式炸彈襲擊者之間的物理定律和化學定律幾乎如出一轍,但我們還是能非常真切感受到,兩者棲居的世界是大相徑庭的。

海德格爾認為,按照這個意義來理解的“世界”,是憑其自身而存在的―種真正的現象,並且無法簡化成對象的單純集合。一個我們所理解的世界,一個對我們而言有意義的世界,一個將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所有事物連貫和組織起來的世界——

這樣一個世界使得我們有可能在世界之中行動、思考和體驗。海德格爾認為此在(就是我們所是的那種存在)的―項基本特徵就是,它能對世界有所領會,它還總是能夠對世界有所作為。如果我們接受物理科學之成就的統領,堅持認為真正生存的是沒有意識物理對象,那麼我們就無法認識到我們所做的一切是如何受到世界的左右。這也意味著,我們最終將無法理解我們自己。

那麼,假如說世界不是一種物理實體,那麼世界是什麼?世界是怎樣塑造著我們遇到的事物和我們執行的活動?理解世界又意味著什麼?上面引用段落的開頭指出,此在之存在、此在之為此在的基本特徵就是對世界有所領會。這也就是說,如果某事物領會了如何對世界有所作為,那它就只能是一種此在。我們有時候會認為我們的領會是由對具體事實或命題有所瞭解組成的。如果這是海德格爾在此的所思所想,那麼他就該表述成:一切此在,除了知道有關特定對象的一些事實以外,也能知道有關它的世界的事實。那麼,舉例來說,我們只要瞭解自殺式炸彈襲擊者的信仰,(或許是真主會獎賞殉道者,)我們就能對自殺式炸彈襲擊者的世界有所領會。不過當然,這樣的世界我們太過陌生,無論我們懂得多少與之相關的事實,我們始終很難真正地理解!

正因為如此,海德格爾才會特別指出:一切領會在某種領會活動之中有其存在。”在海德格爾看來,領會並不是我們所擁有的東西(一件件事實或是一條條知識),而是我們所做的東西。此在的領會是在此在做事情的道上得來的。譬如說,我對烹飪的領會是在我處理食材、廚具、爐灶和烤箱、食譜的道上得來的。它不是靠我提出有關烹飪的真實斷言之能力或是我贊同有關烹飪的真實命題之意願得來的。同樣的道理,對世界的真實領會不等於知道有關世界的事實,而是知道如何在世界之中生活。事實上可能的情況是在我們的世界之中,留在熟悉地帶的時間越長我們知道有關世界的“事實”就越少——我們得到的領會變得很明顯,我們很難注意到它,遑論闡明它了。正如海德格爾所說:“熟悉世界不一定要求對組建著世界之為世界的諸關聯進行—種理論上的透視。”相反,熟悉世界可以靠直覺領會事情為何以其所是的方式做成來得到。

在世界之中生活,我們都體驗著各種日常行為(像開車上班)、各種對象(像辦公室辦公桌)、各種人(像客戶、主管),一切都以有意義而又有序的方式相互協調在一起。我們要想證明我瞭解世界,靠的是以正確地方式,為適合的目的做出行動,靠的是在適當的範圍內正確使用對象,靠的是恰當地與人打交道。對比起來,如果我不瞭解所處的世界,我就不能在給定的情形下行事得當或是做出適合的舉動,我就不知道這些對象是什麼,怎樣使用它們以及它們同其他對象之間如何聯繫,我就會因此對周圍的對象和人做出不適合的事情。

這裡的“適合性”是由在世界之中有組織之事究竟行的通還是行不通來決定的。這一屬性不但關係到事物和活動的組織方式,還關係到我們對此種組織所產生之行動的妥善安放的期望和處置。

適合性不僅僅是我們可能對事物有所感知之方式的結果。要想用大錘砸碎雞蛋來做蛋奶酥,恐怕不大適合。部分原因當然是大錘和雞蛋的物理性質,但也有部分原因是我們製作蛋奶酥的社會實踐和處置——我們做蛋奶酥是拿來吃的,我們不希望裡頭混進了鬆脆的蛋殼。

我們有時會講比方說,孩子們“在他們自己世界之中”,因為孩子缺乏對事物如何起作用的領會,也不會像成人那樣瞭解對事物的態度和處置。很大程度上,成長就是被帶入到成人世界之中的過程。懂得何為適合、何為不適合——懂得我們作為成年人如何憑直覺去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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