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 番禺区:率先实施村级组织“小微权责”清单制度

番禺区:率先实施村级组织“小微权责”清单制度

近日,番禺区正式发布实施村级组织“小微权责”清单,全面界定村级组织权力责任,率先在全市建立村级组织“小微权责”清单制度,旨在构建权责明确、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的村级组织“小微权责”运行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是当前番禺区在贯彻落实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具体实践,也是加强农村党建引领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举措。

番禺区:率先实施村级组织“小微权责”清单制度

图为东环街甘棠村运用村务议事决策“六步工作法”(提议、班子初步决策、党员审议、党群协商、村民决议、执行与监督)议事场景

重点赋权:

突出党的领导,为农村工作筑牢“压舱石”

《清单》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村级党组织统一领导村民委员会、股份社理事会等各类村级组织,进一步理顺村级党组织和村级其他组织的关系,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同时细化党的领导方式和途径,明确村级党组织的职责权限和决策程序,推行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等,强调村级党组织引领本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村各项工作之中。

科学确权:

规范权责运行,为村级组织履职装上“指南针”

《清单》从权力和责任两方面,以清单形式分门别类列明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股份社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各项工作中的具体权责事项,科学划定4个村级组织的权力“边界”,具体梳理明确了4个村级组织依法依规应行使的权力和履行的责任事项共21类79条,涵盖了村级“三重一大”、招投标管理等村级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要事,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权责内容全覆盖,努力构建村级组织“按清单履职、依规范用权”的长效机制,推动解决村级组织权责模糊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

阳光晒权:

加强村务监督,为村级组织权力运行套上“紧箍咒”

《清单》要求镇街建立村级“小微权责”清单监督检查制度,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监督村务决策、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等权限,让其理直气壮对群众关注的“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实施全程监;同时运用《清单》将村级组织“小微权责”“晒”出来,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媒介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展村民参与监督村级公共事务渠道,形成“上级监督+村级监督+群众监督”村务监督格局,推动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化,有效防止农村基层滋生“微腐败”。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肖桂来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李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