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88个“罐罐气”?要遭

“快来逮,这里有人非法运输‘罐罐气’。”今天(12月12日)上午7:00,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 有人非法运输“罐罐气” 。闻讯,执法队员迅速出动,在东升街道仁和路“老表面馆”门口,查获一辆嫌疑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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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辆外表普通的厢式小货车,司机夏某见到执法队员顿时慌了神,转身就登车、打火,欲将车子开走,溜之大吉。不料,车子一启动,车厢里面便发出一阵阵的“哐当”声。执法人员听到车里金属制品碰撞的声音迅速上前,亮出执法证,要求其停车接受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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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此情形,夏某只得熄火、下车,打开车门配合执法调查。经查,这辆小货车上竟然载有88个液化气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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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运输液化气瓶必须是危化品专用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具有特种运输资质。现场,面对执法队员的盘问,夏某支支吾吾,无法出示相关证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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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执法队员初步判断——夏某涉嫌无证从事非法危化品运输。当即,他们联系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展开联合执法,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将查获的这批液化气钢瓶转运到具有相关资质的液化气经营场所进行存放,以化解安全隐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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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如果查实夏某确系无证从事非法危化品运输,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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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眼下正值岁末年初,用气量加大,为强化餐饮行业安全监管,双流多个部门正联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餐饮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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