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為什麼有些軍艦的速度總是在30節左右?30節到底有多快?

Camellia-X


“節”是海上航行速度的度量單位,其物理意義是1節=1海里/小時,1海里為1.852千米,1節也就是1.852公里/小時,30節為55.56公里/小時。目前,全球範圍內各國海軍包括航空母艦、巡洋艦、驅逐艦、護衛艦以及核潛艇等主戰艦艇的最大航速絕大多數都在30節左右,如歐洲各國的主力驅逐艦、護衛艦的最大航速為28節左右,而美國的核動力航母、阿利伯克級驅逐艦等的最大航速在31-33節左右,我國的052C/D驅逐艦的最大航速也在30節左右。直觀上來看30節的航速其實也就是私家車在公路上的普通速度,但是要是把30節的航速與排水量幾千噸、上萬噸甚至十萬噸的軍艦結合起來,那個景象就相當壯觀了。

海上高速航行的052D驅逐艦,最大航速可達30節以上
海試中的055驅逐艦,最大航速也在30節左右

對於現代戰艦來說,航速的要求並不是十分嚴苛,而且相對於二戰後期及冷戰時期的軍艦來說,目前的軍艦航速還出現了下降趨勢,出現這種情況其實並不是現代戰艦技術要求的退步,而是適應現代海上對抗環境的變化。在艦炮、魚雷等作為海上對抗主戰武器的時代,為了搶先佔據有利陣位或者快速規避敵方的攻擊,對於戰艦的航速要求自然是越高越好,如二戰時期舊日本海軍的“島風號”驅逐艦在海試時創下高達40節(約等於時速72公理)的驚人航速、美國的“弗萊徹級”驅逐艦的最大航速也達到了37節。而隨著導彈逐漸成為海上對抗的主戰武器,相對於各種反艦導彈動輒上千公里甚至數千公里的時速,軍艦幾十公里的航速也失去了搶佔陣位或者規避的意義,因此,對於現代戰艦來說航速的要求並不苛刻。舊日本海軍“島風號”驅逐艦曾跑出40節的高速


美國的“福萊徹級”驅逐艦的最高航速也達到了37節

現代戰艦30節左右的最大航速,根本上來說是綜合艦艇動力和作戰性能的均衡考慮的結果。一方面,水面艦艇大型化和艦載武器、設備多樣化的發展趨勢越來越明顯,護衛艦的噸位上升到了5000噸以上,而驅逐艦的噸位正在超10000噸級以上發展,大噸位自然需要配置強大的動力系統,如美國的“阿利伯克級”宙斯盾驅逐艦滿載排水量達到了9600噸,配置4臺LM2500燃氣輪機,總功率達到了10萬馬力以上,可以驅動“阿利伯克”驅逐艦達到33節的高速!如果想要再進一步提高航速,哪怕是隻提高3-5節,恐怕就要再增加1臺LM2500燃氣輪機,對於提高作戰性能並沒有太多實際意義,但是發動機及燃料儲存等卻會佔據大量艦艇空間,進而需求更大的艦體,而更大的艦體又需要更多動力,如此可能就進入到增加動力-增大艦體-阻力增加-航速下降-再增加動力的“死循環”。

現代艦用燃氣輪機,雖然功率大、結構緊湊,但是高速航行燃料消耗也很大,會佔用大量艦上空間。全球性能最好的LM2500艦用燃氣輪機

另一方面,現代主戰艦艇30節左右的航速也是與現代海戰體系相配套的結果。現代海上對抗是體系的對抗,而不是靠某一型號的主力艦單打獨鬥的時代,航母是現代海上對抗的核心,而其他艦艇的作戰都需要圍繞核心進行配置。以美國海軍為例,其裝備的“尼米茲級”核動力航母的最大航速約為32節,為了能夠伴隨航母護航及快速部署,美國海軍的“阿利伯克級”驅逐艦和“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的最大航速都在31-33節之間,不僅水面艦艇如此,其“洛杉磯級”核潛艇和最新的“弗吉尼亞級”核潛艇的航速也都在32-34節之間,由此也可以看出其水面戰艦及核潛艇的航速都是以能夠伴隨航母作為最低要求。當然,美國海軍也不是所有艦艇的航速都在30節左右,其最新的“獨立級”和“自由級”瀕海戰鬥艦的最大航速達到了45節以上,不過其只是執行近海任務而不需要伴隨航母部署,而且目前來看還不能說是一項正確的定位。龐大的美國航母戰鬥群,其他艦艇都需要圍繞航母這個核心配置

“阿利伯克級”驅逐艦編隊
“獨立級”瀕海戰鬥艦的最大航速達45節以上

美國海軍艦艇航速定在30節是其海軍作戰體系的需求,至於為何其他國家的主戰艦艇的最大航速也都設計在30節左右,從根源上來說那就是來自美國海軍的這個全球最強海上力量的“示範作用”!作為現代海戰規則的“主導者”,其他海軍的發展肯定會跟上其趨勢才不至於被越甩越遠,這也可以視作是美國“超級大國”地位的體現。如果技術、能力足夠,當然也可以制定自己的“規則”,如把所有主戰艦艇的航速定在40節等,也希望將來某天我們能引領全球海軍艦艇的發展潮流,但是至少在目前的技術水平下,艦艇最高航速設定在30節左右是一個最優的選擇。美國“弗吉尼亞級”攻擊型核潛艇的最大航速達到了34節

如果我們的能力足夠強大,也可以制定自己的海軍規則!


威吶解析


我相信大家肯定對這個“節”表示不理解,縱橫必須要顯擺顯擺了,我是打小就知道形容船在海中的速度用節表示,因為我家那時候有船!

表示船在海里面速度的“節”是什麼意思?

這可不是一般的小船,而是正兒八經的大船,240馬力的機器,18米長的大船,光夥計就僱了十來個,嗯,當年我也是個闊少!我爸不是老死機,我爸是老船長,為了這個題我今天還特意請教了我爸一下。

當然,我小的時候也經常出海,對海洋裡面的知識還是懂一些的。

我家長18米用240馬力的機器帶的話,我爸說順流(讀四聲)跑的話,最快的時候能夠跑9節,滿載的話最慢跑8節左右。

一節就是一小時跑一海里,9節就是每小時跑9海里的意思,之所以會這麼計量船的速度是因為古代沒有航程記錄儀的時候,聰明的水手為了測量船的速度,就在船航行的時候向海裡面拋出帶有繩子,然後再根據繩子的長度比上時間就是船的速度。

為了更準確的計算,便在繩子上打上等距離的結,整根繩子便被分成若干“節”,只要測出單位時間內繩索被拉拽的“節”數,就能計出船的航速,長此以往,就形成了航行速度計量單位。

“拋繩計節”其實和“曹衝稱象”有很多相同之處,都是古人在沒有測量工具的時候,採用參照物的方式進行的測量的智慧。

三十節有多快?其實就跟車的35邁速度差不多

這裡面又出現一個海里的單位,我們知道在陸地上的距離單位用千米來,但是在海里因為沒有準確的參照物,所以就用節來進行測量速度,相伴而生的就是海上度量距離的單位,也就是海里。

各個國家海里和千米的換算標準不一樣,但是大部分都是1海里約等於1.85公里(千米)。

也就是說,9節就是每小時9海里16.65(9*1.85)千米。

我問我爸海里面的軍艦多快,我爸那可老快了,海警抓漁船那是一溜溜的,一抓一個準,得有三十多節!

那麼,30節有多快呢?按照前面的換算,30多節就是55.5(30*1.85)千米每小時。

我爸還告訴我,現在有人買那種8-9米長的大艇,用三個240馬力的機器一起帶,能跑40多節,到人家下網的地方去了去拔網,人家漁船看到了往這邊走,大艇一個高就跑了,就是漁政的船也抓不到他們。

海里的世界跟陸地上是不一樣的,只要不抓到現行,你就沒辦法。

迴歸正題,為什麼現在的軍艦對速度的要求就是30節左右呢?

因為大排量的軍艦最快時速在30節的時候,最省油,航程更遠一點(正常情況下還達不到30節),如果在海里面意味的追求速度,只能是更大的耗油量,想要跑的遠,那隻能多備油,油裝多了之後依然加重船的負擔,反而得不償失。

而海軍要求的更多的是協同作戰,你一個軍艦跑太快隊友追不上你也是白扯,而現在大多數軍艦的速度也是跟著航母的速度來的,航母是船中之王,從二戰之後評價一個國家的海軍實力很大程度上參照該國的航母。

由於航母的排水量很大,不管是常規動力還是核動力,最快也就是在30節左右,而其他軍艦的任務大部分是為航母保駕護航用的,速度太快也沒用,能追上航母就行。


史論縱橫


我是一名有著二十多年軍齡的轉業幹部,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題主的問題:為什麼有些軍艦的速度總是在30節左右?30節到底有多快?

我的答案:軍艦並非總是以30節的航速運行,具體要看艦型和任務要求。

簡要分析如下:

1、先簡要介紹一下“節”的概念;

“節”一般用於表示海事方面的距離,是海里/小時的簡稱,該指標也是艦艇的一項重要性能指標。

一般情況下,一節=1海里/小時=1.852公里/小時;

30節=30海里/小時≈56公里/小時;

換算成這個速度,經常開車的朋友就能知道軍艦在30節航行時的快慢了。

2、再簡要介紹一下軍艦的航行速度;

軍艦在水中航行,大致分為五類;

在此以柴油機為推進動力、直接傳動、定距螺旋槳的軍艦為例進行說明;

最小航速,所謂最小航速,就是以柴油機的最低穩定轉速時輸出的推進力;

經濟航速,所謂經濟航速,就是大約以柴油機的60%工況對應轉速時輸出的推進力;

巡航航速,所謂經濟航速,就是大約以柴油機的80%工況對應轉速時輸出的推進力;

全速航速,所謂全速航速,就是大約以柴油機技術文件中規定實際最大轉速時輸出的推進力;

最大航速,所謂最大航速,就是大約以柴油機技術文件中規定理論最大轉速時輸出的推進力;

3、軍艦全速航性和最大航速存在的意義;

全速航行的意義,一般在於軍艦要執行某項刻不容緩的任務,而且任務點距接受任務軍艦目前位置距離稍遠、到達時間稍長,需要長途長時奔襲,此時軍艦就會在保證自身動力裝備安全的前提下,以動力裝備所能承受的最大轉速運轉,儘快達到目的地執行任務。

最大航速的意義,一般在於軍艦在戰時搶佔有利站位,或者規避魚類、導彈、炸彈的襲擊時,所採取的短時所能達到的做大航速,此時艦艇整體安全的重要性就擺在了動力裝備安全的前面,一般情況下,軍艦很少使用最大航速。

4、不同類型軍艦有不同的最大航速;

軍艦一般分為輔助船和戰鬥艦船;

輔助船又分為油船、水船、運輸船、補給船、拖船、工程船、布纜船等

軍艦一般分為護衛艦、驅逐艦、掃雷艦、獵潛艇、導彈艇等

作為輔助船,航速普遍慢於戰鬥艦艇,這個在常識中也是比較好理解的

作為輔助船,一般油、水船的最大航速不會在14節左右;補給船可能稍微快些,可以達到26節左右,

作為戰鬥艦艇,一般情況下做最大航速都可以達到甚至超過30節的航速。

例如某種導彈快艇最大航速就可以達到50節,某種戰鬥艦艇最大航速可以達到60節(具體類型就不說了,因為涉及到戰鬥性能指標,原因你懂的)。

綜上,軍艦是可以達到30節的航速的,但並不是所有的軍艦都可以達到,即使能夠達到30節航速的軍艦,也並不是經常能夠保持在此航速情況下運行。

希望我的回答對題主有所幫助!

古道鎧甲,軍旅二十餘載,基層、機關都經歷過,如今卸甲歸來,已整裝重新出發。


古道鎧甲


其實軍艦很少“飆車”到30節那麼快,例如美國核航母尼米茲號,在放飛艦載機時,由於需要加大甲板風,尼米茲就會提高航速至30節,不過,平時的航母不會開這麼快。尼米茲服役的前18年裡,總航程有100萬海里,平均每年航行5.5萬海里,航時4500小時,平均航速只有12節。

“節”其實是一種速度單位,1節=1海里/小時。而1海里等於1.852公里。所以30節就相當於55公里/小時,這是目前很多軍艦的最高航速。不難看出,和一般地面交通工具的最高行駛速度相比,一般軍艦的最高行駛速度要慢得多,畢竟軍艦在水面行駛遇到的航行阻力比在汽車在路面行駛時遇到的阻力要大得多。

那麼,為什麼大多數軍艦都把最高速度設定在30節左右呢?實際上,30節左右的屬於一個分水嶺。相關數據表明,30節左右的速度是大多數軍艦的最佳速度。如果軍艦要擁有超過30節以上的速度,隨著航行速度的增加,那麼軍艦需要付出的代價也將會成倍增加。

要擁有超越30多節的航行速度,這要求軍艦的動力系統更強,如此一來動力系統的體積自然更大,擠佔其他設備空間,需要軍艦擁有更大的排水量,如此一來軍艦的航行速度將會降低,又需要更大的動力系統提升速度……如此循環往復,最終將面臨“面多加水,水多加面”的巨大困境,導致艦艇設計建造遇阻,軍艦的建造裝備成本也水漲船高。

美海軍的“自由”級瀕海戰鬥艦(LCS)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由於美海軍要求LCS擁有非常高的航速,所以“自由”級瀕海戰鬥艦裝備了兩臺36兆瓦的MT30燃氣輪機,最終排水量超過3500噸的LCS擁有46-47節的最高航行速度,堪稱一個奇蹟。

不過,代價也是比較高昂的,因為“自由”級瀕海戰鬥艦如此的動力系統配置已經和和英國海軍的“伊麗莎白女王”級航母、美海軍的“朱姆瓦爾特”級驅逐艦完全相同了。要知道,“伊麗莎白女王”號航母擁有65000噸的排水量,在兩臺MT30燃氣輪機的驅動下擁有25節的航速。而DDG-1000“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的排水量也達到1.45萬噸,裝備兩臺MT30燃氣輪機和2臺RR4500輔助燃氣輪機後擁有33節的最高航速。不難看出,“自由”級瀕海戰鬥艦的噸位小得多,但速度提升幅度卻很小,簡而言之,超過30節左右的速度門檻後,想要繼續提升航速就非常困難了。

值得說明的是,通常情況下,軍艦一般不會以30節左右的最高速度進行航行,最高速度航行對艦艇動力系統提出很高的考驗,也非常耗費燃油。所以,軍艦在平時航行時都會以所謂的“經濟巡航速度”航行。一般來說,絕大多數艦艇的經濟巡航速度在12-18節之間。


科羅廖夫


不是有些,基本上所有軍艦的最大航速都在30-33節這個範圍,只有少數輕型艦隻還繼續保持在35節以上。其實30節出頭這個航速對現代軍艦來說已經足夠用了,再快要付出太大的代價,換來的戰術意義並不大,全世界的軍艦發展基本都鎖定在30節出頭這個航速上。至於30節是什麼概念,按照基本單位換算,1節=1海里/小時=1.852千米/小時,也就是說30節航速相當於55.6千米/小時,雖然趕不上家裡的小汽車120千米/小時,但是別忘了這個是好幾千噸甚至好幾萬噸。下圖為正在高速航行的052D型“昆明”艦,他的最大航速為31節,採用燃氣輪機為動力。

可能有些朋友把現代作戰艦艇和二戰和冷戰初期時期的進行對比,其實二戰時期的艦艇航速確實普遍比較快,即便是“衣阿華”級戰列艦也曾經在53900噸和21.2萬輸出功率的情況下跑出過32.5節航速。而驅逐艦的航速甚至達到35節-37節。然而我們要對比不同時期海軍發展思路,在二戰時期的作戰艦艇全部依賴於身管火炮,這些身管火炮的射程是非常有限的,即便是裝備305毫米以上口徑主炮的戰列艦交戰距離一般也要縮短到25公里以內。此時航速對於作戰艦艇的意義就非常大,他可以利用速度搶佔海戰有利位置(反潛陣位),畢竟在非制導武器時代有利陣位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二戰及二戰前夕的作戰艦艇在航速方面還是比較注重的,但是動力系統佔全艦比例也是比較高的。

到了冷戰時期,核潛艇的出現嚴重威脅著水面艦艇,蘇聯甚至發展過航速超過40節的核潛艇。在那段時間裡為了達成對潛艇的優勢,驅逐艦和護衛艦的航速普遍也是比較高的,和二戰一樣他們都是以強勁的蒸汽輪機為主要動力(但是蒸汽輪機的整體體積是在很巨大,之後逐步被燃氣輪機取代)。

但是隨著70年代以後精確制導武器的逐步成熟,海戰雙方的交戰距離已經從30-40年代的20公里左右猛然提升至100公里以上,而航空母艦可以直接打擊400公里外的目標。此時的30節、32節和35節對於交戰雙方變得意義沒有以前那麼大,畢竟再快還是遠遠慢於導彈的。而且作為現代化海軍的核心“航空母艦”的航速基本就鎖定在30-33節之間,而伴隨他護航的作戰艦艇只要不比他慢能跟得上航空母艦即可。至於反潛作戰,現代反潛直升機發展已經非常成熟,即便核潛艇能達到35節的水下航速,然而反潛直升機可以飛到150節的速度,遠遠快於核潛艇。所以在現代海戰兵器和模式發生巨大變革的情況下,太高的航速戰術意義不是太大。

除了海戰模式和作戰思路的變革之外,還有就動力系統和艦船設計的問題。排除功率損失因素後,船舶主機功率與航速的三次方成正比,也就是說如果想要航速提升至原先的2倍那麼主機輸出功率需要達到以前的8倍。再考慮到高速航行時艦體受到的阻力開始急劇提升,動力系統的負擔也是越來越大。我們舉幾個例子,日本“大和”級戰列艦在4.4萬馬力輸出動力的情況下為12.54節,但是當航速達到27.7節最大航速時輸出功率則達到了16.6萬馬力。美國“佩裡”級護衛艦在25節航速時只需要1臺LM2500燃氣輪機,然而2臺LM2500全開的情況下航速只有30節。同理,如果現代軍艦在突破30節的航速之後想要繼續向上提升哪怕1節航速都是付出極大的動力代價,在現有動力技術沒有大突破的情況下只能增加主機數量來提高輸出功率,然而這回擠佔艦上空間,嚴重削減艦上武器、燃油等攜帶量,還會擠佔艦上生活空間,這就得不償失了。

另一個就是船型設計也會影響艦艇航速,一個是長寬比,理論上長寬比越大越細長,航行阻力越小,相同動力的情況下航速越高。還有就是V型艦艏設計也能幫助艦船提高航速,二戰時期的作戰艦艇普遍使用這些方法提高航速。但是這兩種設計很大的問題就是嚴重壓縮艦體內空間,而現代作戰艦艇上裝備的武器和電子系統越來越多,這些細長的V字型艦體根本無法滿足現代艦船裝備的安裝空間需求,所以也就在這方面向航速做出了妥協。下圖為中國的051型驅逐艦(051型其實還在50-60年代的技術層次上),他的長寬比達到10:1,7.2萬馬力的輸出動力跑出過37.95節的航速,但是發展到052型之後反倒普遍降到了32節左右。

如果你硬要實現35節以上的航速也不是不可能,想要跑出50節也可以實現,只要設計成長寬比很大的“苗條身材”,再把全艦的空間全部用來裝主機提高輸出動力就可以。但是這樣做沒有意義,不僅存在嚴重的不穩定問題,艦內空間也承載不了多少燃油和彈藥,艦員的生活環境也非常惡劣,得不償失。所以現代軍艦的30節左右航速時綜合了各種因素得到的一個平衡數值,在現代技術的大前提下這基本就是最優解。


雛菊西瓜Peterpan


說到“節”的,都是指水中各類艦船包括潛艇等潛航器的航行速度,陸地上的汽車、火車等交通工具,一般都說每小時能跑多少公里。

並非人人都是軍迷,或是有過從事海軍或航運工作的經驗,一般都不太清楚“節”的大致概念,因此,就有必要先將“節”換算成相當於多少公里,那麼大多數讀者就非常清楚了。

“節”是航運上的述語,相當於每小時1海里,而1海里相當於1.852公里,那麼,艦船的航行速度每小時30節,就相當於陸地上汽車每小時跑了55.56公里。

陸地上家轎每小時跑55.56公里,駕乘者會感到非常慢了,當然,在市區行駛時有堵車等原因,算是開得很快了;由於水的阻力遠遠超過空氣,因此,水中的艦船每小時能跑55.56公里,這個速度已經是很快了,一般艦船不太達得到,即便能達到,也不能保持長久跑30節的航速。

關於艦船的航速,二戰時期,蒸汽輪機的似乎是巔峰狀態,龐大的巡洋艦都能跑出30餘節的航速,高的能夠達到38節的速度,目前,先進的燃氣輪機很難跑出戰時艦船的高航速。

當時,艦艇特別強調航速,利用高航速實施穿插,佔據有利的艦炮或魚雷發射陣位,或是高速逃之夭夭,規避對方的艦炮、魚雷的打擊,因此,艦船的航速就顯得特別重要。

現在,艦炮、魚雷等艦載武器,早就不是海戰的主要裝備了,各類導彈成了海戰主力,就不再一味地追求艦艇的高航速了,一般作戰艦艇最高航速也就30節左右,平常跑時都是18節的省油省錢有利於設備維護和保養的經濟航速。

當然,戰時艦船的高速穿插和快速逃逸,也是艦船攻擊和保命的有力手段,此時,就會開足馬力,能跑多快就跑多快,設計航速30節,跑出32節的可能性還是存在的。


國平軍史


節為海事速度單位,所代表的長度為地球子午線緯度上一分的長度。節是海里/小時的簡稱,也是艦艇的一項重要性能指標。科學性和具體化可分為最大航速、全速、巡航速度、經濟航速和最小航速。

(航母航速一般不超過三十節)

一般情況下,一節=1海里/小時=1.852公里/小時,為國際通用標準。一般水面艦艇的航速會遠遠高於水下潛艇,目前像航母、驅逐艦這種好幾千噸或數萬噸的水面艦艇航速一般不超過三十節,而之所以控制在30節左右,一是考慮到編隊體系要求航速大致統一,如補給艦等航速偏低,如果作戰艦艇航速偏高,會影響整個編隊協同作戰能力的發揮;二是三十節是最合適的經濟航速,同樣里程下30節一般比40節要節省60%燃料;最後則是抗風浪性,海上航行環境是難以預料的,如果大型艦艇航速過高,很可能在高風浪的海況下發生危險。而千噸級或以下的水面艦艇最高航速有的可以達到60節,如我國的022型隱身導彈艇航速就可以達到50節。因為輕型艦艇人員編制不多,追求的是機動性和應急反應能力,航速偏高是必需要求的。當然航速偏低是不被提倡的,像法國戴高樂號航母就是因為動力系統的“心病”,最高航速僅僅27節,看似比正常的三十節只低了一點,可是如若戰爭爆發時,會嚴重影響航母編隊的實力發揮。


(圖為英國原“海洋”號兩棲攻擊艦)

現役水下潛艇中跑的最快的是俄羅斯阿爾法級核潛艇,最高航速達到42節,一度成為世界上跑的最快的潛艇。而前蘇聯神父級巡航導彈核潛艇最高航速曾達到44節。潛艇的設計和理念決定了潛艇在水下航行的速度要比在水面航行高很多,空氣阻力消失,興波阻力減小,所以潛艇在水下要遠快於在水上,這是需要了解的一個知識。

(俄羅斯“北風之神”級戰略核潛艇)


標槍毒刺



我海軍051型驅逐艦105號“濟南艦”的CG圖,“濟南艦”使用蒸汽輪機動力,最高航速在36節,甚至在1975年4月的一次試航中跑出37.95節的驚人航速,而051型艦的蘇聯型號56級驅逐艦設計的最高航速就是38節!

現代戰艦,特別是1950~60年代設計的驅/護艦一類反潛艦的大多使用蒸汽輪機為動力推進,而且要將戰艦的艦艏設計成V字形,這樣設計的目的使軍艦水下部分變窄,有利於劈開水流減小航行阻力,讓軍艦的航速更快一些(現代的快艇都是V型艇艏設計)!這其中的原因是當時已經出現了第一代核潛艇,它們使用核反應堆為動力,在水下的航速豆超過了30節,甚至要往40節方向發展的趨勢(1960年代後蘇聯確實建成了少量的航速超40節的核潛艇)…1950~60年代的驅逐艦反潛裝備只有魚雷和深彈,沒反潛直升機和反潛導彈,如果航速再低就根本追不上也消滅不了核潛艇…所以那個年代的驅/護艦的航速都很高,但航速高所帶了的問題也不少,第一個就是:V型設計使得整個艦體很窄並且細長,艦內的空間變小,各種設備安裝的非常緊湊,也大大的壓縮了艦員的生活區域,使生活環境變得比較惡劣!

第二就是:蒸汽輪機佔地面積太大了使得其它輔機(發電機)的安裝數量變少,在缺乏發電量條件下,整條艦的電氣化程度不高,也安裝不了太多的武器裝備…戰鬥力確實不高。
圖片上是052D型驅逐艦的CG圖,到了1970年代之後特別是21世紀,戰艦的航速開始減慢,最高航速通常情況下都在30節,那麼30節有多快?節是一個速度單位,指的是艦船在航行當中的“每小時/海里數”,一節=一小時/一海里≈1.825公里,如果是30節/一小時就差不多的56公里,如果有哪位看官想體驗一下這個速度,就上國道或者省道開車去體會。

21世紀戰艦的航速低一些主要原因還是武器裝備的安裝量大幅度增加,特別是垂直髮射器的普及,以往那種V字型狹長艦體設計已經不符合空間的要求了!為了在航速和使用空間找到平衡,現代戰艦採用折中的深V字型設計,即可以保障較高的航速,也給武器裝備安裝量提高了較大的安裝空間。


另一個主要原因是反潛直升機的大量上艦,使反潛的效率和速度提高了許多,軍艦或者核潛艇再快也快不過直升機!而且現代海戰的主要武器是艦載機和導彈,相對於艦載機和反艦導彈的飛行速度,軍艦的航速是永遠趕不上…既然是有了反潛直升機/反潛導彈,軍艦也不需要利用更快的航速去追擊核潛艇,而艦載機和反艦導彈的更加完善,也使軍艦的航速沒必要再快了


“福特級”下水時的場面,可以看到它的艦型設計呈U字型!這是由於航母需要的內部空間更多,所安裝的設備有些相對於其它戰艦是超大體積大的!V型和深V型艦艏,艦底設計根本提供不了這些超大設備所需的空間,另外航母的機庫、油庫、彈藥庫、5000人的生活空間…這些必須要採用U型設計才能滿足空間的要求。

U型艦艏和艦底在航行時阻力最大(登陸艦也是U型設計)!但是,為了擺脫核潛艇的水下追擊,常規航母採用了多臺功率強勁的蒸汽輪機為動力,核航母當然採用核反應堆,這兩種動力系統都能將大型航母的最高航速提高到30節以上,而且高速航行可以提高“甲板風”的速度更有利於艦載機起飛。

另一方面,現代核潛艇也不在片面的追求高航速了,因為速度越快各種機械所發出的噪音也就越大…等於將自己所處的位置明確的告訴了敵方,而且高速潛航會嚴重的磨損機械和消耗核燃料的使用年限,所以在核潛艇航速降低,現代海戰裝備種類和性能增加的大環境下,現代戰艦最高航速保持在30節已經夠用了。


皇家橡樹1972


航速為多少節是指戰艦每分鐘能航行多少海里,一海里為1.852公里,30節的航速也就是55公里每小時。


艦船航速通常在30節左右,那是每增加一節的航速就需要增加航速的三次方倍的動力。

當航速到達30節以後,每上升一節航速都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

假如說,某艘艦艇在30節航速的時候,其動力為54,000馬力(30的三次方是27,000,但是54000馬力就是一個很正常的數值)

航速上升到31節動力需要提升為59582馬力,動力需要提升五千馬力,這個數據差距不算大,通過強壓通風或者是超負荷運轉可以達到。

但是32節航速就需要65,000馬力了,這個級別的航速就很難了。

33節71000 34節78,000馬力,35節航速87,500馬力,可以看到航速不過上升了,五節,動力就需要提高整整一半!所以,航速到30節以後,每增加一節航速需要的代價太大了。

其次,現代戰爭以導彈為主力,這也就是說,航速再高也沒啥意義,畢竟你跑得再快也跑不過導彈,也就是航空母艦需要儘可能高的航速釋放艦載戰鬥機,但是航母表示我為啥要使用平甲板?我就不能把彈射器或者說滑躍甲板裝上去嗎?

而且航母這種數萬噸級別的軍艦想要提升航速,那真的是太難了。

要知道20節才需要一萬六的馬力....

25節就需要三萬馬力了.....

40節的話就需要64,000馬力。

這也是為什麼自由級瀕海戰鬥艦朱姆沃爾特級巡洋艦,伊麗莎白女王級航空母艦,都可以將兩具MT30燃氣輪機作為其動力的原因。

(自由級,40節,朱姆沃爾特30書,女王級25節。)

emmm,自由4000噸,朱姆沃爾特15,000噸,女王級65,000噸,這噸位差距叫一個大,所以動力對航速的影響可見一斑。為了追求高航速4000噸的戰艦,用上了65,000噸級別戰艦的動力。

所以嘛,航速夠用就得了。


嘯鷹評


首先有個觀點要搞清,軍艦不是越快越好。這是和軍艦的體積、重量、發動機、驅動方式等等密切相關的,它必須達到平衡。


由於重量和風、水的阻力,對於水上軍艦來說,30節也就成為了經濟航速的標準,這是一個平衡點(平衡速度與油耗)。

正如你開車跑高速,200以上也能跑,但你不怕恐怖的油量消耗嗎?所以,一般高速行駛都是100-120,這樣比較省油。茫茫大海上無處加油的軍艦的最省油速度為30節也是一樣的道理。

所以,萬噸以上軍艦都以30節作為最高航速為標準,而小型艦艇如導彈快艇、魚雷快艇等航速多為40到60節。


當然,也有個別比較快的軍艦,如加拿大海軍的布拉多爾號水翼艇,舷號為FHE 400,是世界上跑的最快的軍艦,它能跑到63節,約合117公里時速,可以這麼說吧!一般的魚雷都跑不過它。但也只是試驗船,沒投入使用。

再說說30節有多快,一節就是一海里時速,一海里等於1.852公里。如果軍艦滿載能到達30節,每小時航行就是5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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