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什麼是合議庭?合議制度有何重要性?

我們在新聞中看到庭審畫面,往往會有一個審判長,此外還有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書記員等。

那麼什麼是合議制度呢?
《人民法院組織法》第29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由合議庭或者法官一人獨任審理。

我國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以及行政訴訟法對合議庭的組成、工作及合議庭成員的權利作出了具體規定,並且規定了獨任審判的適用範圍(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凡基層人民法院第一審自訴案件和其他輕微的刑事案件,都可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什麼是合議庭?合議制度有何重要性?

在我國,絕大多數案件以合議庭形式審判,合議庭審判時我國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基本組織形式。

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或者是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人民法院審判上訴和抗訴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進行。

簡單的民事案件、輕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什麼是合議庭?合議制度有何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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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由法官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組成,成員為三人以上單數。

合議庭由一名法官擔任審判長,院長或者庭長參加審理案件時,由自己擔任審判長。審判長主持庭審、組織評議案件,評議案件時與合議庭其他成員權利平等(這也是為何合議庭成員為三人以上單數的原因)

合議庭評議案件應當按照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定,少數人的意見應當記入筆錄。評議案件筆錄由合議庭全體組成人員簽名。合議庭或者法官獨任審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書,經合議庭組成人員或者獨任法官簽署,由人民法院發佈。

合議庭審理案件,法官對案件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負責;法官獨任審理案件,獨任法官對案件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負責。

什麼是合議庭?合議制度有何重要性?

合議庭評議案件採取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體現了民主集中制原則,保證案件能夠充分討論、提高質量。關於民主集中制,前文已經講到,民主集中制是一種民主與集中相結合的制度,是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在法治規範下的民主的集合。實行民主集中制,既防止了權力過分集中,又避免了不必要的牽制,保證了國家機關工作的有效進行。

對於疑難、重大案件由合議庭提請院長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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