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快來對照一下,長春市“文明十條”你都做到了嗎?

3月1日

長春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聯合公佈了

“長春市文明行為提示單”

(以下簡稱“文明十條”)

目的是進一步推動城市文明程度

和市民素質提升

加快城市文明建設進程

在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大背景下,市民文明行為成為重大課題。“文明十條”倡導從小切口、日常化、身邊事做起,通過廣大市民更廣泛地參與,推進更持久的文明實踐。

快來對照一下,長春市“文明十條”你都做到了嗎?

文明十條

1.養成好習慣,勤洗手,勤通風,勤鍛鍊。

2.提倡分餐,用公筷公勺。

3.善待大自然。

4.說話、排隊或擦肩而過時,保持文明距離。

5.機動車禮讓行人,行人依法有序過馬路。

6.室內非娛樂公共場合不大喊大叫,孩子不亂跑鬧。

7.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8.誠。

9.不隨地吐痰,文明養犬。

10.垃圾不落地,分類放。


快來對照一下

今天你文明瞭嗎?

讓我們從我做起

把文明傳遞下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