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快来对照一下,长春市“文明十条”你都做到了吗?

3月1日

长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公布了

“长春市文明行为提示单”

(以下简称“文明十条”)

目的是进一步推动城市文明程度

和市民素质提升

加快城市文明建设进程

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市民文明行为成为重大课题。“文明十条”倡导从小切口、日常化、身边事做起,通过广大市民更广泛地参与,推进更持久的文明实践。

快来对照一下,长春市“文明十条”你都做到了吗?

文明十条

1.养成好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锻炼。

2.提倡分餐,用公筷公勺。

3.善待大自然。

4.说话、排队或擦肩而过时,保持文明距离。

5.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依法有序过马路。

6.室内非娱乐公共场合不大喊大叫,孩子不乱跑闹。

7.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8.诚。

9.不随地吐痰,文明养犬。

10.垃圾不落地,分类放。


快来对照一下

今天你文明了吗?

让我们从我做起

把文明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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