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
长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公布了
“长春市文明行为提示单”
(以下简称“文明十条”)
目的是进一步推动城市文明程度
和市民素质提升
加快城市文明建设进程
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市民文明行为成为重大课题。“文明十条”倡导从小切口、日常化、身边事做起,通过广大市民更广泛地参与,推进更持久的文明实践。
文明十条
1.养成好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锻炼。
2.提倡分餐,用公筷公勺。
3.善待大自然。
4.说话、排队或擦肩而过时,保持文明距离。
5.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依法有序过马路。
6.室内非娱乐公共场合不大喊大叫,孩子不乱跑闹。
7.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8.诚。
9.不随地吐痰,文明养犬。
10.垃圾不落地,分类放。
快来对照一下
今天你文明了吗?
让我们从我做起
把文明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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