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
長春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聯合公佈了
“長春市文明行為提示單”
(以下簡稱“文明十條”)
目的是進一步推動城市文明程度
和市民素質提升
加快城市文明建設進程
在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大背景下,市民文明行為成為重大課題。“文明十條”倡導從小切口、日常化、身邊事做起,通過廣大市民更廣泛地參與,推進更持久的文明實踐。
文明十條
1.養成好習慣,勤洗手,勤通風,勤鍛鍊。
2.提倡分餐,用公筷公勺。
3.善待大自然。
4.說話、排隊或擦肩而過時,保持文明距離。
5.機動車禮讓行人,行人依法有序過馬路。
6.室內非娛樂公共場合不大喊大叫,孩子不亂跑鬧。
7.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8.誠。
9.不隨地吐痰,文明養犬。
10.垃圾不落地,分類放。
快來對照一下
今天你文明瞭嗎?
讓我們從我做起
把文明傳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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