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最早的“阴阳合同”是在地产业 商人避税的“障眼法”

最早的“阴阳合同”是在地产业 商人避税的“障眼法”

这几天被崔永元和范冰冰、冯小刚等人的“阴阳合同案”给刷屏了。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阴阳合同的概念,和它的规避税收的手段。

“阳合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主要特点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形式合法。

最早的“阴阳合同”是在地产业 商人避税的“障眼法”

与之相反,“阴合同”是双方为规避政府管理,私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其与“阳合同”相对比,主要特点为: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

最早的“阴阳合同”是在地产业 商人避税的“障眼法”

那么问题来了,“阴阳合同”是不是违法犯罪呢?

签订了阴阳合同的双方,经查实后,属于一般偷税行为,会被罚款或者拘留处理,但是如果涉案的金额较大,且次数较多,则会钩秤犯罪。

其实,阴阳合同不是现代产物,早在宋朝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

最早的“阴阳合同”是在地产业 商人避税的“障眼法”

在宋朝买房,就跟后来元、明、清三朝一样,都是先立契,再输钱,最后印契。“立契”就是签合同,“输钱”就是缴契税,“印契”就是请有关部门在合同上盖章。有点类似于我们现在买房的“网签”。

它的出现,是伴随着房地产交易市场而出现的,当时的名字叫做“白契”。

与他相对应的一个词叫做“红契”,这“一百一红”其实就是当时的阴阳合同。

白契:民间买卖土地房屋时,由交易双方协商拟订,有中人作保并签名盖章的契约,称为“白契”,也叫“草契”。

红契:通常是指加盖了官府印鉴的契约,亦称“官契”。也就是涉及到了官府要收的税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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